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美国自由的故喜 具备了美德的人民才能够享受自由,”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写道。① 如果说共和主义式的自由是一种公民和社会的平等权利,而这种权利又 只能为一个“自由的国家”(即一个根据被统治者的同意而运作的国家)的公民 所享有,那么,18世纪的自由主义所推崇的自由则基本上是个人性的和私有 性的。根据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鼻祖洛克的理论,建立政府的目的是对“生 命、自由和财产”这些为所有人所享有的天赋人权提供保护,政府的权利应该 基本上被限制在这个目的之内。对于洛克和他在18世纪的信徒们来说,自由 并非意味着对公众生活的参与,而是意味着个人的独立自主一即“不要屈 从于其他人的反复无常、难以确定和无从知晓的武断意志。”保护自由必须要 保证涉及私人生活和个人问题的领域一包括家庭关系、宗教意愿、经济活 动一不受国家的干预。所谓公共利益,并非是一种政府有意追求的理想, 而更应该是自由的个人追求不同私利的结果。② 正如历史学家皮埃尔·马尼特所指出的,自由主义将“公民”与“人”分离 开来,将生活的政治领域与生活的社会领域分离开来。一些批评家把自由主 义式的自由斥为自私自利和缺乏公益心的借口。“我所挚爱的…自由,”埃 德蒙·伯克写道:“不是那种孤身独处的、与世隔绝的、自我中心的、自私自利 的自由。如同每一个人必须根据他自己的意志来规范他所有的行为,我所讲 的自由是一种社会性自由,”为什么自由主义对18世纪等级分明的大西洋世 界具有吸引力,要理解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因为它对一系列的法律特权和政 府机制一从特许公司的经济特权到法律认可的宗教排他主义—提出了 质疑,这些特权都是个人进取和成功的障碍。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强调人类 Philip Pettit,Republicanism:A Theory of Freedom and Government (Oxford, 1997)Albert H.Smythe,cd.,The Writings of Benjamin Franklin (10 vols.New York, 1906>,X,80;Morton J.Horwitz,"Republicanism and Liberalism in American Consti- tutional Thought,"William and Mary Law Review,29(Fall 1987).66-67. 2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 (Cambridge,UK.1998):Locke, Two Treatises,II,22:M.M.Goldsmith,"Liberty,Virtue,and the Rule of Law,1689- 1770."in Republicanism,Liberty.and Commercial Society.1649-1776,ed.David Wootton (Stanford,1994),197-98:James P.Young,Reconsidering American Liberal. ism:The Troubled Odvssey of the Liberal Idea (Boulder,1996).25-36
第一章美函自由的诞生31 拥有政府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这种思想为那些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妇女甚 至奴隶挑战那些限制他们自由的种种规定打开了大门。① 最终,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将被视为不能共存和相互矛盾的自由理论。 但在18世纪,这两种语言却相互重合,而且经常相互强化。对于现代人来说, 许多革命时期的领导人既是共和主义者(因为他们关注公共福利,强调公民对 政治体制的服从),又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们极为重视个人的权利问题)。这 两种政治意识形态可同时激发人们对宪政政府、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以及限 制专断性权力的坚决支持和信奉。两者都强调对财产的保护是自由的基础。 此外,新教道德观的普遍传播冲淡了人们对后来所谓的自由主义非道德论的9 疑虑。 在殖民地时代,“自由”自然成为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关于政府和社会 的认知的结合点。在重视个人自由的自由主义与强调公共自由的共和传统两 者之间,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相互矛盾之处。除此之外,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 是共和主义者,还是那些两者兼而有之者,大部分18世纪的政论家都认为只 有某一类人才能够完全地享有自由的恩惠和行使自由的权利。大西洋两岸的 政治思想中共同拥有这样个不言而喻的公理:凡依赖于他人的人必然缺乏 自我意志,因而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颇具影响的政治理论家理查德·普 莱斯曾写道,自由基于“一个通行的思想之上,…即自我导向或自我管理的 思想”。那些连自已的生活都主宰不了的人自然不应在管理国家的问题上拥 有发言权。政治有由必须要以经济独立为前提.② 因此,如纽约出版商约翰·皮特·曾格在1735年所描述的,财产就这样 被“编织”到18世纪对自由的理解中去了。