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详 迫問德性論與道義論的區分根據 伦理学基础 邓安庆教授
追問德性論與道義論的區分根據 伦理学基础 邓安庆教授 第四讲:
總結上节课的核心內容: “我們應該做什麼”:“應該”的一般性質;“應該 存在”作為未來的“理想”,具有“價值”的、“規範的” 含義;但這種“理想”如果具有“規範的有效性”又必須 立足於“現實”。 我們現在必須問:什麼是我們倫理生活中的“現實”? 回答了這個問題,“應該存在”才能得到辯護,只有“應 該存在”得到了辯護,倫理學基本問題才能獲得一個即是 理想的、又是現實的回答,也即回答了上一講的最後一個 問題:如何從“事實”(現實的“實是”)推導出“應該” 而又沒有自然主義的“謬誤
總結上节课的核心內容: “我們應該做什麼”:“應該”的一般性質;“應該 存在”作為未來的“理想”,具有“價值”的、“規範的” 含義;但這種“理想”如果具有“規範的有效性”又必須 立足於“現實”。 我們現在必須問:什麼是我們倫理生活中的“現實”? 回答了這個問題,“應該存在”才能得到辯護,只有“應 該存在”得到了辯護,倫理學基本問題才能獲得一個即是 理想的、又是現實的回答,也即回答了上一講的最後一個 問題:如何從“事實”(現實的“實是”)推導出“應該” 而又沒有自然主義的“謬誤
德性論的思路: 亞里士多德的回答:潛能-目的-實現 應該存在″就是作為“終極目標″的實現。 當你不知道“終極目標”是什麼時·有兩個預備的回答方式 從你心目中“好”(善)的等級結構去追問最高等級的善;2、 2、返回自身,洞察內在的“潛能”·適合你的品性有哪些可能 性。 當你這樣去思考自身的可能性時·你就會超出於原子化的孤 立自我之外,因為“可能性”必定是你在“世界之中”的可能性。 而我們“現實的世界″只能是我們生存於其中的“城邦”(公共 的倫理關係)生活
德性論的思路: 亞里士多德的回答:潛能-目的-實現。 “應該存在”就是作為“終極目標”的實現。 當你不知道“終極目標”是什麼時,有兩個預備的回答方式: 1、從你心目中“好”(善)的等級結構去追問最高等級的善;2、 2、返回自身,洞察內在的“潛能”,適合你的品性有哪些可能 性。 當你這樣去思考自身的可能性時,你就會超出於原子化的孤 立自我之外,因為“可能性”必定是你在“世界之中”的可能性。 而我們“現實的世界”只能是我們生存於其中的“城邦”(公共 的倫理關係)生活
道義論的思路: 道義論就是義務論:“應該存在”的是什麼,就是回答 你聆聽到的“絕對命令”(良知的呼喚)是什麼?這就是 “義務”:絕對應該去做的事情。 康德拒絕從基督教回答這個問題,而從“純粹實踐理性υ 來回答做事的原則是什麼? 如果你還沒有原則,康德問,你主觀的準則是什麼呢? 如果你連做事做人的凖則也沒有,那麼你還不能算作倫 理世界的一員,先回你媽媽的懷抱重新撫養 如果你有做事做人的準則,那麼康德接下來問的是: 你的凖則是可普遍化的嗎?這是回答應該做什麼的最闌 键處!
道義論的思路: 道義論就是義務論: “應該存在”的是什麼,就是回答, 你聆聽到的“絕對命令”(良知的呼喚)是什麼?這就是 “義務”:絕對應該去做的事情。 康德拒絕從基督教回答這個問題,而從“純粹實踐理性” 來回答做事的原則是什麼? 如果你還沒有原則,康德問,你主觀的準則是什麼呢? 如果你連做事做人的準則也沒有,那麼你還不能算作倫 理世界的一員,先回你媽媽的懷抱重新撫養; 如果你有做事做人的準則,那麼康德接下來問的是: 你的準則是可普遍化的嗎?這是回答應該做什麼的最關 鍵處!
現在我們必須問:德性論與道義論這兩種思路根本區別何在? 赫斯特豪斯( Hursthouse)对德性论伦理学特征作出了如下规定 (1)它更多地是以行为者为中心而不是以行为为中 (2)它更多地是关注“是什么”( being而非“做什么”( doing; (3)它更多地追问“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应当 采取怎样的行动”; ()它更多地采用特定的美德概念(如好、优秀、美德)而不 义务论概念(如正当、义务、职责); 5)它反对将伦理学划归为提供特定行为指导的规则或原理 Rosalind Hursthouse, On Virtue Ethic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s,2001p.25
現在我們必須問:德性論與道義論這兩種思路根本區別何在? 赫斯特豪斯(Hursthouse)对德性论伦理学特征作出了如下规定: (1)它更多地是以行为者为中心而不是以行为为中心; (2)它更多地是关注“是什么”(being)而非“做什么”(doing); (3)它更多地追问“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应当 采取怎样的行动”; (4)它更多地采用特定的美德概念(如好、优秀、美德)而不 是义务论概念(如正当、义务、职责); (5)它反对将伦理学划归为提供特定行为指导的规则或原理。 Rosalind Hursthouse,OnVirtue Ethic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