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海难救助 重点提示 1、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2、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 3、特别补偿的确定及支付
第五章 海难救助 重点提示 1、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2、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 3、特别补偿的确定及支付
第一节海难救助概述 、海难救助的概念 海难救助( Salvage at Sea,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 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 助或活动,救助取得效果,救助人有权取得救 助报酬;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船舶进行的救 助,即使救助未取得效果,救助人也有权获得 特别补偿。 救助的形式及性质 (一)行政救助 强制救助,一国行政主管机关在必要时采取强 制性措施对遇险船舶、货物进行的救助。它依 据行政法规定
第一节 海难救助概述 一、海难救助的概念 海难救助(Salvage at Sea),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 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 助或活动,救助取得效果,救助人有权取得救 助报酬;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船舶进行的救 助,即使救助未取得效果 ,救助人也有权获得 特别补偿。 二、救助的形式及性质 (一)行政救助 强制救助,一国行政主管机关在必要时采取强 制性措施对遇险船舶、货物进行的救助。它依 据行政法规定
特点:行政机关从事或控制救助活动。 MC第192条: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救 助作业,救助方享受本章的关于救助作业的权 利和补偿。 (二)纯救助 特点:1、救助方与被救助方无需签定合同;2、 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性质:无因管理 (三)合同救助 以遵循无效果无报酬为原则签定的救助协议
特点:行政机关从事或控制救助活动。 MC第192条: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救 助作业,救助方享受本章的关于救助作业的权 利和补偿。 (二)纯救助 特点:1、救助方与被救助方无需签定合同;2、 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性质:无因管理 (三)合同救助 以遵循无效果无报酬为原则签定的救助协议
*我国海难救助的规定是参照1989年救助公约制 定的。 三、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一)救助标的是法定的; 1、船舶(是指第3条所指的船舶和与其发生救助 关系的任何其他非军事、政府公务船舶 2、财产 包括货物、有风险的运费,其他财产 排除:永久地、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财j
*我国海难救助的规定是参照1989年救助公约制 定的。 三、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一)救助标的是法定的; 1、船舶(是指第3条所指的船舶和与其发生救助 关系的任何其他非军事、政府公务船舶 2、财产 包括货物、有风险的运费,其他财产 排除:永久地、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财产
「判断]:下列是否救助标的 (1)15总吨的沿海货船 (2)预付运费; (3)水上飞机; (4)掉海里的卫星 (5)被抛日海底的货物; (6)海底电缆 3、防止或减轻环境损害(间接标的) *美国海商法对救助标的范围更广,除邮件或证 券除外
[判断]:下列是否救助标的 (1)15总吨的沿海货船 (2)预付运费; (3 )水上飞机; (4)掉海里的卫星 (5)被抛日海底的货物; (6)海底电缆 3、防止或减轻环境损害(间接标的) *美国海商法对救助标的范围更广,除邮件或证 券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