以财产为后盾的独立自主是自由 D Pierre Manent.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Liberalism,trans.Rebecca Balinski (Princeton,1994).x:The Correspondence of Edmund Burke (10 vols.Cambridge,UK, 1958-78),VI,42:Isaac Kramnick,Republicanism and Bourgeois Radicalism,Political Ideology in late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and America (Ithaca,1990),4-11. @Richard Price.Observations on the Nature of Civil Liberty...(London,1776). 2-3.近期关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在18世纪的相互关系的讨论,参见:Nathan Tarcov· "A 'Non-Lockean'Locke and the Character of Liberalism."in Liberalism Reconsidered
32美国自由的故事 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塞爆尔·约翰逊的词典将“独立”定义为“自由”:托 马斯·杰斐逊则强调说,依赖他人一定会“带来低三下四的恭顺和唯利是图的 小人行为,并会扼杀美德的萌芽,为野心的塑造准备适用的工.具”。因此,无论 在不列颠本土,还是在殖民地,拥有财产无一例外地成为获取选举权的必要资 格。戚廉·布莱克斯通爵士在他那部《英国法律评析》(1765~1769年)中写 道:实施这种要求的“真实理由”,是因为不拥有财产的人将不可避免地“立即 为他人所主宰”。由于缺乏自我意志,这些人的选票也将对“公共自由”造成戚 胁。不光家庭仆人是令人看不起的缺乏个人自主的例子,靠工资谋生也被普 遍地认为是一件不甚光彩的事。在17和18世纪的英国,工资劳动常常与被 奴役和丧失自由联系在一起:只有那些掌握着自己劳动力的人才被看作是完 全自由的。不列颠民歌和民间传说常常把流浪汉、吉普赛人、响马甚至乞丐加 以浪漫化,把这些人描述成比那些挣工资养家糊口的人更为自由。要到许多 年之后,工资劳动与真正的自由相符合的思想才为公众广泛接纳。① 那些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设计者曾经希望在北美复制一个宗主国式的等 级社会结构。但从殖民地的早期起,从不列顺和欧洲大陆来的移民始终对新 10世界抱有这样的期望:新大陆将能够把他们从旧世界的经济不平等和普遍经 济依附的困境中解放出来。1607年,约翰·斯密斯喇在美洲落脚就立即观察 到,在美州“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他自己的劳动力和土地的主人和拥有者”。在 整个殖民地时期,大部分移民希望获取经济上的独立自主;为了吸引移民,那 ed.Douglas MacLean and Claudia Mills (Totowa,1983),130-40:Lance Banning. "Jeffersonian Ideology Revisited.Liberal and Classical Ideas in the New American Re- public,"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3 ser.43 (January 1986).3-19:James T.Klop- penberg,"The Virtues of Liberalism,Christianity,Republicanism,and Ethics in Early American Political Discourse,"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74 (June 1987),9-29,and Joyce Appleby,"Introduction,"American Quarterly,37 (Fall 1985),469-70. D Zenger in Michael Kammen,Spheres of Liberty,Changing Perceptions of Lib- erty in American Culture (Madison,1986),24-26:Samuel Johnson,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2 vols.London,1755);Thomas Jefferson,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 (New York,1964),157:william Blackstone,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 (Portland,1807),Bk I,1711 Reid,Concept of Liberty,73-92,Christopher Hill,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 (London.1974),219-38
