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取水,“是指利用水工程或者 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 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 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 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 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城市供水企业,“指专门从事向社会供水的企业和其它向社会供水的企业” 城市地下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水资源” 2.水资源、供水企业财产、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3.供水水文地质甚察 建设部统一印制《工程勘察证书》:颁发甲、乙级《工程勘察证书》或者对甲、乙级《工程 勘察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发丙、丁级《工程勘察证书》,或者对丙、丁级《工程勘察证书》的持 证单位外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勘察单位依法核准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对勘察单位违反规定收 取的勘察费用全部没收。 石家庄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并由该监督站先例如下 业务:监督受理工程的勘察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监督勘察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和检査 勘察质量: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4.水的开发利用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全国水资源 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査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国家确 定的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后,制定 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和跨省级行政区 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并报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 和监督管理”;依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19条的规定,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 取水许可证或者授权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制定河道等级标 准:对省级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两岸外侧各十公里之内的阻水工程、引水工程、蓄水工程的 修建申请,以及跨省级行政区域河道貌岸然的阻水工程、引水工程、蓄水工程的修建申请, 进行审批:受理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因不服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 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6 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取水,“是指利用水工程或者 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 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 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 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 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城市供水企业,“指专门从事向社会供水的企业和其它向社会供水的企业”。 城市地下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水资源” 2.水资源、供水企业财产、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3.供水水文地质甚察 建设部统一印制《工程勘察证书》;颁发甲、乙级《工程勘察证书》或者对甲、乙级《工程 勘察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发丙、丁级《工程勘察证书》,或者对丙、丁级《工程勘察证书》的持 证单位外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勘察单位依法核准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对勘察单位违反规定收 取的勘察费用全部没收。 石家庄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并由该监督站先例如下 业务;监督受理工程的勘察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监督勘察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和检查 勘察质量;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4.水的开发利用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全国水资源 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国家确 定的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后,制定 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和跨省级行政区 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并报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 和监督管理”;依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 19 条的规定,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 取水许可证或者授权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制定河道等级标 准;对省级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两岸外侧各十公里之内的阻水工程、引水工程、蓄水工程的 修建申请,以及跨省级行政区域河道貌岸然的阻水工程、引水工程、蓄水工程的修建申请, 进行审批;受理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因不服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 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区域规划:编制全国 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工作 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印制《工程设计证书》,按规定颁发甲、乙级《工程设计证书》或者按规定对甲、乙级 《工程设计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 检测工作的管理和规划,负责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湍:负责全国城建 监察工作;受理当事人因不服省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 的复议申请。 国务院地产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水资源调査、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 管理地下水资源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全国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 求计划 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要河段和省级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 道实施管理,执行供水计划;根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照规定审批取水许可申 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河北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综合规划, 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区的实施情 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并报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 府的意见后,制定跨县不跨省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负责水资源的统筹规 划和管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受理当事人因不服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行为 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河北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 作,参与制定区域规划,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工作,根据省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取用省辖地能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和发放丙、丁级 《工程设计证书》,按规定对于丙、丁级《工程设计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于降级直至吊销证 书处罚:负责本行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行政区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争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理当事人因不服下一级城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河北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自己权限,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进 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河北省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 划 石家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并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区的实际 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管理本行政区
7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区域规划;编制全国 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工作; 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印制《工程设计证书》,按规定颁发甲、乙级《工程设计证书》或者按规定对甲、乙级 《工程设计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以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罚;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 检测工作的管理和规划,负责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湍;负责全国城建 监察工作;受理当事人因不服省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 的复议申请。 国务院地产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 管理地下水资源。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全国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 求计划。 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要河段和省级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 道实施管理,执行供水计划;根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照规定审批取水许可申 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河北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综合规划, 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区的实施情 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并报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 府的意见后,制定跨县不跨省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负责水资源的统筹规 划和管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受理当事人因不服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行为 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河北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 作,参与制定区域规划,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工作,根据省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取用省辖地能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和发放丙、丁级 《工程设计证书》,按规定对于丙、丁级《工程设计证书》的持证单位处于降级直至吊销证 书处罚;负责本行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行政区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争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理当事人因不服下一级城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的水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河北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自己权限,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进 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河北省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 划。 石家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并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区的实际 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管理本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