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晦师龙大草天华学院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TIANHUA COLLEGE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十七册 通识教育课课程教学大纲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务处编制 二O一六年三月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十七册 通识教育课课程教学大纲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务处编制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与管理办法 教学大纲是与专业培养方案相配套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 程的基本内容、性质、任务及该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和 编写、选用教材的直接依据,是检查、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 标准,也是国家监督、评估学校教学质量,配置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的重要依据。为 了加强教学大纲的规范性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学校提出如下 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及管理办法。 一、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专、通、雅”协调发展和“十六条能力培养标准”,参照教育部提出 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行业指导规范,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 改革的新成果,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加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 的教学,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教学大纲在贯彻国家关于教学和人才培养总 体要求的同时,要明确本门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规定出本门课程的教 学基本任务及要求。各类课程在内容设置上应做到:公共课程要注重对学生进行通识教 育和素质教育,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要符合厚基础、宽口径的要求,专业课要注重 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注重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专业方向模块课要体 现专业特色。 (二)科学性与适时性相统一。数学大纲中所列的材料论点必须要符合客观规 律,在科学上经过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内容,同时这些内容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并具 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系统性与完整性相结合。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要依据本专业课程之问 内在的逻辑和本课程内容体系编写,要保证知识的完整性及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 联系和配合;要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反映教学改革成果。针对学生的基础状况 科学确定内容的难易程度,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 1
·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与管理办法 教学大纲是与专业培养方案相配套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 程的基本内容、性质、任务及该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和 编写、选用教材的直接依据,是检查、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 标准,也是国家监督、评估学校教学质量,配置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的重要依据。为 了加强教学大纲的规范性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学校提出如下 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及管理办法。 一、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专、通、雅”协调发展和“十六条能力培养标准”, 参照教育部提出 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行业指导规范,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 改革的新成果,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加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 的教学,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教学大纲在贯彻国家关于教学和人才培养总 体要求的同时,要明确本门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规定出本门课程的教 学基本任务及要求。各类课程在内容设置上应做到:公共课程要注重对学生进行通识教 育和素质教育,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要符合厚基础、宽口径的要求,专业课要注重 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注重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专业方向模块课要体 现专业特色。 (二)科学性与适时性相统一。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材料论点必须要符合客观规 律,在科学上经过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内容,同时这些内容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并具 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系统性与完整性相结合。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要依据本专业课程之间 内在的逻辑和本课程内容体系编写,要保证知识的完整性及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 联系和配合;要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反映教学改革成果。针对学生的基础状况, 科学确定内容的难易程度,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
(四)基础理论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教学大纲应结合我校应用型本科的办学特色, 在讲述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突出能力的培养。合理分配理论教 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思维 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管理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实践能力。 (五)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等必须与培养方 案相一致。 (六)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和重点突出的原则,要 明确含实践的理论课的实践环节和技能培养的要求;要明确各部分教学内容的教学要求。 (七)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要同专业建设相结合,同整合和完善课程体系相结 合,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相结合。要根据培养目标或岗位对知识、技能、素质 的要求,对每一门课程合理定位并对教学内容合理取舍,正确把握并处理课程之间的相 互联系。通过教学大纲的完善,逐步形成我校独具特色、科学合理的各专业课程体系。 (八)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按教务处提供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统一格 式进行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经撰写人署名、审核人和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分别签字, 学院和学校相继认定、批准后生效实施, 二、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教务处负责组织实 施,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制定(修订)。 (二)单独开设的实践课程,要单独编写实践数学大纲。 (三)名称相同但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其课程属性或授课对象不同,学时数和 学分数也可能不同,应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四)课程教学大纲按课程性质由开课二级学院分专业组织制定(修订)。各二级学 院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大纲的修订、编制工作。公共课和部分公共类 学科基础课教学大纲的制订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并要有相关专业的专家代表参与。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负责,专业负责 人组织本专业全体教师共同完成。制定(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讨,充分听取相关 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 (六)课程教学大纲应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 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英文课程教学大纲 ·20
