日知录 初没,人子之心不忍亡其父也,父前子名,故称名,《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卒”,《襄公三十一年》 子野卒”是也。已葬则子道毕,而君道始矣,子而不名。《文公十八年》子卒,《僖公二十五年》 卫子,《二十八年》陈子,《定公三年》邾子是也。故有不待葬而即位,则已成之为君。《文公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定公元年》“夏六月戊辰,公即位。” 《桓公十三年》卫侯,《宣公十一年》陈侯,《成公三年》宋公、卫侯定公。是也,所以敬守而重社 稷也。此皆周公之制,《鲁史》之文,而夫子遵之者也。《公羊传》曰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 既葬称子,通年称公。得之矣。 未葬而名,亦有不名者。《僖公九年》宋子。《定公四年》陈子,是也,所以从同也。已葬而不 名,亦有名之者。《昭公二十二年》王子猛”是也,所以示别也。 郑伯突出奔蔡”者,已即位之君也。”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者,已葬未逾年之子也。此临文之 不得不然,非圣人之抑忽而进突也。 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者,未葬居丧之子也。里克“弑其君卓”者,通年已即位之君也。此 临文之不得不然。《谷梁传》日: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非也 未通年书爵 即位之礼,必于通年之正月,即位然后国人称之曰君。春秋之时,有先君已葬,不待通年而先 即位者矣。《宣公十年》齐侯使国佐来聘。”《成公四年》:郑伯伐许。”称爵者,从其国之告,亦 以著其无父之罪。 姒氏卒 《定公十五年》姒氏卒。”不书薨,不称夫人,葬不称小君,盖《春秋》自成风以下,虽以妾 母为夫人,然必公即位而后称之。以姒氏之不称者,本无其事也。后世之君多于柩前即位,于是大 行未葬,而尊其母为皇太后。及乎所生,亦以例加之。妾贰于君,子疑于父,而先王之礼亡矣 卿不书族 《春秋》之文,不书族者有二义。无骇卒;挟卒;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溺会齐师 伐卫:未赐氏也。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豹 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意如至自晋;口至自晋:一事再见,因上文而略其辞也。 春秋隐、桓之时,卿大夫赐氏者尚少,故无骇卒,而羽父为之请族,如挟、如柔、如溺皆未有 氏族者也。庄、闵以下,则不复见于经,其时无不赐氏者矣 刘原父曰“诸侯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小国三卿,一卿命于天子。 大国之卿三命,次国之卿再命,小国之卿一命。其于王朝皆土也,三命以名氏通,再命名之,一命 略称了。周衰礼废,强弱相并,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尽如古,见于经者亦皆当时之实录也。故隐、醒 之间,其去西周未久,制度颇有存者,是以鲁有无骇、柔、挟,郑有宛、詹,秦、楚多称人。至其 晩节,无不名氏通矣。而邾、莒、滕、薛之君日已益削,转从小国之例称人而已。说者不知其故 因谓曹、秦以下悉无大夫,患其时有见者害其臆说,因复构架无端,以饰其伪,彼固不知王者诸侯 之制度班爵云尔。”或曰:不称公子何与?杜氏曰:公子者,当时之宠号。”口之称公子也,桓赐 之也。其终隐之篇不称公子者,未赐也。若专命之罪则直书而自见矣。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已赐氏也。卫州吁弑其君完,未赐氏也。胡氏以为以国氏者国及乎上 称公子者诛及其身,此求其说而不得,故立此论尔。 大夫称子 周制、公侯伯子男为五等之爵,而大夫虽贵,不敢称子。《春秋》自僖公以前,大夫以伯、仲 叔、季为称。三桓之先曰共仲,曰僖叔,曰成季。孟孙氏之称子也自蔑也,叔孙氏之称子也自豹也, 季孙氏之称子也自行父也。晋之诸卿在文公以前无称子者,魏氏之称子也自囗也,栾氏之称子也自
日知录 36 初没,人子之心不忍亡其父也,父前子名,故称名,《庄公三十二年》“ 子般卒” ,《襄公三十一年》 “ 子野卒” 是也。已葬则子道毕,而君道始矣,子而不名。《文公十八年》子卒,《僖公二十五年》 卫子,《二十八年》陈子,《定公三年》邾子是也。故有不待葬而即位,则已成之为君。《文公元年》: “ 春王正月,公即位。”《成公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定公元年》:“ 夏六月戊辰,公即位。” 《桓公十三年》卫侯,《宣公十一年》陈侯,《成公三年》宋公、卫侯定公。是也,所以敬守而重社 稷也。此皆周公之制,《鲁史》之文,而夫子遵之者也。《公羊传》曰:“ 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 既葬称子,逾年称公。得之矣。 未葬而名,亦有不名者。《僖公九年》宋子。《定公四年》陈子,是也,所以从同也。已葬而不 名,亦有名之者。《昭公二十二年》“ 王子猛” 是也,所以示别也。 “ 郑伯突出奔蔡” 者,已即位之君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者,已葬未逾年之子也。