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表格 古代法律制度 代 立法指导思规 主要律 中典地方 形式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司 司法 审判制度 机关机关 1、神权法思想 2、血亲思知 刑、礼《禹刑》昏、墨、贼: 五刑(墨、刚 与其杀不享。宁 大理 《甘誓》不孝 制、宫、大辟失不经 蒙士 天罚神判 1、所有权王有制: 2、婚细制度:一夫 干权神授 、礼 不吉不迪 多妾制 士 2天讨天罚(神判)昏、命 《汤》 五刑 继承:父死子继、兄 司寇 天罚神判 顺越不恭 终弟及向嫡长子继乐 蒙士 制过渡 五刑: 老幼犯罪减免开 所有权 民刑案 明德慎罚 、刑、《周礼》 图土之制: 契约:质剂、傅别 乡士 的区分:2 (以德配天: 话、誓、 嘉石之制: 卫、区分故意与过中、婚姻制度 告诉与审理 西周明德慎罚,刑兹无训、命《九刑) 赎刑: 失,惯犯与偶犯: 婚姻制度的基本厨大司意遂士 3、五听:4 : 流刑 B、罪疑从轻, 证据制度:5 利罚世轻世重) (侣刑》 疑从款: 一夫一妻多亲制 读酶、乞物制 上、宽严适中原则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度:6、司法
1 中国法制史表格 古代法律制度 朝 代 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 形式 主要律 典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中央 司法 机关 地方 司法 机关 审判制度 夏 1、 神权法思想 2、 血亲思想 刑、礼 誓 《禹刑》 《甘誓》 昏、墨、贼; 不孝 五刑(墨、劓 剕、宫、大辟) 与其杀不辜,宁 失不经 大理 士 蒙士 天罚神判 商 1 王权神授 2 天讨天罚(神判) 刑、礼 誓、命 《汤刑》 不吉不迪 颠越不恭 五刑 1、 所有权 王有制; 2、 婚姻制度:一夫 一妻多妾制 3、 继承:父死子继、兄 终弟及向嫡长子继承 制过渡 司寇 士 蒙士 天罚神判 西周 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刑兹无 赦; 刑罚世轻世重) 礼、刑、 诰、誓、 训、命 《周礼》 《九刑》 《吕刑》 五刑; 圜土之制; 嘉石之制; 赎刑; 流刑 1、老幼犯罪减免刑 罚; 2、区分故意与过 失,惯犯与偶犯; 3、罪疑从轻, 罪 疑从赦; 4、宽严适中原则 1、所有权 2、契约:质剂、傅别 3、婚姻制度 婚 姻 制 度 的 基本 原 则: 一夫一妻多妾制; 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大司寇 乡士 遂士 1、民刑案件 的区分;2、 告诉与审理; 3、五听;4、 证据制度;5、 读鞫、乞鞫制 度;6、司法
中央 地方 朝 法律 主要律 立法指导思想 主要罪名 刑蜀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司法 司法 审判制度 代 形式 典 机关 机关 媒妁之言:六礼 官的法律责 离婚:七出三不去 任 危害专制皇权、笞刑 1、规定刑事责任年 龄: 律 令 罪 2、徒刑 区分故意和过 式 2、侵犯财产和人 城旦,城、 1告诉 继承发展法家思想律 身罪 、所有权 郡(郡公室告非公 (法自君出:厉行法 、官中先职连量:来臣、累犯、共同犯罪 3、 2、婚姻制度 和集团犯罪加重: 守): 室告 律文 罪 妾:司寇,候 婚姻登记制度:对 秦治:繁法严刑) 《秦律》 4、妨害社会管理卧、流放刑: 散唆未成年人犯罪 廷尉 2、调查取证 告、 于夫权的维护和限制 加重 县(县3、审讯和半 程、课 秩序罪 4、 肉刑: 令) 廷行中 4、自首减免刑罚, 5、 破坏婚烟家庭事、死刑: 消除犯罪后果减免 4、复审 6、羞辱刑: 7、经济刑 刑罚 实行连坐 8、身份刑 6、诬告反坐 1、汉初至景帝的黄 危害中央集权死刑,殊死: 