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民的农民 当时的户籍是朝廷落实统治到每一个臣民的手段,是王朝调集资源 形成財政的基础王朝财政经济主管部门名日“户部”,王朝征服-块地方 的标志是收取当地的“图籍。而王朝与力图摆脱专制主义人身控制的脱 籍:选户”流民”的冲突成为传统社会矛盾的极其重要内容,比过去 我们历史教科卡上极力强调的民间贫富分化与地主一佃户的阶级斗争” 要突出得多。厉行户口清查,驱赶或强制遣返流民而引起“农民战争”的事 例,要比由于主佃纠纷激化为农民战争的多得多晋时官府镇压流民导 致的李特、李雄起义,南朝检定黄籍”引起的唐寓之之乱,金代“通检推 排”激起的红袄军战争,明朝驱逐遺返荆襄流民引起的刘通、石龙,李原 等多次赵义,都是户籍控制与反控制直接导致大规模民变的著名例子。 与人民迁徙逃亡面脱离王朝户籍控制的冲突性质类似而形式相反 的,则是广籍控制基础上官府的强制迁徙征发民户与民众反迁徙反征发 引起的冲突。历史上专制王朝对编户齐民的强制迁從与强制禁锢和遣 返一样常十分严酷,如东汉的王符所言:至遣吏兵,发民禾稼,发彻屋 室,夷其营壁,其生业强劫驱掠,以至“万民怨痛,泣血叫号,诚愁鬼神 而感天心”。致使“民之于徙,甚于伏法。伏法不过家一人死耳诸亡失败 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因此它引起的 反抗规模往往更大。应当说,历史上由于所谓联民间土地自由买卖导致莱 并,使自耕农沦为佃、雇农而引发社会爆炸、王朝倾覆的说法恐怕更多的 是-种理论上的想象,而王朝的人身控制(落实为户籍管制j策与民间 会往往不分贫富而皆有的自由冲动发生碰撞,加上政冶腐败与夭灾的 触发,才是多数社会爆炸、王朝倾覆的真正动因。 中国传统户籍制度除了适应专制王朝控制臣民、调拨人力资源的国 家统制功能外,另一个功能是在人口中分配特权划定贵贱等级。历代的 户籍管制常常与身份等级制互为表里,不仅造成社会上所谓的贵贱、良贱 对立而且导致人力资源流动中的层层壁垒。 我国的户籍类别,在宋以前本有由政治特权身份壁垒向单纯的财产 差别演变的趋势。唐以前的良户与贱户(奴婢、部曲、私属等,黄籍与白
实践自由 籍,土族与庶族乃至“九品中正"之制都是身份特权等级制,到了唐末,士 庶之别淡化,出现了“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的变 化延及宋代,除了官户形势户与一般民户的特权身份差别外,一般民户 中实行的五等版簿已基本没有身份等级含意,而只是应税财产的级别分 类了。当时实行的臣民负担向上等富户集中的政策,在某种意义上类似如 今的累进所得税,应当说是趋向于公正的。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唐以前 与朱时人们对进人高等户籍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宋人通常都力求 降低自家的户等,规避成为上等户;而汉唐间人则相反,他们是千方百计 力求挤入上品士族黄籍的。 然而宋以后这种趋势却逆转了。元明清诸代的户籍制度已经不再 按财产多寡来分类,而重新强化了政治特权身份乃至种姓式身份的落后 色彩辽金代已有特权的宫帐户、猛安谋克户,元代户籍除把人划为种族 歧概性的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外,还有一系列良贱职业世袭的堵 色户籍,如民户、军户、站户、盐户,匠户儒户、医户、乐户、僧道户、鹰房 户、打捕户等凡十余种。一经定籍,永不更易,世袭其业,良者恒良,贱者 恒贱。后世有元代九儒十丐”之说,虽未必准确(蒙古族统治者虽轻儒,尚 不至于贬儒为至贱),但确是对元代种姓式户籍的一种记忆。当然中国传 统的朝廷官定种娃2与印度传统宗教及社区习價法形成的种姓大异其 趣,但其野蛮与不公都是明显的。 明、清两代承元之弊。明代有军,民(实即农)、丘灶(盐)渔等诺色户 籍,也是世袭的种姓式身份。清代在法律上仍然规定了这种诸色户籍制 度。但实际上,明前期匠役制衰废后,世袭匠户制已经趋于消灭。清代取消 了卫所制度,除蕻人之外的世袭军户制也因而名存实亡。除了八旗户籍仍 然体现世袭特权、-些地区还有奴籍这类世袭贱民身份外,通过户籍制度 建立身份等级壁垒的法到清代已基本成了历史陈迹。民国废除了旗籍 和奴籍后,这种做法便最终废除。 传统户籍制度虽然制造了良贱差别,阻碍了人民迁徙自由,但它在历 史上并不都与城乡壁垒相关连。历史上我国的城乡壁垒是在族群时代而
