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分域,以为涿郡属县,盖后来益封中山者,于秦当属广阳。南 界辨见河东。 巨鹿西界辨见邯郸。东北有心汉志勃海郡之地而不全:北 则安次、文安当属广阳。《武五子传:燕王且坐城匿亡命,削其三 县。此其二也。东则自浮阳、章武以南,当属济北,战国齐之北地, 其间侯国,皆齐所分封。椎居中大河左右之地,据心王子侯表》,汉初 属广平、清河、广川、河间诸国,秦属巨鹿。《通典》举易、蔻以南,呼 袍以北,沧海以右,汉志涿郡、中山、河间、勃海之地,并以属秦之 上谷,最为疏谬。 齐寧齐之西境,秦自昭襄工以来,已稍蚕食之,后分隶于东、 薛二郡。始皇既举全齐,遂裂其地以为齐、琅邪二郡。齐南括泰、 岱,北临渤海,有今北之平原地带,琅邪西起祈沭,东迄荣成,有 今鲁东之半岛丘陵地带。琅邪于秦地为极东,故《始皇纪》二十八 年东巡狩,登琅邪,刻石颂秦德,言四迄则日“东有东海”,言东土则 曰“至于琅邪”也。杨图从《通典,齐郡东逾潍胶,至于海,琅邪但有 高密以南祈沭上游;如是则琅邪东界,转不及齐郡之远,显与史实 背缪。二郡分界,据《王子侯表》考之,滨海略以汉志北海郡之丹 水为界,水西故留之分壤,甾川齐之分国;水东故胶东、胶西之 分壤,二国皆析自琅邪者也。内地路以菑、这与潍、祈之分水为 界,《汉志琅邪郡之西北隅当属齐,汉初属菑;泰山郡之东 边诸县当属琅邪,汉初属城阳。齐郡后析为齐,济北二郡(详心秦都 新考)。齐得心汉志》之齐、菑川、千乘,兼有北海之地。济北得 《汉志》之平原、济南、泰山,兼有勃海、东郡之地。自汉文帝析 齐郡为齐、菑二国,齐但有故郡之西半,而《三王世家》武帝立 子闳为齐王,犹日:关东之国无大于齐者。齐东负海,天下膏腴地, 莫盛于齐者矣。故知齐兼有千乘十五县之地也。干乘当济、漯入 海之口,河水注引伏深日:河海之饶,兹爵为最。那属县被阳、繁 19
安皆齐王子之封国,使齐无千乘,则汉志齐那仅十二县,断不足 以当关东大国之目。滨海之县椎台乡,又为成帝时析自菑川者,藏 得有负海膏腴之誉乎?王氏国维《汉那考>据《史记讹字误以汉初 千乘之地为属于胶西,辨见拙著汉初封建图说。《史记集解引 徐广日:济北分平原、萘山。此指汉初之济北而言,秦之济北于汉 初为济北、博阳二那,自吕后以后,有济南而无博阳,济南即博阳之 更名也,故知济南实济北故壤。 玻邪西界辨见齐那。西南当有《汉志》东海之费、南城、即 丘、利成,本城阳王子之封国。其后析其东北境为胶东。(详《郡新 。)琅邪有《汉志之琅邪、城阳,胶东有汉志》之东莱、胶东,高 密,而琅邪自今胶州湾以东,亦当属胶东;其中皋虞一县,明为胶东 王子之封国。郡名胶东,而地跨胶西者,犹济北之兼包济南,辽东之 辖有辽西也。 野中北接汉中,有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之地,辨见巴郡、南 郡。杨图从《通典”悉以槟之界外,盖由误以汉武陵郡为尽得秦黔 中那之故境也。西北今四圳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 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 割属巴郡。西界无可确征,《汉志武陵那西界包有今费州东部旧 思南、,思州等府,此殆武帝经营西南夷所增辟,杨图径以为案黔中 之故界,非也。 陈郡那境于《汉志为淮阳国,汝南那。《始皇纪:二十三年 击荆,取陈以南平奥,虏荆王。陈为淮阳,平舆则汝南也。惟汉之 汝南有期思、弋阳二县,在淮水以南,盖孝武元朔间削自淮南者,于 秦当属九江。(《侯表六安王子有终弋侯,下注汝南,疑即在弋阳 境。) 象部日说郡城限子今越南境及粤省西隅,卡得其全。按《海 内东经,沅水出象那镡成。镡成,汉志》属武陵,在今湘省西南 20
