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单其他运输单证 (一)提单 1、提单的概念及作用 MC第71条:提单(B/L),是指用以证 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 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 交付货物的单证
四、提单其他运输单证 (一)提单 1、提单的概念及作用 MC第71条:提单(B/L),是指用以证 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 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 交付货物的单证
2、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 *提单是合同证明的判例 1951年英国:阿登内斯轮案 *提单是合同的证明对第三人的效力:承运人同 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 据提单的有关规定确定。(MC第78条)
2、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 *提单是合同证明的判例 1951年英国:阿登内斯轮案 *提单是合同的证明对第三人的效力:承运人同 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 据提单的有关规定确定。(MC第78条)
(2)提单是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A提单上关于货物的记载内容: ]货物的数量或重量; 2]货物的主要标志; 「3]货物的表面状况 B记载的效力:对托运人是初步证据,即可以推 翻的证据。提单转移至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 第三人时,则为确定证据
(2)提单是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A提单上关于货物的记载内容: [1]货物的数量或重量; [2]货物的主要标志; [3]货物的表面状况 B记载的效力:对托运人是初步证据,即可以推 翻的证据。提单转移至包括 收货人在内的善意 第三人时,则为确定证据
C提单上的不知条款( unknown clause) 不知条款,是指承运人对所收到的货物 的数量或重量等不知的条款。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第75条),有效的不 知条款应符合: ]要有合理的依据; 2]必须具体
C提单上的不知条款(unknown clause) 不知条款,是指承运人对所收到的货物 的数量或重量等不知的条款。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第75条),有效的不 知条款应符合: [1]要有合理的依据; [2]必须具体
案例]某轮将1.5万吨袋装咖啡豆从巴位那瓜港 运往中国上海,船长签发清洁提单,载明每袋 60公斤,其表面状况良好,货到目的港后,发 现其中93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经过磅短少 25%。于是收货人认为所交货物与提单记载不 符,要求承运人赔偿短装损失。承运人认为在 装货时未对货物重量一一核对,因此不应对短 装损失负责。问:承运人能否以来对抗收货人? 假设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在装船时就已短 25%,是否可以免责?
[案例]某轮将1.5万吨袋装咖啡豆从巴位那瓜港 运往中国上海,船长签发清洁提单,载明每袋 60公斤,其表面状况良好,货到目的港后,发 现其中93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经过磅短少 25%。于是收货人认为所交货物与提单记载不 符,要求承运人赔偿短装损失。承运人认为在 装货时未对货物重量一一核对,因此不应对短 装损失负责。问:承运人能否以来对抗收货人? 假设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在装船时就已短少 25%,是否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