、 关于刑事责任年 老思想:(与民休息 的法 肉刑: 龄,矜老恤幼原则:、行为能力的确定 轻徭薄赋:宽简刑 章:《九章、 危害君主专制徒刑,女徒处、亲亲得相首匿:卫、 所有权 郡(刮告劾:拘捕利 汉 罚) 伴 律》:《傍的犯罪 山: 3、 先自告除其罪:B、债 廷尉 守): 审理: 判决利 2、汉武帝以后的德科比 章》:《越邮、危害皇帝人身罚金刑: 4、贵族宫员有罪先、婚姻和继承制度 县(县乞鞠:录囚 主刑辅思想(君权至 宫律》 安全的犯罪 徙边 令) 春秋决狱 上:德主刑辅:顺天 《朝律》 4、危害封建统治 则时,司法时令:实 的犯罪 2
2 朝 代 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 形式 主要律 典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中央 司法 机关 地方 司法 机关 审判制度 媒妁之言;六礼 离婚:七出三不去 官的法律责 任 秦 继承发展法家思想 (法自君出;厉行法 治;繁法严刑) 律、令、 式、 法律答 问、 法律文 告 、 程、课、 廷行事 《秦律》 1、危害专制皇权 罪 2、侵犯财产和人 身罪 3、官吏失职渎职 罪 4、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罪 5、破坏婚姻家庭 罪 1、笞刑; 2、徒刑; 城旦,城旦 舂;鬼薪,白 粲;隶臣、隶 妾;司寇,候 3、流放刑; 4 、肉刑; 5、死刑; 6、羞辱刑; 7、经济刑; 8、身份刑 1、规定刑事责任年 龄; 2、区分故意和过 失; 3、累犯、共同犯罪 和集团犯罪加重;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 加重 4、自首减免刑罚, 消除犯罪后果减免 刑罚 5、实行连坐; 6、诬告反坐 1、所有权 2、婚姻制度 婚姻登记制度;对 于夫权的维护和限制 廷尉 郡(郡 守); 县(县 令) 1 告诉 公室告 非公 室告 2、调查取证 3、审讯和判 决 4、复审 汉 1、汉初至景帝的黄 老思想;(与民休息, 轻徭薄赋;宽简刑 罚) 2、汉武帝以后的德 主刑辅思想(君权至 上;德主刑辅;顺天 则时,司法时令;实 律 令 科 比 约法三 章;《九章 律》;《傍 章》;《越 宫 律 》; 《朝律》 1、危害中央集权 罪 2、危害君主专制 的犯罪 3、危害皇帝人身 安全的犯罪 4、危害封建统治 的犯罪 死刑,殊死; 肉刑; 徒刑,女徒顾 山; 罚金刑; 徙边 1、关于刑事责任年 龄,矜老恤幼原则; 2、亲亲得相首匿; 3、先自告除其罪; 4、贵族官员有罪先 请 1、行为能力的确定 2、所有权 3、债 4、婚姻和继承制度 廷尉 郡(郡 守); 县(县 令) 告劾;拘捕和 审理;判决和 乞鞠;录囚; 春秋决狱
地方 朝 法律 主要律 中央 立法指导思规 代 生要罪名 刑蜀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句法 句法 审判制度 形式 机关 机关 行春秋决狱 进一步引礼入法 1、建立了直 重罪十条 1、死刑:2、 三国 三国时期:重视法健令 《魏律》 流刑:3、 州(刺诉制度: (反逆、大逆、叛 、八议:2、官当: 大理寺 两晋 《晋律》 刑:4、鞭刑 史): 治:两晋时期,礼有科比 降、恶逆、不道 、准五服以制罪 品官占田制 2、盛行刑讯 南北 等差:南北朝时期,格式 《北齐 不敬、不孝、不 5、杖刑6、感、存留养亲 郡守: 通供: 佳》 以德礼为主,引礼入 县令 内乱) 除宫刑和铜 3、死刑复核 法 右趾 制度形成 十恶 五刑:死刑 隋 《开皇 体》 (两等):流 大理寺州(刺 (谋反、谋大逆、 刑部 史): 《大 业谋叛、恶逆、不道 刑(三等): 区分公罪与私罪 县(县 徒刑、杖刑 律》 大不敬、不孝、不 御史台 令) 睦、不义、内乱) 答刑(五等) 《武德、害皇权与封建 1、民事权利主体和行 1、法律宽简,稳定 累犯加重: 告诉 划一: 律》:《贞国家的政治性犯 为能力:2、所有权 2、 