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标准: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 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标准: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标准: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 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标准: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 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a类: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 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类: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a类 70 55 4类 4b类 70 60 2.划分原则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性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 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 声功能区 声环境质虽 受影响的 类型 类型 变化程度 人口数量 0类或 一级评价 大、中型 特别限制的 ≥5dB 显著增多 敏感目标 二级评价 大、中型 1、2类 3~5dB 增加较多 中型 3、4类 三级评价 小型 1、2类 ≤3dB 变化不大 (1)一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1)在工程分析中,给出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主要噪声源的数量、位置 和源强,并在标有比例尺的图中标识固定声源的具体位置或流动声源的路线、跑 道等位置。在缺少源强的相关资料时,应通过类比测量取得,并给出类比测量的 条件。 2)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需要实测。对实测
结果进行评价,并分析现状声源的构成及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3)噪声预测应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给出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及厂界(或场 界、边界)噪声值。固定声源评价、机场周围飞机噪声评价、流动声源经过城镇 建成区和规划区路段的评价应绘制等声级线图,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 时,还应绘制垂直方向的等声级线图。给出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 能区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4)当工程预测的不同代表性时段噪声级可能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应分别 预测其不同时段的噪声级。 5)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和建设布局方案, 应根据不同方案噪声影响人口的数量和噪声影响的程度进行比选,并从声环境保 护角度提出最终的推荐方案。 6)针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 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明确防治措施的最终降噪效果和达标分析。 (2)二级评价工作基本要求 1)在工程分析中,给出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主要声源的数量、位置和 声源源强,并在标有比例尺的图中标识固定声源的具体位置或流动声源的路线、 跑道等位置。在缺少声源源强的相关资料时,应通过类比测量取得,并给出类比 测量的条件。 2)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以实测为主,可适 当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声环境质量监测资料,并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3)噪声预测应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给出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及厂界(或场 界、边界)噪声值,根据评价需要绘制等声级线图。给出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同类 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4)当工程预测的不同代表性时段噪声级可能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应分别 预测其不同时段的噪声级。 5)从声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 和建设布局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进行分析。 6)针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 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给出防治措施的最终降噪效果和达标分析。 (3)三级评价工作基本要求 1)在工程分析中,给出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主要声源的数量、位置和 声源源强,并在标有比例尺的图中标识固定声源的具体位置或流动声源的路线、 跑道等位置。在缺少声源源强的相关资料时,应通过类比测量取得,并给出类比 测量的条件。 2)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可利用评价范围 内己有的声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并对声环境质
量现状进行评价。 3)噪声预测应给出建设项目建成后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及厂界(或场界、 边界)噪声值,分析敏感目标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4)针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 进行达标分析。 三、环境噪声影响的评价范围 噪声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一般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1.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 (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 (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 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 值到20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 值的距离 2.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上线路和水运线路等建设项目: (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为评价范 围: (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 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 值到20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 值的距离。 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评价范围应根据飞行量计算到LWECPN为70dB的区域。 (1)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主要航迹离跑道两端各6km~12km、侧 向各1km~2km的范围为评价范围: (2)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 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第三节 环境噪声影响预测模式 一、噪声的调查与预测 (1)预测的基础资料:根据现状调查等得到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和建筑布局、 室外声波传播条件、气象参数及有关资料 (2)噪声源噪声级数据的获得 获得噪声源数据的两个途径: ①类比测量法应该首先考虑,如为一级评价,必须采用类比测量;二、三 级评价可以引用己有的噪声源噪声级数据。 ②引用已有的数据注意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经过专家鉴定且是按有关标准测 量得到的数据,同时应注明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