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的概念、要素和类型 什么是社区? 社区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词汇一样,都是19世纪末期以来中西文化交流的产物,也 是中国经济、政治与社会变革的结果 )汉语“社区”一词的由来 作为社会学基本概念的“社区”,最初是由德国社会思想家F·滕尼斯在1887年提出的。F 滕尼斯当年出版了他的成名作《社区与社会》,英文版译为 Community and Society。而英文 Community的初始含义就是指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和亲密的伙伴关系 在现代汉语中,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词汇大约形成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之前 的这一时期内,是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翻译近代西方学术著作所作获得的重要成果。相比而言,汉 语的“社区”一词产生的时间要晚一些 (二)关于社区概念的分歧 在F·滕尼斯那里,“社区”这个概念的本义,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 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 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造成的 这种共同体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 F·滕尼斯以后,随着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纷纷涌进城市,许多传统的东西被打破、 被丢失,城市人口的高流动性和异质性,使得人际关系淡化、感情淡漠。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社会学界对社区的内涵与外延的纷争始终不断 正是由于理解和认识上的不同,社会学界对“社区”概念的定义也是意见纷呈,莫衷一是 1936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帕克在社区研究中,试图从社区的基本特点上对社区下 定义。 R·帕克可谓是最早给社区概念下定义的社会学家之一。时隔20年之后,美国社会学家乔治·希勒 里在1955年通过对有关文献的研究和统计,发现有94种社区定义。在综合这些不同定义的基础上, 乔治·希勒里自己也给出了一个较为简单明了的定义,即“社区是指包含着那些具有一个或更多共 同性要素以及在同一区域保持社会接触的人群。”1981年,居住在美国的华人教授、社会学家杨庆 堃统计发现,有关社区的定义已经增加到140多种 上述140多种定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区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反映出社会学界对这种重要性 的关注程度。同时,定义之繁多,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在不同的 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社区总是多元化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没有一个单一模式的社 区,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社区。然而,我们也知道,特殊性中有普遍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共同性 寓于多样性之中。许多定义恰恰也是从普遍性、共同性上去抽象和解释社区概念的。 那么,在综合西方社会学家各种定义的基础上,在综观中外社区发展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我们又 该怎样给社区下定义呢? (三)一个宽泛的定义 任何概念都是对事物本质属性极其基本特征的一种抽象。为了准确地把握“社区”的本质属性和基 本特征,这里先将它和国家、城市及社会群体等概念作一区分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社区不同于国家。“国家”属于政治学范畴,是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的产物,表达了社会制度的 特征和政治权力的运作过程 其次,社区不同于城市 再次,社区不同于社会群体。 综合社区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社区理论(社区社会学)的历史,我们认为,可以博采众家之长给“社 区”概念作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所谓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 维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是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了居住在内的居民是社区人口的主体,这也是社区得以保持相
社区的概念、要素和类型 一、什么是社区? 社区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词汇一样,都是 19 世纪末期以来中西文化交流的产物,也 是中国经济、政治与社会变革的结果。 (一)汉语“社区”一词的由来 作为社会学基本概念的“社区”,最初是由德国社会思想家 F• 滕尼斯在 1887 年提出的。F• 滕尼斯当年出版了他的成名作《社区与社会》,英文版译为 Community and Society 。而英文 Community 的初始含义就是指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和亲密的伙伴关系。 在现代汉语中,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词汇大约形成于 19 世纪末至 20 世纪 20 年代之前 的这一时期内,是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翻译近代西方学术著作所作获得的重要成果。相比而言,汉 语的“社区”一词产生的时间要晚一些。 (二)关于社区概念的分歧 在 F• 滕尼斯那里,“社区”这个概念的本义,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 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 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造成的; 这种共同体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 F• 滕尼斯以后,随着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纷纷涌进城市,许多传统的东西被打破、 被丢失,城市人口的高流动性和异质性,使得人际关系淡化、感情淡漠。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社会学界对社区的内涵与外延的纷争始终不断。 正是由于理解和认识上的不同,社会学界对“社区”概念的定义也是意见纷呈,莫衷一是。 1936 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R·帕克在社区研究中,试图从社区的基本特点上对社区下 定义。 R·帕克可谓是最早给社区概念下定义的社会学家之一。