作为公民的农民 不是在帝国时代出现的,其最早的基础并不是“编户齐民”制度,而是族群 时代的军事殖民统治方式。 我国城乡间璧垒的最早形式当推西周时期的国野”之分:300多年 前,以今陕西为基地的周人在灭殷之后统治了殷商旧辖的广大中原地区。 为了控制天下,周人以封邦建“国"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周人 以及被周视为盟友的其他部族人)的军事殖民据点,这就是“国。“國的 象形字表不示以守的城墙圈(“内的土地,即设没防城市。因此,它 与今天的“国表示整个民族国家(那时叫“天下)是不同的。有人把它与 古希腊的雅典等国”相类比,都称为“城邦”,但也有人不同意这样称。不 管称作什么,实际上它是指以城墙围成的那么个统治中心,里边住着国 人。他们是以宗法关系组织起来的周族人,其中有贵族(峡长),也有平 民(峡属),但作为周人他们都是征服者,与国以外的人相比处于某种优 越地位,或者说享有某种身份性特权。“国以外的广农村称为野”,那 里仕着被同人征服的殷人或其他部族人。他们被称为野人,必须为周人 纳贡或履行其他义务。“国人"与野人"有些类似今天的市民与村民,但他 们的区别不仅是居仕聚落的区别,也不是职业的区别(那时的城市不像现 在的工商业中心;国人”中除受供养的贵族外,-般平民也是务农的或 阶级的区别(“国”野”内部都各自组成公社无论是“工商食官还是井 田上的集体耕作,都不可能形成私有制意义上的阶级),而是-种类似印 度种姓制那样的身份之别。“国人”世世为国人,野人"代为野人", 国野之间的身份壁全是西周立国之制的基石之 春秋狄,战国时代,社会发生了“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剧烈社会变动, 商品经济与私有制兴起,并田制工商食官”之制都趋于瓦解,国、野之 分”也就逐渐消亡到了商鞅变法后,小农经济确立下来,国家对小农实行 户口编制,以便征收赋役。这时的城市仍是巨大的统治堡垒,但已没有了 那种组成宗族公社的国人“群体。于是“城市人口"便由两部分组成一为 皇宫官府、军队等“国家机器”中人,从主子到奴仆都吃“官粮”他们构成 城里人的主体一那时城市中的官殿、官署区往占全城面积的十之七 八如同一个大”办公院”,居民区”很小,商业区更只是一个或几个以 市墙"圈起来的场地而已。二为从事工商诸业的“市民",他们在圈定的市
实践自由 场那时叫“市”)上做生意,国家把他们编成一种特殊的户口,即“市籍”。 当时国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有市籍者"被视为歧视对象,甚至累及三代 以下孑孙秦汉时常规定国家征发苦力去修长城,戍边塞、挖河渠、治宫殿 时都先征发“有市籍者》然后征发父祖三代或更早时曾“有市籍"的人, 最后才征到“无市籍的农民头上。可见当时一部分城里人身份比农民高 贵(即那些吃官粮的人们,哪怕是实际上处境可伶的仆役宫婢之辈,在当 时也非山野村夫可比),另一部分比农民下贱(即*有市籍者”2但无论贵 贱,他们与农民都有“户口”之别,那是不能随便改变的。 秦汉以后,国家对“有市籍者'的歧视有所缓和,同时有像唐长安那样 的特大城市出现,宫殿官署区在城市中所占面积比例相对下降,而居民 区相对上升。但这时的城市仍没有多少“市的味儿。