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的承诺义务 要约人有完整的意思表示 该要约中包含有签订保险合同所必需的 内容以及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被保险人必须是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被保 险体 排除道德风险因素的存在
保险人的承诺义务 要约人有完整的意思表示 该要约中包含有签订保险合同所必需的 内容以及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被保险人必须是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被保 险体 排除道德风险因素的存在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一)构成要件 1、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指的 是在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彼此照顾 和相互注意,履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协 力、保护、通知及保密等先合同义务。 2、相对方受有损失。即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因 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积极进行订立合同的准备 活动,或为以后履约做准备工作,而保险合同却 因为一方的过错没有成立,从而造成另一方当事 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一)构成要件 1、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指的 是在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彼此照顾 和相互注意,履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协 力、保护、通知及保密等先合同义务。 2、相对方受有损失。即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因 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积极进行订立合同的准备 活动,或为以后履约做准备工作,而保险合同却 因为一方的过错没有成立,从而造成另一方当事 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1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有的保险合同 当事人磋商了许久,却由于双方分歧始终不能 达成一致,结果保险合同没有成立,此事属于 订立合同中的正常情况,当事人虽然为缔约花 费了金钱造成损失,但因为无主观过错就不需 要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 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 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有的保险合同 当事人磋商了许久,却由于双方分歧始终不能 达成一致,结果保险合同没有成立,此事属于 订立合同中的正常情况,当事人虽然为缔约花 费了金钱造成损失,但因为无主观过错就不需 要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 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 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投保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国访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 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 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 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
(二)投保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 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 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 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 费
(三)保险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1、未在合理期限内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表示拒 绝承保。合理期限即核保的工作流程一般所需 要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 四条明确规定了保险人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者 表示拒绝承保而对投保人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 任,即:“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投 保单后,保险人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者表示拒 绝承保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三)保险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1、未在合理期限内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表示拒 绝承保。合理期限即核保的工作流程一般所需 要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 四条明确规定了保险人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者 表示拒绝承保而对投保人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 任,即:“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投 保单后,保险人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或者表示拒 绝承保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