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刑法适用的原则 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 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 准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 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 罪处刑。 1.含义: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 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 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 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意义:限制国家的司法权力,防止滥用,有利于保护 社会秩序的同时,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免遭不法侵犯
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 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 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 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n 意义:限制国家的司法权力,防止滥用,有利于保护 社会秩序的同时,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免遭不法侵犯
2.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 (1)由来: 理论渊源来自于17、18世纪的刑事古典学派; 格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思想渊源来自于此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理论 自 然法、三权分立、心理强制说; 最早的法律表现是法国1789年8月26日的《人权宣 言》、1791年宪法及1810年法国刑法典。 大陆法系现代刑法理论认为,罪刑法定在当代的理论 根据是民主主义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n 2
(2)基本要求 A法律主义--法律必须是成文的,禁止习惯法。 B禁止事后立法-法律只能对生效以后发生行为 效力,不能溯及适用于在此之前实施的行为(不溯及既 往)。 C禁止类推适用---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处罚的 行为,不得类推比照其他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处刑。 D禁止不定期刑-刑罚必须确定。 进入当代,罪刑法定原则又有新的发展,开始由形式 限制向实质合理发展,例如要求法律必须明确、合理等
■3.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主要体现 (1)罪之法定 总则一一明定犯罪概念、共同构成要件、重法不溯及 既、取消类推 分则一一具体犯罪:尽量明确规定各罪构成要件、 取消模糊性罪名 (2)刑之法定 总则一一明确规定刑罚体系、各种刑罚种类和各种刑 罚制度的具体内容,各种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 分则一一对具体犯罪规定相应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