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度报告 业竞争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星宇股份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则本人作为星宇股份之控股股东 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人参与投资的 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 在中国境内: (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星宇股份或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 或利益 (2)以任何形式支持星宇股份及星宇股 份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星宇股 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 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 任何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 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他晓本人目前没有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并承无否是 萍诺将来亦不会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 控股股东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 诺: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 其/m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 他/房公积金,如因公司上述五险一金缴纳受无否是 萍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或被要求支付滞纳 金、罚款,本人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使 其不因此遭受损失。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21/141
2018 年年度报告 21 / 141 业 竞 争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星宇股份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则本人作为星宇股份之控股股东, 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人参与投资的 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 在中国境内: (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星宇股份或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 或利益; (2)以任何形式支持星宇股份及星宇股 份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星宇股 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 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 任何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 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其 他 周 晓 萍 控股股东关于不会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人目前没有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并承 诺将来亦不会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 无 否 是 其 他 周 晓 萍 控股股东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 诺: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如因公司上述五险一金缴纳受 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或被要求支付滞纳 金、罚款,本人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使 其不因此遭受损失。 无 否 是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本报告期除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 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22/141
2018 年年度报告 22 / 141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本报告期除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9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 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年度报告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和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实施,2015年至2017年每一年度实施一期,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出于经营发展以及战略规划方面考虑,于2018年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二级市场购买部分已于2018年3月完成购买,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18 年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8-09)。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大股东周晓萍赠与部分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过户 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股份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 23/141
2018 年年度报告 23 / 141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和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实施,2015年至2017年每一年度实施一期,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出于经营发展以及战略规划方面考虑,于 2018 年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二级市场购买部分已于 2018 年 3 月完成购买,具体请参考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009)。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大股东周晓萍赠与部分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完成过户, 具体请参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星宇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股份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6)
2018年年度报告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4/141
2018 年年度报告 24 / 141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年度报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25/141
2018 年年度报告 25 / 141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