隅,此郡之北界也。《淮南子·人问训:尉屠雌五军,一塞镡成之 龄;明其地在秦越界上。海内东经又云:郁水出象郡,而西南注 南海。而《高帝纪>臣瓒注引《茂陵书》谓象那治在临尘,水及县于 《汉志》悉属郁林,今挂省之西部也。昭帝纪,元风五年,罢象那, 分属郁林,群柯。是郁林而外,郡境又兼有$汉志》群柯之地。惟界 址无可确征,依地势推之,则今黔客东南隅介在镡成、郁林之间,滇 桂接壤地带距临尘近而距且兰、夜郎远,或足以当之矣。 东海郡境全有《汉志》之泗水、广陵二国,东海临淮二那有 之而不全。泗水,汉武析东海所置,非秦之酒水。广陵,故楚汉之 际东阳郡,盖分东海南境所置,其地介在江淮间,右九江,左大海, 旧不知秦有东海郡,遂以为九江之分壤;不思九江自是南楚,安 得有东海滨之地?故自楚汉之际下迨汉初,九江及其分郡衡山、庐 江、豫章则为淮南国,东阳及其南北滨海之郡东海、吴、会溶则 隶荆,楚,虽君主数易,弧界固判然不变也。汉之东海西北接于泗、 访,于秦当分属薛郡,琅邪、泗水,辨已见前。临淮,汉武折沛,东阳 二郡置,其在淮北者,故沛地也,秦当属泗水。 (原较《真理杂志第一卷第二期,1944年3月) 21
讨论两汉州制致顿颉刚先生书 附:一、顾颉刚先生附说 二,两汉州制问题讨论书后 甲,谭其壤与顾颉刚书 额刚师: 先生《尚书研究讲义中所列之十三部,非西汉之十三部(不但 非武帝时之制,亦且非平帝时之制),兹已证实。 (一)西汉司隶校尉部不在十三部之列。十三部刺史之初置, 在元封五年(《武帝纪>、《百官公卿表),而司隶校尉之初置则在其 后之十七年一征和四年(《百宫公卿表)。是知十三部云者,其中并 无司隶校尉一部也。 (二)西汉有朔方刺史一部。《汉书·地理志>:“武帝攘却胡 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 改雍白凉,改梁日益,凡十三部,置刺史”。虽未明言十三部之名为 何,但以文意推之,则朔方亦一部也。且朔方为一部,故可日“朔方 之州”,若朔方但为一那,则州那为截然不同之物,断不能作如是云 也。此言证之以他书而益信: 《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引胡广记:“…分雍州,置朔方刺 史”。 22
《晋书·地理志:“(汉武帝)南置交趾,北有朔方,凡为十三部 (凉、益,荆、扬、青,豫,充,徐、幽、并、冀十一州,交趾、朔方二刺史, 合十三部)”。 《晋志并州条:“议武帝置十三州,并州依旧名不改,统上党, 太原,云中、上郡,雁门、代那,定襄、五原、西河、朔方十郡,又别置 朔方刺史。” 是则朔方郡为朔方郡,属并州,朔方刺史部为朔方刺史部,分自雍 州,果两不相关者也。按朔方郡,元朔二年置(《武帝纪),而朔方刺 史部则自为元封五年所置也。 (三)终西汉狽日交趾刺史部,不日交州刺史部。“交州”字 样,不见《汉书·地理志》本文,惟颜师占注中有之耳。而颜注实 误。观夫上引汉志为“南置交驻,北置朔方之州…”,《晋志》“汉 武帝南置交趾,北有朔方…”,皆称交趾而不称交州。而《晋志 之注则复明言所谓十三部乃十一州二部之合称,交趾未尝称州也。 又,师古注引胡广记云:“汉既定南越之地,置交趾刺史,别于诸州, 令持节治苍捂”。交趾不日州,其制度果有别于州也。 以司隶为十三部之一,朔方并人并州,交驻为交州,盖东汉建 武,建安二代改制后之制: 《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孝武帝置,成帝省。建武中复 置,并领一州”。可知司隶至此始预丁十三州之列也。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十一年:“是岁省朔方收,并并州”。 《晋书·地理志:“(后汉)省朔方刺史,合之司隶,凡十三部刀。 盖既省朔方,复以司隶为一部,于是仍合十三部之数也。朔方自武 帝元封中置,至此省,计凡百四十年。 《晋志交州条:“元封巾置交趾刺史以督之。…顺帝永 和九年(骧案:永和无九年,只有六年),交趾太守周敞求立为州,朝 议不许,即拜周敞为交趾刺史。…建安八年,张津为刺史,士燮为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