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浒充通大学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1896 1935 1987 2006 第九讲 继承和遗嘱
1896 1935 1987 2006 第九讲 继承和遗嘱
周 继承的法律冲突 继承的开始及原因 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继承开始的效力 无人继承的财产如何处理
继承的法律冲突 继承的法律冲突 继承的开始及原因 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继承开始的效力 无人继承的财产如何处理
周 继承的法律适用 -区别制(分割制,scission system):区分动产和不动产 法则区别说一动产继承属于人法;不动产继承属于物法 英、美、比利时: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保加利亚、卢森堡: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本国法 -同一制(单一制,unitary system):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 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 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挪威、丹麦、冰岛)
继承的法律适用 继承的法律适用 --区别制(分割制,scission system): 区分动产和不动产 法则区别说——动产继承属于人法;不动产继承属于物法 英、美、比利时: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保加利亚、卢森堡: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本国法 --同一制(单一制,unitary system):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 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 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挪威、丹麦、冰岛)
图 区别制和同一制的比较 区别制的好处:判决在国外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大 区别制的弊端:一个人的财产继承要分别受几个国家的法律支配 同一制的好处:简单方便 同一制的弊端:可能会遇到执行上的障碍 协调方式:反致制度
区别制和同一制的比较 区别制和同一制的比较 区别制的好处:判决在国外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大 区别制的弊端:一个人的财产继承要分别受几个国家的法律支配 同一制的好处:简单方便 同一制的弊端:可能会遇到执行上的障碍 协调方式:反致制度
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 采用“同一制”,动产和不动产的适用同一个准据法 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允许被继承人选择所适用的准据法(明示,可选择 死亡时国籍国法或惯常居所地法) 原则上,适用死亡时惯常居所地法(具有该国国籍或居住满五年) 其他情况下,适用与死者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 接受转致(当缔约国的冲突规范指向非缔约国的法律时) 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不适用:遗嘱问题,夫妻财产问题,非依继承方式取得的财产权
1988 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 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 采用“同一制” ,动产和不动产的适用同一个准据法 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允许被继承人选择所适用的准据法(明示;可选择 死亡时国籍国法或惯常居所地法) 原则上,适用死亡时惯常居所地法(具有该国国籍或居住满五年) 其他情况下,适用与死者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 接受转致(当缔约国的冲突规范指向非缔约国的法律时) 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不适用:遗嘱问题,夫妻财产问题,非依继承方式取得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