此临文之 不得不然,非圣人之抑忽而进突也。 里克“ 杀其君之子奚齐” 者,未葬居丧之子也。里克“ 弑其君卓” 者,逾年已即位之君也。此 临文之不得不然。《谷梁传》曰:“ 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 非也。 未逾年书爵 即位之礼,必于逾年之正月,即位然后国人称之曰君。春秋之时,有先君已葬,不待逾年而先 即位者矣。《宣公十年》:“ 齐侯使国佐来聘。”《成公四年》:“ 郑伯伐许。” 称爵者,从其国之告,亦 以著其无父之罪。 姒氏卒 《定公十五年》“ 姒氏卒。” 不书薨,不称夫人,葬不称小君,盖《春秋》自成风以下,虽以妾 母为夫人,然必公即位而后称之。以姒氏之不称者,本无其事也。后世之君多于柩前即位,于是大 行未葬,而尊其母为皇太后。及乎所生,亦以例加之。妾贰于君,子疑于父,而先王之礼亡矣。 卿不书族 《春秋》之文,不书族者有二义。无骇卒;挟卒;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溺会齐师 伐卫:未赐氏也。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豹 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意如至自晋;�至自晋:一事再见,因上文而略其辞也。 春秋隐、桓之时,卿大夫赐氏者尚少,故无骇卒,而羽父为之请族,如挟、如柔、如溺皆未有 氏族者也。庄、闵以下,则不复见于经,其时无不赐氏者矣。 刘原父曰:“ 诸侯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小国三卿,一卿命于天子。 大国之卿三命,次国之卿再命,小国之卿一命。其于王朝皆士也,三命以名氏通,再命名之,一命 略称了。周衰礼废,强弱相并,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尽如古,见于经者亦皆当时之实录也。故隐、醒 之间,其去西周未久,制度颇有存者,是以鲁有无骇、柔、挟,郑有宛、詹,秦、楚多称人。至其 晚节,无不名氏通矣。而邾、莒、滕、薛之君日已益削,转从小国之例称人而已。说者不知其故, 因谓曹、秦以下悉无大夫,患其时有见者害其臆说,因复构架无端,以饰其伪,彼固不知王者诸侯 之制度班爵云尔。” 或曰:�不称公子何与?杜氏曰:“ 公子者,当时之宠号。” �之称公子也,桓赐 之也。其终隐之篇不称公子者,未赐也。若专命之罪则直书而自见矣。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已赐氏也。卫州吁弑其君完,未赐氏也。胡氏以为以国氏者国及乎上, 称公子者诛及其身,此求其说而不得,故立此论尔。 大夫称子 周制、公侯伯子男为五等之爵,而大夫虽贵,不敢称子。《春秋》自僖公以前,大夫以伯、仲、 叔、季为称。三桓之先曰共仲,曰僖叔,曰成季。孟孙氏之称子也自蔑也,叔孙氏之称子也自豹也, 季孙氏之称子也自行父也。晋之诸卿在文公以前无称子者,魏氏之称子也自�也,栾氏之称子也自
日知录 枝也,赵氏之称子也自衰也,却氏之称子也自缺也,知氏之称子也自首也,范氏之称子也自会也 韩氏之称子也自厥也。晋、齐、鲁、卫之执政称子,他国惟郑间一有之,余则否,不敢与大国并也。 鲁之三家称子,他如臧氏、子服氏、仲叔氏皆以伯、叔称焉,不敢与三家并也。其生也或以伯、仲 称之,如赵孟知伯死,则谥之而后子之,犹国君之死而谥称公也,于此可以见世之升降焉。读《春 秋》者,其可忽诸?春秋时,大夫虽僭称子,而不敢称于其君之前,犹之诸侯僭称公,而不敢称于 天子之前也。何以知之?以卫孔悝之《鼎铭》知之,曰“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日“乃考文叔 兴旧耆欲”。成叔,孔成子囗也;文叔,孔文子圉也。 叔而不子,是君前不敢子也。犹有先王之制存焉。至战国,则子又不足言,而封之为君矣。 《洛诰》予旦以多子,越御事。”多子,犹《春秋》传之言群子也。唐孔氏以为大夫皆称子 非也。 《春秋》自僖、文以后,而执政之卿始称子。其后则匹夫而为学者所宗亦得称子,老子、孔子 是也。又其后则门人亦得称之,乐正子、公都子之流是也。故《论语》之称子者,皆弟子之于师。 《孟子》之称子者,皆师之于弟子,亦世变之所从来矣。《论语》称孔子为子,盖夫子而省其文,门 人之辞也。亦有称夫子者〃夫子矢之”;夫子喟然叹曰”;夫子不答”;夫子莞尔而笑”;夫子怃 然曰”,不直曰子,而加以“夫”避不成辞也 有谥则不称字 《春秋》传,凡大夫之有谥者则不书字;外大夫若宋、若郑、若陈、若蔡、若楚、若秦,夫谥 也,而后字之。内大夫若羽父,若众仲,若子家,无谥也,而后字之。公子亦然。楚共王之五子 其成君者皆谥,康王、灵王、平王是也,其不成君无谥而后字之,子干、子囗是也。他国亦然,陈 之五父,郑之子囗、子仪是也。卫州吁、齐无知。贼也,则名之。作传者于称名之法,可谓严且密 矣 人君称大夫字 古者人君,于其国之卿大夫皆曰伯父,曰子大夫,日二三子。不独诸侯然也,《曲礼》言列国之 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革,然而天子接之犹称其字。《宣公十六年》:晋侯使士会平王 室,王曰季氏而弗闻乎?”《成公三年》: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曰”巩伯实来。”《昭公十 五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又曰!叔氏,而 忘诸乎?”周德虽衰,辞不失旧,此其称字,必先王之制也。