第一章美国自由的缓生33 些鼓动移民的广告大肆宣扬这种期望,把新大陆描绘成一个充满了获取财产 的机会的地方。所以,那些到美洲来的移民在他们想像的自由中总是包含了 这样一种期待,即能够获取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和将一份不动产传给自己后代 的能力。① 以经济上的独立自主来界定自由,自然就在那些能够充分享受自由的阶 级与无法享有自由的阶级之间划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在18世纪,经济上的 独立自主对于大多数不列颠人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即便是在北美殖民地的人 口中,大部分人按这个标准也不是真正自由的。殖民地中没有英国的世袭费 族制,殖民者们曾为殖民地没有“高于自由人之上的任何等级”而洋洋自得。 但在自由人之下却有许多的等级。革命前夕在美洲殖民地上劳作的50万黑 奴自然不被算在自由人的图子里。对于自由的妇女来说,她们的公民身份为 她们的父亲和丈夫的公民身份所包括,她们在法律上并不拥有支配自己劳动 力的权利,她们争取经济独立的机会几乎完全不存在。与此同时,在男人眼 中,妇女天生缺乏理性、勇气以及自决所需要的广泛能力,而这一切都是一个 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所必备的素质。事实上,独立自主的思想也是部分地通 过性别来界定的:不管是在经济还是政治领城,独立自主都是一种男性特征, 依赖他人则是妇女的正常地位,② 时常被人们忘记的是,在殖民地时期,即便在白人男性人口中,也有多种 不同形式的半自由状态的存在,包括契约佣工、徒工、家庭仆人、流放的罪犯以 及被强征加入王室海军的水手等。北美殖民地上的自由是以一种地位连续体 D Philip J.Barbour,ed.,The Complete Works of Captain John Smith (1590-1681) (3 vols.Chapel Hill,1986),I,332 Jack P.Greene,The fntellectual Construction of A. merica:Exceptionalism and Identity from 1492 to 1800 (Chapel Hill,1993),75,104s Greene,Pursuits of Happiness,193. Eric Foner,Tom Paine and Revolutionary America (New York,1976),27;Lin- da G.DePauw,"Land of the Unfree:Legal Limitations on Liberty in Pre-revolutionary America,"Maryland Historical Magazine,68 (Winter 1973),355-68:Elaine F.Crane, "Dependence in the Era of Independence:The Rolc of Women in a Republican Society,"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Its Character and Limits,ed.Jack P.Greene (New York, 1987),259-61
34美国自由的故事 的方式存在的,在这个连续体中,从被剥夺了所有权利的奴隶直到独立自主的 财产拥有者都有,而一个人在一生中很可能在这个连续体的范围内占据不止 一个位置。自动放弃特定时间内的自由的契约佣工是整个殖民地时期非奴隶 劳动力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迟至18世纪70年代早期,从英格兰和苏格 兰来到北美的移民中大约有一半左右的人仍然是契约佣工,他们都签订了合 同,以履行规定时期的劳动换取一张来到美洲的船票。契约佣T经常与奴隶 肩并肩地在田野里工作。如奴隶一样,他们也可被主人任意买卖,受重刑处 罚,他们对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的覆行(法律术语为“特定履行”)是由法院来强 11制执行的。“许多黑人的待遇反倒更好一些,”一位女契约佣工在1756年抱 怨说道,而她自己却被强迫着“不分昼夜地”工作,然后还要“被绑起来遭受鞭 打”。当然,与奴隶不同的是,契约佣工可以期望从奴役中获得自由。假如他 们能够从契约佣工时期挺过来(殖民地早期时候,许多契约佣工都没有做到这 一点),契约佣工对主人的依附将得以解除,并接受“自由之职责”。一位宾夕 法尼亚的法官在1793年说:契约佣工成了“奴隶与自由人之间的一个中间阶 层”.① 如此众多的不自由劳动力在北美殖民地的广泛使用突出表现了一个极为 普遍的现实,即拥有财产的男性家长享有经济上的独立自主,也因此享有与之 相伴的自由。这种现实对于拥有奴隶的种植园主来说,尤为明显。他们早就 将自由与主人地位等同起来。但对于北方城市中那些拥有一两个奴隶或契约 佣工的手工业主来说,上述现实也是一种非常真实的写照。〈在纽约和费城, 手工业主和工匠们常将自已的独立自主引以为荣,但他们却属于当地最大的 奴隶主之列。)与此同时,小自耕农们1以为荣的独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 D Robert J.Steinfeld,The Invention of Free Labor:The Employment Relation in English and American Law and Culture.1350-1870 (Chapel Hill,1991),3-5,46.101- 02;Jean B.Lee,The Price of Nationhood,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n Charles County (New York.1994),44;Bernard Bailyn,Voyagers to the West:A Passage in the Peopling of America on the Eve of the Revolution (New York,1986),166 Wood,Radicalism, 51-55;Isabel M.Calder,ed.,Colonial Captivities,Marches and Journeys (New York, 1935),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