·2· (四)基础理论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教学大纲应结合我校应用型本科的办学特色, 在讲述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突出能力的培养。合理分配理论教 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思维 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管理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实践能力。 (五)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等必须与培养方 案相一致。 (六)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和重点突出的原则,要 明确含实践的理论课的实践环节和技能培养的要求;要明确各部分教学内容的教学要求。 (七)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要同专业建设相结合,同整合和完善课程体系相结 合,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相结合。要根据培养目标或岗位对知识、技能、素质 的要求,对每一门课程合理定位并对教学内容合理取舍,正确把握并处理课程之间的相 互联系。通过教学大纲的完善,逐步形成我校独具特色、科学合理的各专业课程体系。 (八)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按教务处提供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统一格 式进行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经撰写人署名、审核人和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分别签字, 学院和学校相继认定、批准后生效实施。 二、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教务处负责组织实 施,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制定(修订)。 (二)单独开设的实践课程,要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三)名称相同但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其课程属性或授课对象不同,学时数和 学分数也可能不同,应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四)课程教学大纲按课程性质由开课二级学院分专业组织制定(修订)。各二级学 院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大纲的修订、编制工作。公共课和部分公共类 学科基础课教学大纲的制订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并要有相关专业的专家代表参与。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负责,专业负责 人组织本专业全体教师共同完成。制定(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讨,充分听取相关 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 (六)课程教学大纲应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 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英文课程教学大纲
应注重使用国际国内通用名称。 (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聘请外校专家组成的“专 业课程教学大纲专家评审小组”,对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每个专业的评审小 组,必须由3名专家组成。 (八)专家审核并最终定稿通过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和学校认定、 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成册。 三、制定(修订)大纲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名称和教材的关系 在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是稳定的,但教材名称可能由于编写者、出版社等原因而 有所不同,所以教师要根据大纲的要求选教材并根据大纲处理教材。 (二)课程名称与大纲的关系 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学时也相同但大纲要求不一样,则视为两门课程,应在课程 名称后标以(一)或(二)以示区别;对于大纲要求一样,但课程名称却不一样,在 制定(修订)大纲时必须子以纠正。 (三)学分学时数与大纲关系的处理 同一课程名称,但学分学时不同,原则上也视为两门课程,可参照第二条加以区别。 (四)跨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处理 有些基础课、专业课跨学期开设,在编制大纲的时候应在学期的阶段上有明确区 别,这涉及到学生考试内容特别是补考时的命题要求,因为课程考试以学期为单位; 另外,有些跨学期课程可能中途换教师,如果边界不清,前后衔接会发生问题;在课 程编码上,也应加以区别 (五)考核与大纲的关系 考核应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紧扣教材内容来编制试卷(详见《上海 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考试工作手册》2015年6月第1版)。 (六)内容要求和说明 1.学时、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符。 2.适用专业:对于公共基础课,要注明适用的专业;对于专业限定选修课,要 注明适用于“XX专业XX方向”, 3.考核方式:说明考核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考核的形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3
·3· 应注重使用国际国内通用名称。 (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聘请外校专家组成的“专 业课程教学大纲专家评审小组”,对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每个专业的评审小 组,必须由 3 名专家组成。 (八)专家审核并最终定稿通过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和学校认定、 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成册。 三、制定(修订)大纲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名称和教材的关系 在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是稳定的,但教材名称可能由于编写者、出版社等原因而 有所不同,所以教师要根据大纲的要求选教材并根据大纲处理教材。 (二)课程名称与大纲的关系 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学时也相同但大纲要求不一样,则视为两门课程,应在课程 名称后标以(一)或(二)以示区别;对于大纲要求一样,但课程名称却不一样,在 制定(修订)大纲时必须予以纠正。 (三)学分学时数与大纲关系的处理 同一课程名称,但学分学时不同,原则上也视为两门课程,可参照第二条加以区别。 (四)跨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处理 有些基础课、专业课跨学期开设,在编制大纲的时候应在学期的阶段上有明确区 别,这涉及到学生考试内容特别是补考时的命题要求,因为课程考试以学期为单位; 另外,有些跨学期课程可能中途换教师,如果边界不清,前后衔接会发生问题;在课 程编码上,也应加以区别。 (五)考核与大纲的关系 考核应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紧扣教材内容来编制试卷(详见《上海 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考试工作手册》2015 年 6 月第 1 版)。 (六)内容要求和说明 1.学时、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符。 2.适用专业:对于公共基础课,要注明适用的专业;对于专业限定选修课,要 注明适用于“ⅩⅩ专业ⅩⅩ方向”。 3.考核方式:说明考核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考核的形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4.建议教材与教学参考书: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 教材、精品教材、国外原版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指导书、 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文献等,应尽量齐全 5.教学目标和任务:说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知识、能 力和素质三个层面的培养目标出发,明确课程教学的目标、制订课程教学应完成的任 务。主体是学生,要写出学生通过学习能获得的知识与能力及其规格要求。 6.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说明每章的教学要求和各节的基本内容,并应说明教 学重点与先后课程的联系、主要教学环节安排和教学方法等。 7.课内实验(实践)内容和要求:按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要求撰写: 课内如不含实验(实践,无需填写。 8。学时分配:根据课程内容需要分配学时数,可列表,含总学时、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习题课学时等。 四、教学大纲的使用和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 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 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教务 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三)已经开设的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 订出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 (四)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学院的基本教学文件。除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 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外,教务处、质量管理处也应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 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五、本原则及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解释权属于 教务处,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议定。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务处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4
·4· 4.建议教材与教学参考书: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 教材、精品教材、国外原版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指导书、 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文献等,应尽量齐全。 5.教学目标和任务:说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知识、能 力和素质三个层面的培养目标出发,明确课程教学的目标、制订课程教学应完成的任 务。主体是学生,要写出学生通过学习能获得的知识与能力及其规格要求。 6.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说明每章的教学要求和各节的基本内容,并应说明教 学重点与先后课程的联系、主要教学环节安排和教学方法等。 7.课内实验(实践)内容和要求:按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要求撰写; 课内如不含实验(实践),无需填写。 8.学时分配:根据课程内容需要分配学时数,可列表,含总学时、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习题课学时等。 四、教学大纲的使用和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 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 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教务 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三)已经开设的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 订出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 (四)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学院的基本教学文件。除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 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外,教务处、质量管理处也应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 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五、本原则及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解释权属于 教务处,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议定。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务处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