老幼废疾减免刑 审判制度 、债和买卖契约立法 州(刺 2、 严适中,简约 观律》:罪(十恶): 罚:3、自首减免刑 3、 上诉及复 易明 律 《永徽律业、侵犯人身的伤 、婚姻制度 大理寺 史): 唐 罚:4、共犯区分首 审 3、德礼为政教之本,格式 疏》: 害罪:六杀 五刑 婚烟的成立:父母之刑部 《开元律郎、侵犯官私财产 从:5、数罪并罚的 刑罚为政教之用 ,媒妁之言: 御史台县(县 4、死刑复奏 4、法律不避权贵 疏》 罪:六赃 原则:6、断罪无正制定婚书:婚姻的闲 制度 《唐六、伪造罪 条实行类推:7、 5、判决的执 制性条件:婚姻的解 黜陟不分亲疏 典》 5 化外人案件的处理 诬告罪 除:出萎、义绝、利 公
3 朝 代 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 形式 主要律 典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中央 司法 机关 地方 司法 机关 审判制度 行春秋决狱 三国 两晋 南北 朝 进一步引礼入法 (三国时期:重视法 治;两晋时期,礼有 等差; 南北朝时期, 以德礼为主,引礼入 法 律 令 科 比 格 式 《魏律》 《晋律》 《北齐 律》 重罪十条 (反逆、大逆、叛、 降、恶逆、不道、 不敬、不孝、不义、 内乱) 1、死刑;2、 流刑;3、徒 刑;4、鞭刑 5、杖刑 6、废 除宫刑和斩 右趾 1、八议;2、官当 ; 3、准五服以制罪、 4、存留养亲 品官占田制 大理寺 州(刺 史); 郡守; 县令 1、建立了直 诉制度; 2、盛行刑讯 逼供; 3、死刑复核 制度形成 隋 《开皇 律》 《大业 律》 十恶 (谋反、谋大逆、 谋叛、恶逆、不道、 大不敬、不孝、不 睦、不义、 内乱) 五刑:死刑 (两等);流 刑(三等); 徒刑、杖刑、 笞刑(五等) 区分公罪与私罪 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 州(刺 史); 县(县 令) 唐 1、法律宽简,稳定、 划一; 2、宽严适中,简约 易明 3、德礼为政教之本, 刑罚为政教之用 4、法律不避权贵、 黜陟不分亲疏 律 令 格 式 《武德 律》;《贞 观 律 》; 《永徽律 疏》; 《开元律 疏》 《唐六 典》 1、害皇权与封建 国家的政治性犯 罪(十恶); 2、侵犯人身的伤 害罪;六杀; 3、侵犯官私财产 罪;六赃 4、伪造罪 5、诬告罪 五刑 1 、 累 犯 加 重 ; 2、老幼废疾减免刑 罚;3、自首减免刑 罚;4、共犯区分首 从;5、数罪并罚的 原则;6、断罪无正 条实行类推;7、 化外人案件的处理 1、民事权利主体和行 为能力;2、所有权 3、债和买卖契约立法 4、婚姻制度 婚姻的成立:父母之 命 , 媒 妁 之 言 ; 制定婚书;婚姻的限 制性条件;婚姻的解 除:出妻、义绝、和 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 州(刺 史); 县(县 令) 1、告诉 2、审判制度 3、上诉及复 审 4、死刑复奏 制度 5、判决的执 行
朝 法律 主要律 中典 地方 立法指导思想 主要罪名 刑蜀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司法 司法 审判制度 代 形式 典 机关 机关 离:5、继承制度 诉讼时效 租佃制度 1、 从立法严、用法 与审判时限: 典卖制度: 路(提 忽到立法贵乎中 继承:宋代承认遗腹 点刑狱 上、皇帝躬亲 2、上下相维、轻垂 狱讼: 大理寺 相制 折杖法 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 司): 编救 《宋刑 贪墨罪: 刺配: 宋3、政丰、理财,通 统》 的继承权:南宋规定刑部 3、重视勘验 编例 重法地法 贼盗罪 凌迟: 御史台州(知 证据: 商惠工 户绝财产继承办法: 重杖处死 “立继”和“命继”。 审刑院州): 4、鞫谳分司 县(知 制度: 县) 5、翻异别期 制度:6、理 雪制度 《大明 1、明刑弼教、重典 1、省(提1、实行军民 律》: 充军: 所有权 刑按察不同的诉讼 治国: 《明 大 椒号刑: 2.租佃法律关系 刑部 司): 制度: 明 2、明礼导民,定律 凌迟: 轻其轻罪,重其重 以绳顽 》 奸党罪 罪 .婚姻、继承制度 大理寺 府(业、禁止越诉 《明 会贪墨罪 廷杖刑 都察院 府): 3、禁止诬告 典》: 县(4、 禁止匿名 法贵简当 《问刑条 县) 信告发
