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海事争议的解决 重点提示 1、海事争议的解决途径 2、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海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中 断
第九章 海事争议的解决 重点提示 1、海事争议的解决途径 2、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3、海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中 断
第一节海事争议与解决途径 海事争议的概念 海事争议,狭义,特指海损事故,即造成财产损 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事故一起的纠纷。 广义的海事争议,是指一切海上事务,包括航海 贸易所涉及的以及与船舶和船舶活动有关的任 何海事争议。 海事争议的范围 1、海事合同。 2、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争议 3、物权方面的争议 4、其他
第一节 海事争议与解决途径 一、海事争议的概念 海事争议,狭义,特指海损事故,即造成财产损 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事故一起的纠纷。 广义的海事争议,是指一切海上事务,包括航海 贸易所涉及的以及与船舶和船舶活动有关的任 何海事争议。 二、海事争议的范围 1、海事合同。 2、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争议 3、物权方面的争议 4、其他
、海事争议的解决途径 (一)和解 (二)调解 调解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港务监督机关作 调解;海事法院的调解;海事仲裁机关的调解; 其他机关和个人的调解。 调解书书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效力。 三)仲裁 (四)诉讼
三、海事争议的解决途径 (一)和解 (二)调解 调解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港务监督机关作 调解;海事法院的调解;海事仲裁机关的调解; 其他机关和个人的调解。 调解书书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效力。 (三)仲裁 (四)诉讼
第二节海事仲裁 海事仲裁机构 我国的海事仲裁机构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 专门受理海事争议的案件的唯一仲裁机构,成 立于1959年,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于1995年10月 1日开始施行的。 海事仲裁的受案范围 六个方面:1、船舶救助和共同海损;2、船舶碰 撞或船舶触碰;3、关于海上作业、海上运输、 海上保险等;4、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 境污染损害、5、货运代理、涉外船员劳务合 同等;6、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案件;
第二节 海事仲裁 一、海事仲裁机构 我国的海事仲裁机构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 专门受理海事争议的案件的唯一仲裁机构,成 立于1959年,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于1995年10月 1日开始施行的。 二、海事仲裁的受案范围 六个方面:1、船舶救助和共同海损;2、船舶碰 撞或船舶触碰;3、关于海上作业、海上运输、 海上保险等;4、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 境污染损害、5、货运代理、涉外船员劳务合 同等;6、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案件;
、海事仲裁的程序 (一)申请仲裁 (二)组成仲裁庭 (三)审理 (四)裁决 (五)执行
三、海事仲裁的程序 (一)申请仲裁 (二)组成仲裁庭 (三)审理 (四)裁决 (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