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 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 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 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 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1995-3-6
最高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 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 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 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 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1995-3-6
证据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若干规定 ◼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 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 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解释 ◼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 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 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1、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 ■2、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或证据力,是 指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 用的大小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1、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 ◼ 2、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或证据力,是 指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 用的大小
第二节 证据的理论分类 一、 本证与反证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二节 证据的理论分类 ◼ 一、本证与反证 ◼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