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事代理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1)代理权的非权利性。民法中的代理 制度主要是基于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和人本 思想理念确立起来的,它是对人的一种信 赖,代理人没有自身独立的利益。所以认 为代理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2)代理人的非独立主体性。在民事代理 理论中认为代理人无独立的利益追求,所 以他不是代理法律关系中独立的主体,末 成年人及其他只有有限订约能力的人或没 都有能力以代理人身份采取行动或订约。 MCIS技术交流 Microsoft
MCIS 技术交流 Microsoft 3、民事代理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 (1)代理权的非权利性。民法中的代理 制度主要是基于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和人本 思想理念确立起来的,它是对人的一种信 赖,代理人没有自身独立的利益。所以认 为代理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 (2)代理人的非独立主体性。在民事代理 理论中认为代理人无独立的利益追求,所 以他不是代理法律关系中独立的主体,末 成年人及其他只有有限订约能力的人或没 有订约能力的人,只要是精神正常的人, 都有能力以代理人身份采取行动或订约
(3)被代理人的广泛性。在民事代理中 的被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一般 民事法人。而且自然人可以是有完全行为 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 为能力的人。 (4)在代理原则上,民事代理主要坚持“ 显名主义”原则,即只承认直接的公开代 理,对间接代理一般都末作规定。我国 民法通则》也是如此 (5)代理权产生的多样性。法定代理、委 托代理或指定代理。 (6)对代理人行为的限制。为保护被代理 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民事代理制度中 都规定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都是代理无效 MCIS技术交流 戴得被撒销。 Microsoft
MCIS 技术交流 Microsoft ◼ (3)被代理人的广泛性。在民事代理中 的被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一般 民事法人。而且自然人可以是有完全行为 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 为能力的人。 ◼ (4)在代理原则上,民事代理主要坚持“ 显名主义”原则,即只承认直接的公开代 理,对间接代理一般都末作规定。我国《 民法通则》也是如此。 ◼ (5)代理权产生的多样性。法定代理、委 托代理或指定代理。 ◼ (6)对代理人行为的限制。为保护被代理 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民事代理制度中 都规定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都是代理无效 或得被撤销
(7)在代理内容上,民事代理既有财产关 系的代理,又有非财产关系的人身代理 (8)在法律贡任上,民事代理人一般不对 第三人承担责任。 (9)在代理权的终止上,可因本人或代理 人死亡、禁治产、破产或丧失权利能力或 基于当事人的协议或代理目的完成,都可 使代理关系归于终止。民事代理人多数是 不以代理为职业的组织或个人,他们的代 理活动多数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这样致 使发展代理事业的稳定性差。 MCIS技术交流 Microsoft
MCIS 技术交流 Microsoft ◼ (7)在代理内容上,民事代理既有财产关 系的代理,又有非财产关系的人身代理. ◼ (8)在法律贡任上,民事代理人一般不对 第三人承担责任。 ◼ (9)在代理权的终止上,可因本人或代理 人死亡、禁治产、破产或丧失权利能力或 基于当事人的协议或代理目的完成,都可 使代理关系归于终止。民事代理人多数是 不以代理为职业的组织或个人,他们的代 理活动多数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这样致 使发展代理事业的稳定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