4 朝 代 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 形式 主要律 典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中央 司法 机关 地方 司法 机关 审判制度 离;5、继承制度 宋 1、从立法严、用法 恕到立法贵乎中 2、上下相维、轻重 相制 3、政丰、理财,通 商惠工 编敕 编例 《宋刑 统》 重法地法 贪墨罪; 贼盗罪 折杖法; 刺配; 凌迟; 重杖处死 租佃制度; 典卖制度; 继承:宋代承认遗腹 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 的继承权;南宋规定 户绝财产继承办法: “立继”和“命继”。 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 审刑院 路(提 点刑狱 司); 州(知 州); 县(知 县) 1、诉讼时效 与审判时限; 2、皇帝躬亲 狱讼; 3、重视勘验 证据; 4、鞫谳分司 制度; 5、翻异别勘 制度;6、理 雪制度 明 1、明刑弼教、重典 治国; 2、明礼导民,定律 以绳顽 ; 3、法贵简当 《大明 律》; 《明大 诰》 《明会 典》; 《问刑条 ; 奸党罪; 贪墨罪 充军; 枷号刑; 凌迟; 廷杖刑 轻其轻罪,重其重 罪 1.所有权 2.租佃法律关系 3.婚姻、继承制度 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 1、省(提 刑按察 司); 府(知 府); 县(知 县) 1、实行军民 不同的诉讼 制度; 2、禁止越诉; 3、禁止诬告; 4、禁止匿名 信告发
地方 朝 法律 主要律 中央 代 立法指导思规 生要罪名 刑蜀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句法 司法 审判制度 形式 典 机关 机关 例》 2、厂5、 司法机关 受理诉讼的 规定 6、司法机关 受理诉讼回 避的规定 1、扩大自首适用范 围: 督 2、关于共犯的处理 凌迟: 抚: 《大清律 原则: 例》: 充军 B、公罪与私罪区别 刑部 省按刻 梦」 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侧例 发遗 大理寺 司: 《大清会 枷号 对特原则 府(知 典》 4、依法定刑与有限 都察 府) 类推并存: (知 5、化外人犯罪的处 县) 理原则
5 朝 代 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 形式 主要律 典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民事法律内容 中央 司法 机关 地方 司法 机关 审判制度 例》 2、厂卫5、司法机关 受理诉讼的 规定 6、司法机关 受理诉讼回 避的规定 清 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律、 则例 典 《大清律 例》; 《大清会 典》 凌迟; 充军; 发遣; 枷号 1、扩大自首适用范 围; 2、关于共犯的处理 原则; 3、公罪与私罪区别 对待原则 4、依法定刑与有限 类推并存; 5、化外人犯罪的处 理原则 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 省 督 抚; 省按察 司; 府(知 府); 县(知 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