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
、政府采购的概念 二、组织机构 货物、服务采购 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二、组织机构 三、货物、服务采购 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政府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米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服额标准以上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和非财政拨款 资金,具体来源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投 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2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资金和非财政拨款 资金,具体来源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投 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2.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3.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每两年调整 次。现执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 《政采目录》)。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与建设 工程相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 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6.服务,是指前款规定的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每两年调整 一次。现执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 《政采目录》)。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与建设 工程相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 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6.服务,是指前款规定的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二、组织机构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 织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需求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采购立项申请、 编制采购需求、采购合同的履行与验收。 (四)财务处:采购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 (五)审计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六)监察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 织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需求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采购立项申请、 编制采购需求、采购合同的履行与验收。 (四)财务处:采购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 (五)审计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六)监察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二、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