以唐长安为例,这个 百万之众的庞大城市除皇城、宫城外,其余居民区被棋盘式的街道分割为 08个坊”,每坊皆绕以坊墙,四面仅各门有的妨甚至仅两面有门,犹 如城中之城,坊内宅院都不得临街开门,更谈不上临街没店,站在宽阔的 大街上唯见两旁坊墙高耸,-派肃杀之气作为商业区的东西二市实际上 也是绕以高墙的两个大坊,面积仅占全城12%这就是所谓:坊市制”。 在这种城市中,坊门、市门都定时启闭,坊、市户口管理森严,而且也没有 什么自由职业可谋,它的封闭是可以想见的 那时井田上的公社式生产虽已不复存在,但直到中唐以前名义上仍 然存在着国家授田制,农民受国家之田,纳租服役,国家的賦役基本上以 按人丁户口征收为主,户籍管理因而十分严格。但农民或因苦于賦役,或 因天灾人祸等原因无法谋生时仍有成为“盲流”的,即所谓“浮逃无籍” “不书名数”。而国家则不断厉行户口检查,即所谓括户”、“检籍”“大索 貌闵”“士断"、“捕亡人”等,力图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过那时的农民 “盲流”主要不是向着那管制森严而又无业可谋的城市,而是向着那些未 开垦的地区,以求垦荒自话,犹如近代内地农民之闯关东”、“走西口 晚唐以后,城市中坊市制瓦解,临街商业与商业街区开始出现。而农
作为公民的农民 村中国家授地制也不复存在,土地私有、土地买卖使许多农民失去土地, 外流谋生。加之这时国家赋役制也迭经改革,由以人头税(户口税)为主渐 变为土地税(财产税)为主,对户口的控制因而相对放松。在这种情况下, 农民外流机会以及流人城市的机会都增加了。不过这时农民主要外流的 方向仍是荒土僻壤、矿山以及海上贸易等领城,有人称之为“上山下海, 进人城市的仍不很多,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城市经济提供的谋生机会仍比 较有限。 到明清时代,农民的外流开始出现新特点,即由逃避苛重赋役、天灾 人祸的“求生型"流动,向追求比农业更高收人的逐利型”流动发展的趋 势。大批农民因“利之所共趋,谋求生理,结党成群,日新月盛”,成为官府 所称的盐枭"、“矿盜、“山贼”“海寇。而官府则再度强化户口管制,实 i所谓山禁、“海禁”、矿禁,力图驱流民重归土地尤其是朱元璋利 用元末农民战争建立了明王朝以后,竟然把统一战争中使用的庞大军队 用来行使户籍察职能,实行空前绝后的”大军点户,企图制止“弃故乡 而不听召回,住他郡而不从约束"的流民潮。这种强化人身束缚、与商品经 济发展的历史潮流相抵触的行为受到顶强的抵抗,成为我国明清时代社 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 进人近代以后我国城市尤其是沿海通商口岸城市的新兴产业出现, 传统封建户籍制度也日趁衰败、城市产业需求与人身束缚的松弛相结合, 使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农民流人城市之潮这百余年间城乡居民身份 性壁垒严重以至消解,阻碍农民转变为市民的主要原因已不是身份 性壁垒,而是经济性原因:城市经济发展缓慢,就业机会增加不多,进城谋 生不易等等。 这一趋势-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初。2世9年代的统购统销 开始,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人口流动,把农民拒于城外。这种体 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现在已日益成为深化改革开放和 城市化建设的障碍。撤销这-障碍会不会陷城市于无限制的盲流”狂潮 的灭顶之灾?我国历史与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证明, 这是不会的。作为-种经济行为的农民进城,在身份屏障消失后也还会受 经济因素的调节。我国目前“民工瀚中的一些非理性现象实际上正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