周公作立政之书,若侯国之司徒、司 马、司空、亚旅并列于王官之后,盖古之人君恭以接下,而不敢遗小国之臣,故平平左右亦是率从 而成上下之交矣 王贰于虢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而左氏之记周事曰: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以天王 之尊,而日贰,日叛,若敌者之辞,其不知《春秋》之义甚矣。 星陨如雨 星陨如雨”,言多也。《当书·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 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言:《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庄以来至今再见。 此为得之。而后代之史,或曰"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星流如织”,或曰“四方流星 大小纵横查余”,皆其类也。不言”石陨”,不至地也。传曰:与雨偕也。”然则无雨而陨,将不为 异乎? 筑囗 筑囗,非都也。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旧唐书·礼仪志》
日知录 37 枝也,赵氏之称子也自衰也,却氏之称子也自缺也,知氏之称子也自首也,范氏之称子也自会也, 韩氏之称子也自厥也。晋、齐、鲁、卫之执政称子,他国惟郑间一有之,余则否,不敢与大国并也。 鲁之三家称子,他如臧氏、子服氏、仲叔氏皆以伯、叔称焉,不敢与三家并也。其生也或以伯、仲 称之,如赵孟知伯死,则谥之而后子之,犹国君之死而谥称公也,于此可以见世之升降焉。读《春 秋》者,其可忽诸?春秋时,大夫虽僭称子,而不敢称于其君之前,犹之诸侯僭称公,而不敢称于 天子之前也。何以知之?以卫孔悝之《鼎铭》知之,曰“ 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曰“ 乃考文叔, 兴旧耆欲”。成叔,孔成子囗也;文叔,孔文子圉也。 叔而不子,是君前不敢子也。犹有先王之制存焉。至战国,则子又不足言,而封之为君矣。 《洛诰》:“ 予旦以多子,越御事。” 多子,犹《春秋》传之言群子也。唐孔氏以为大夫皆称子, 非也。 《春秋》自僖、文以后,而执政之卿始称子。其后则匹夫而为学者所宗亦得称子,老子、孔子 是也。又其后则门人亦得称之,乐正子、公都子之流是也。故《论语》之称子者,皆弟子之于师。 《孟子》之称子者,皆师之于弟子,亦世变之所从来矣。《论语》称孔子为子,盖夫子而省其文,门 人之辞也。亦有称夫子者,“ 夫子矢之”,“ 夫子喟然叹曰”,“ 夫子不答” ,“ 夫子莞尔而笑”,“ 夫子怃 然曰”,不直曰子,而加以“ 夫” 避不成辞也。 有谥则不称字 《春秋》传,凡大夫之有谥者则不书字;外大夫若宋、若郑、若陈、若蔡、若楚、若秦,夫谥 也,而后字之。内大夫若羽父,若众仲,若子家,无谥也,而后字之。公子亦然。楚共王之五子, 其成君者皆谥,康王、灵王、平王是也,其不成君无谥而后字之,子干、子�是也。他国亦然,陈 之五父,郑之子�、子仪是也。卫州吁、齐无知。贼也,则名之。作传者于称名之法,可谓严且密 矣。 人君称大夫字 古者人君,于其国之卿大夫皆曰伯父,曰子大夫,曰二三子。不独诸侯然也,《曲礼》言列国之 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革,然而天子接之犹称其字。《宣公十六年》:晋侯使士会平王 室,王曰:“ 季氏而弗闻乎?”《成公三年》: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曰:“ 巩伯实来。”《昭公十 五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王曰:“ 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 又曰:“ 叔氏,而 忘诸乎?” 周德虽衰,辞不失旧,此其称字,必先王之制也。周公作立政之书,若侯国之司徒、司 马、司空、亚旅并列于王官之后,盖古之人君恭以接下,而不敢遗小国之臣,故平平左右亦是率从, 而成上下之交矣。 王贰于虢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而左氏之记周事曰:“ 王贰于虢” ,“ 王叛王孙苏”,以天王 之尊,而日贰,日叛,若敌者之辞,其不知《春秋》之义甚矣。 星陨如雨 “ 星陨如雨”,言多也。《当书·五行志》:“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 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言:‘ 《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庄以来至今再见。’ ” 此为得之。而后代之史,或曰:“ 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 星流如织”,或曰“ 四方流星, 大小纵横查余”,皆其类也。不言“ 石陨”,不至地也。传曰:“ 与雨偕也。” 然则无雨而陨,将不为 异乎? 筑 “ 筑�,非都也。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 邑曰筑,都曰城。”《旧唐书·礼仪志》
日知录 太常博士顾德章议引此,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鲁凡城二十四邑,惟囗一邑书筑,其二十三邑 曰城,岂皆有宗庙先君之主乎?又《定公十五年》城漆。”漆是邾邑,正义亦知其不可通,而曲为 之说 城小谷 城小谷,为管仲也。”据经文,小谷不系于齐,疑《左氏》之误。范宁解《谷梁传》曰:小 谷鲁邑。”《春秋发微》曰:曲阜西北有故小谷城。”按《史记》,汉高帝以鲁公礼葬项王谷城,当即 此地。杜氏以此小谷为齐邑济北谷城,县城中有管仲井。刘昭《郡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皆 同。按《春秋》有言”谷”不言”小”者。《庄公二十三年》:公及齐侯遇于谷。”《僖公二十六年》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文公十七年》:公及齐侯盟于谷。”《成公五年》“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 谷。”四书”谷”,而一书″小谷”,别于谷也。又《昭公十一年》传曰齐桓公城谷置管仲焉,至 于今赖之。”则知《舂秋》四书之谷及管仲所封在济北谷城,而此之小谷自为鲁邑尔。况其时齐桓公 始霸,管仲之功尚未见于天下,岂遽勤诸侯,以城其私邑哉 齐人杀哀姜 哀姜通庆父,弑闵公,为国论所不容,而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义也。而传谓之“已甚”,非 微子启 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囗,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 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 从之。”何孟春曰!按《书》,殷纣无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殷之前,何应当日而有是事?已去之 后,无复还之理。 而牧野之战,亦必不从人而伐其宗国也。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托之古人以规楚子 乎?”徐孚远日《史记》言微子持祭器造于军门,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如故。 夫武王既立武庚,而又复微子之位,则是微子与武庚同在故都也。厥后武庚之郑,微子何以初 无异同之迹?然则武王克商,微子未尝来归也 襄仲如齐纳币 经书僖公之薨以“十二月”,而公子遂如齐纳币,则但书”冬”。即如杜氏之解,移公薨于十一 有,而犹在二十五月之内,恶得谓之礼乎? 子叔姬卒 据《传》,杞桓公在位七十年。其二十二年,鲁文公之十二年,出一叔姬;其五十年,鲁成公之 四年,又出一叔姬。再娶于鲁而再出之,必无此理。殆一事而左氏误重书之尔。且文公十二年,经 书曰: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何以知其为杞妇乎?赵子曰:书卒义与僖公九年伯姬同,以其为时 君之女,故日子,以别其非先君之女也 齐昭公 《齐公十四年》齐侯潘卒。”传以为昭公。按僖公二十七年,经书”齐侯昭卒。”今此昭公即 孝公之弟,不当以先君之名为谥。疑《左氏》之误。然僖公十七年传曰"葛赢生昭公。”前后文同 先儒无致疑者 赵盾弑其君 《太史书》曰“赵质弑其君。”此董狐之直笔也。”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此董狐
日知录 38 太常博士顾德章议引此,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鲁凡城二十四邑,惟�一邑书筑,其二十三邑 曰城,岂皆有宗庙先君之主乎?又《定公十五年》:“ 城漆。” 漆是邾邑,正义亦知其不可通,而曲为 之说。 城小谷 “ 城小谷,为管仲也。” 据经文,小谷不系于齐,疑《左氏》之误。范宁解《谷梁传》曰:“ 小 谷鲁邑。”《春秋发微》曰:“ 曲阜西北有故小谷城。” 按《史记》,汉高帝以鲁公礼葬项王谷城,当即 此地。杜氏以此小谷为齐邑济北谷城,县城中有管仲井。刘昭《郡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皆 同。按《春秋》有言“ 谷” 不言“ 小” 者。《庄公二十三年》:“ 公及齐侯遇于谷。”《僖公二十六年》: “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文公十七年》:“ 公及齐侯盟于谷。”《成公五年》:“ 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 谷。” 四书“ 谷”,而一书“ 小谷”,别于谷也。又《昭公十一年》传曰:“ 齐桓公城谷置管仲焉,至 于今赖之。” 则知《春秋》四书之谷及管仲所封在济北谷城,而此之小谷自为鲁邑尔。况其时齐桓公 始霸,管仲之功尚未见于天下,岂遽勤诸侯,以城其私邑哉。 齐人杀哀姜 哀姜通庆父,弑闵公,为国论所不容,而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义也。而传谓之“ 已甚” ,非 也。 微子启 “ 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 ‘ 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 楚子 从之。” 何孟春曰:“ 按《书》,殷纣无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殷之前,何应当日而有是事?已去之 后,无复还之理。 而牧野之战,亦必不从人而伐其宗国也。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托之古人以规楚子 乎?” 徐孚远曰:“《史记》言微子持祭器造于军门,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如故。 夫武王既立武庚,而又复微子之位,则是微子与武庚同在故都也。厥后武庚之郑,微子何以初 无异同之迹?然则武王克商,微子未尝来归也。 襄仲如齐纳币 经书僖公之薨以“ 十二月”,而公子遂如齐纳币,则但书“ 冬”。即如杜氏之解,移公薨于十一 有,而犹在二十五月之内,恶得谓之礼乎? 子叔姬卒 据《传》,杞桓公在位七十年。其二十二年,鲁文公之十二年,出一叔姬;其五十年,鲁成公之 四年,又出一叔姬。再娶于鲁而再出之,必无此理。殆一事而左氏误重书之尔。且文公十二年,经 书曰:“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何以知其为杞妇乎?赵子曰:“ 书卒义与僖公九年伯姬同,以其为时 君之女,故曰‘ 子’ ,以别其非先君之女也。” 齐昭公 《齐公十四年》:“ 齐侯潘卒。” 传以为昭公。按僖公二十七年,经书“ 齐侯昭卒。” 今此昭公即 孝公之弟,不当以先君之名为谥。疑《左氏》之误。然僖公十七年传曰:“ 葛嬴生昭公。” 前后文同, 先儒无致疑者。 赵盾弑其君 《太史书》曰:“ 赵质弑其君。” 此董狐之直笔也。“ 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 此董狐
日知录 之巽辞也。传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为越境,乃免谬矣。穿之弑,盾主之也,讨穿犹不 得免也。君臣之义无逃于天地之间,而可逃之境外乎? 临于周庙 《襄公十二年》: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杜氏以为文王庙也。《昭公十八年》“郑使祝史徙 主囗于周庙。”劳动致富氏以为厉王庙也。传曰:郑祖厉王。”而《哀公二年》,蒯聩之祷亦云;敢 昭祖也。始封之君谓之祖。虽然,伯禽为文王之孙,郑桓为厉王之子,其就封而之国也,将何祭哉? 天下有无祖考之人乎?而况于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庙以祀文王、厉王,而谓之周庙欤?汉时有郡 国庙,其亦仿古而为之欤?《竹书纪年》: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鲁大于周公庙。”按二十一年,周 文公薨于丰。周公未薨,何以有庙?盖周庙也。是则始封之君有庙,亦可因此而知口之说。 栾怀子 晋人杀栾盈,安得有谥?传言”怀子好施,土多归之”。岂其家臣为之谥,而遂传于史策邪? 子大叔之庙 《昭公十二年》“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游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 庸毁,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即如是,子产乃使辟之。 《十八年》"简兵大搜,将为搜除。子太叔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斯三日,使除徒陈 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 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此亦一事,而记者或以为葬,或以为搜,传两存之,而失删其一耳。 城成周 《昭公三十二年》传"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且令 城成周。魏子南面,卫彪囗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诗》曰:敬天之怒 不敢戏豫。敬天之渝,不敢驰驱。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定公元年》传”春王正月辛巳,晋魏 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卫彪口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义也 大事干义,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此是一事,《左氏》两收,而失删其一。 周之正月,晋之十一月也。其下文曰:己丑,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 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斯,计徒庸,虑财用,书侯粮,以令役于诸侯。”又曰!庚寅,栽,宋仲几 不受功。”庚寅即己丑之明日,而传分为两年,岂有迟之两月而始栽,宋仲几乃不受功者乎?且此役 不过三旬而毕矣 五伯 五伯之称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传·成公二年》,齐国佐曰五伯之霸也 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杜元凯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孟子》!五 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赵台卿注: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二说不同。据国佐对晋人言, 其时楚庄之卒甫二年,不当遂列为五,亦不当继此无伯而定于五也。其通指三代无疑。 《国语》:祝融能昭显天地之光明,其后八姓,昆吾为夏伯,大彭、豕韦为商伯,庄子、彭祖 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李轨注:彭祖名铿,尧臣,封于彭城,历虞、夏至商,年七百岁。 是所谓五伯者,亦商时也。是知国佐以前其有五伯之名也久矣。若《孟子》所称五伯,而以桓公为 盛,则止就东周以后言之。如严安所谓”周之衰三百余岁,而五霸更起”者也。然赵氏以宋襄并列 亦未为允。宋襄求霸不成,伤于泓以卒,未尝霸也。《史记》言越王句践”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 号五伯”。子长在台卿之前,所闻异辞。然则言三代之五伯,当如杜氏之说;言春秋之五伯,当列句 践而去宋襄。《荀子》以桓、文及楚庄、阖闾、句践为五伯,斯得之矣
日知录 39 之巽辞也。传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为越境,乃免谬矣。穿之弑,盾主之也,讨穿犹不 得免也。君臣之义无逃于天地之间,而可逃之境外乎? 临于周庙 《襄公十二年》:“ 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 杜氏以为文王庙也。《昭公十八年》:“ 郑使祝史徙 主�于周庙。” 劳动致富氏以为厉王庙也。传曰:“ 郑祖厉王。” 而《哀公二年》,蒯聩之祷亦云;“ 敢 昭祖也。始封之君谓之祖。虽然,伯禽为文王之孙,郑桓为厉王之子,其就封而之国也,将何祭哉? 天下有无祖考之人乎?而况于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庙以祀文王、厉王,而谓之周庙欤?汉时有郡 国庙,其亦仿古而为之欤?《竹书纪年》:“ 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鲁大�于周公庙。” 按二十一年,周 文公薨于丰。周公未薨,何以有庙?盖周庙也。是则始封之君有庙,亦可因此而知�之说。 栾怀子 晋人杀栾盈,安得有谥?传言“ 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岂其家臣为之谥,而遂传于史策邪? 子大叔之庙 《昭公十二年》:“ 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游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 庸毁,曰:‘ 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 乃曰:‘ 不忍庙也。诺,将毁矣。’ 即如是,子产乃使辟之。” 《十八年》:“ 简兵大搜,将为搜除。子太叔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斯三日,使除徒陈 于道南庙北,曰:‘ 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 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 使从者止之,曰:‘ 毁于北方。’ ” 此亦一事,而记者或以为葬,或以为搜,传两存之,而失删其一耳。 城成周 《昭公三十二年》传:“ 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且令 城成周。魏子南面,卫彪�曰:‘ 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诗》曰:敬天之怒, 不敢戏豫。敬天之渝,不敢驰驱。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 ”《定公元年》传“ 春王正月辛巳,晋魏 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卫彪�曰:‘ 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义也。 大事干义,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 ” 此是一事,《左氏》两收,而失删其一。 周之正月,晋之十一月也。其下文曰:“ 己丑,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 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斯,计徒庸,虑财用,书侯粮,以令役于诸侯。” 又曰:“ 庚寅,栽,宋仲几 不受功。” 庚寅即己丑之明日,而传分为两年,岂有迟之两月而始栽,宋仲几乃不受功者乎?且此役 不过三旬而毕矣。 五伯 五伯之称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传·成公二年》,齐国佐曰:“ 五伯之霸也, 勤而抚之,以役王命。” 杜元凯云:“ 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孟子》:“ 五 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赵台卿注:“ 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 二说不同。据国佐对晋人言, 其时楚庄之卒甫二年,不当遂列为五,亦不当继此无伯而定于五也。其通指三代无疑。 《国语》:“ 祝融能昭显天地之光明,其后八姓,昆吾为夏伯,大彭、豕韦为商伯,庄子、彭祖 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 李轨注:“ 彭祖名铿,尧臣,封于彭城,历虞、夏至商,年七百岁。” 是所谓五伯者,亦商时也。是知国佐以前其有五伯之名也久矣。若《孟子》所称五伯,而以桓公为 盛,则止就东周以后言之。如严安所谓“ 周之衰三百余岁,而五霸更起” 者也。然赵氏以宋襄并列, 亦未为允。宋襄求霸不成,伤于泓以卒,未尝霸也。《史记》言越王句践“ 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 号五伯”。子长在台卿之前,所闻异辞。然则言三代之五伯,当如杜氏之说;言春秋之五伯,当列句 践而去宋襄。《荀子》以桓、文及楚庄、阖闾、句践为五伯,斯得之矣
日知录 占法之多 以日占事者,《史记·天宫书》“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 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是也。以时占事者,《越绝书》公孙圣:今日壬午,时加 南方”,《史记·贾谊传》庚子日斜,服集予舍”是也。又有以月行所在为占,《史记·龟策传》今 昔壬子,宿在牵牛”,《汉书》翼奉言"白鹤馆以月宿,亢灾”,《后汉书》苏竟言!白虹见时,月 入于毕”是也。《周礼·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则古人之法可知矣。汉以下则其说愈多,其占愈凿,加以日时、风角、云气迟疾变动,不一其物 故有一事而合于此者或迕于彼,岂非所谓大道以多歧亡羊者邪?故士文伯对晋侯以六物不同,民心 不台;而太史公亦谓皋、唐甘、石书传,凌杂米盐,在人自得之于象占之外耳 干宝解《易》,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曰:一卦六爻则皆杂有八卦之气,若初九为震爻,九 为坎爻也。或若见辰戌言艮,己亥言兑也。或以甲壬名乾,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离,以子 位名坎。或若得来为恶物,王相为兴,休废为衰。解爻有等,故曰物。”曰:爻中之义,君物交集, 五星四气,六亲九族,福德刑杀,众形万类,皆来发于爻,故总谓之物也。”说《易》如此,小数详 而大道隐矣。以此卜筮亦必不验,天文亦然 褚先生补《史记·日者列传》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 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日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 天人家曰小吉。太乙家曰大吉。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 以日同为占 裨灶以逢公卒于戊子日,而谓今七月戊子,晋君将死。苌宏以昆吾乙卯日亡,而谓毛得杀毛伯 而代之是乙卯日,以卜其亡。此以日之同于古人者为占,又是一法 天道远 春秋时,郑裨灶、鲁梓慎最明于天文。《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灾,裨灶曰 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子产不从,亦不复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食,梓慎曰“将 水。”叔孙昭子曰!旱也。”秋八月,大雩。是虽二子之精,亦有时而失之也。故张衡《思玄赋》日 慎灶显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讯。 事两占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以有时灾 阴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玄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 何为?″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 十一月癸巳,天王崩。 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郑皆饥。一事两占,皆验 春秋盲天之学 天文王行之说,愈疏则多中,愈密则愈多不中。春秋时言天者,不过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验 之日食、星孛之类而已。五纬之中但言岁星,而余四星占不之及,何其简也。而其所详者,往往在 于君卿大夫言语动作威仪这间及人事之治乱敬怠,故其说也易知,而其验也不爽。扬子《法言》日 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 左氏不必尽信 昔人所言兴亡祸福之故不必尽验。《左氏》但记其信而有征者尔,而亦不尽信也。三良殉死,君 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至于孝公,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其后始皇遂并天下。季札闻齐风,以
日知录 40 占法之多 以日占事者,《史记·天宫书》:“ 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 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 是也。以时占事者,《越绝书》公孙圣:“ 今日壬午,时加 南方”,《史记·贾谊传》“ 庚子日斜,服集予舍” 是也。又有以月行所在为占,《史记·龟策传》:“ 今 昔壬子,宿在牵牛” ,《汉书》翼奉言:“ 白鹤馆以月宿,亢灾” ,《后汉书》苏竟言:“ 白虹见时,月 入于毕” 是也。《周礼·占梦》:“ 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则古人之法可知矣。汉以下则其说愈多,其占愈凿,加以日时、风角、云气迟疾变动,不一其物, 故有一事而合于此者或迕于彼,岂非所谓大道以多歧亡羊者邪?故士文伯对晋侯以六物不同,民心 不台;而太史公亦谓皋、唐甘、石书传,凌杂米盐,在人自得之于象占之外耳。 干宝解《易》,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曰:“ 一卦六爻则皆杂有八卦之气,若初九为震爻,九 二为坎爻也。或若见辰戌言艮,己亥言兑也。或以甲壬名乾,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离,以子 位名坎。或若得来为恶物,王相为兴,休废为衰。解爻有等,故曰物。” 曰:“ 爻中之义,君物交集, 五星四气,六亲九族,福德刑杀,众形万类,皆来发于爻,故总谓之物也。” 说《易》如此,小数详 而大道隐矣。以此卜筮亦必不验,天文亦然。 褚先生补《史记·日者列传》:“ 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 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 天人家曰小吉。太乙家曰大吉。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 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 ” 以日同为占 裨灶以逢公卒于戊子日,而谓今七月戊子,晋君将死。苌宏以昆吾乙卯日亡,而谓毛得杀毛伯 而代之是乙卯日,以卜其亡。此以日之同于古人者为占,又是一法。 天道远 春秋时,郑裨灶、鲁梓慎最明于天文。《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灾,裨灶曰: “ 不用吾言,郑又将火。” 子产不从,亦不复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食,梓慎曰:“ 将 水。” 叔孙昭子曰:“ 旱也。” 秋八月,大雩。是虽二子之精,亦有时而失之也。故张衡《思玄赋》曰: “ 慎灶显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讯。” 一事两占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 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以有时灾, 阴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玄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 何为?” 裨灶曰:“ 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 周、楚恶之。 十一月癸巳,天王崩。 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郑皆饥。一事两占,皆验。 春秋言天之学 天文王行之说,愈疏则多中,愈密则愈多不中。春秋时言天者,不过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验 之日食、星孛之类而已。五纬之中但言岁星,而余四星占不之及,何其简也。而其所详者,往往在 于君卿大夫言语动作威仪这间及人事之治乱敬怠,故其说也易知,而其验也不爽。扬子《法言》曰: “ 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 左氏不必尽信 昔人所言兴亡祸福之故不必尽验。《左氏》但记其信而有征者尔,而亦不尽信也。三良殉死,君 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至于孝公,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其后始皇遂并天下。季札闻齐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