时隔 20 年之后,美国社会学家乔治·希勒 里在 1955 年通过对有关文献的研究和统计,发现有 94 种社区定义。在综合这些不同定义的基础上, 乔治·希勒里自己也给出了一个较为简单明了的定义,即“社区是指包含着那些具有一个或更多共 同性要素以及在同一区域保持社会接触的人群。”1981 年,居住在美国的华人教授、社会学家杨庆 堃统计发现,有关社区的定义已经增加到 140 多种。 上述 140 多种定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区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反映出社会学界对这种重要性 的关注程度。同时,定义之繁多,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在不同的 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社区总是多元化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没有一个单一模式的社 区,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社区。然而,我们也知道,特殊性中有普遍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共同性 寓于多样性之中。许多定义恰恰也是从普遍性、共同性上去抽象和解释社区概念的。 那么,在综合西方社会学家各种定义的基础上,在综观中外社区发展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我们又 该怎样给社区下定义呢? (三)一个宽泛的定义 任何概念都是对事物本质属性极其基本特征的一种抽象。为了准确地把握“社区”的本质属性和基 本特征,这里先将它和国家、城市及社会群体等概念作一区分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社区不同于国家。“国家”属于政治学范畴,是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的产物,表达了社会制度的 特征和政治权力的运作过程。 其次,社区不同于城市。 再次,社区不同于社会群体。 综合社区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社区理论(社区社会学)的历史,我们认为,可以博采众家之长给“社 区”概念作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所谓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 维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是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了居住在内的居民是社区人口的主体,这也是社区得以保持相
对稳定的人力资源:二是强调了居民之间“内在”的互动关系,也就是说,你只要居住在这个社区 就必然同其他居民就居住环境、卫生、治安、社区参与等问题产生一系列的互动:三是强调了文化 维系力的作用,即居民之间因相同的利益或相同的社会分层而导致的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四是 强调了其地域性共同体(即地域社会)的特征:五是明确指出了构成社区的四大要素 、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社会共同体,通常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即地域、人口、组织机构和文化。在这 四大要素中,地域是社区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空间载体,人口(居民)是社区运作与变迁的主 体 下面,我们对社区构成的四要素分别予以介绍和分析 (一)地域要素 作为地域性的社会共同体,社区总是存在于特定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空间中,有着一定的边界。 这里的地域要素,涵盖了其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如自然地理条件就包括了所处方位、地 貌特征、自然资源、空间形状与范围等,而人文地理条件则包括了人文景观、建筑设施等等。 (二)人口要素 社区构成的人口要素是指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居民,非居民应排除在外,而其他社会群体构成要素的 人口划分则可以是跨区域的 社区人口的子要素,主要包括人口的数量与质量、人口的结构、人口的分布与流动状况等。 (三)组织结构要素 社区的组织结构主要指社区内部各种社会群体和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构成方式 对从事政府行政管理、公共事务服务、社区研究的人员来说,加强社区组织结构的研究是十分重要 的。这个研究包括三个层面,即社会群体与组织内部的构成研究、社群与组织的运作架构的研究、 社群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其中互动关系是社区组织结构要素研究的重点 (四)文化要素 社区文化是一个较复杂、较难界定的概念,不同的学者之解释各有差异甚至大不相同。一般来说, 社区文化包括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生活方式、交际语言、精神状态、社区归属(依赖) 与社区认同感等 (五)社区要素的相互关系 以上所说社区构成的四个基本要素,也是社区形成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拥有或具备这四 个条件,就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成形的社区。无论是从事社区研究,还是从事社区规划、建设与 管理的实践,都不能忽视某一个要素,并且应对各要素的相互关系有正确的把握。 为了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社区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我们认为有必要确立这样两个观点 第一,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依赖、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 第二,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其功能与模式的表现形态,往 往是不尽相同的,必然呈现出各个阶段的时代特征 三、社区的基本类型及其特征 放眼世界历史和当今世界各国的发展现实,社区的类型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化到不断多样化的过程 人们的社区生活质量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的演变过程。今天看社区,社区的类型丰富多彩,并从 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那么我们如何划分社区的类型呢?这就需要了解划分 社区类型的几种方法 (一)划分社区类型的方法 我们可以采取多种角度、多种方法来划分社区类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区分角度和方法 (1)地域型社区划分法。 (2)功能型社区划分法。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方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区分法,例如“文化区分法”,又如“社会变迁区分法” 下面,我们将主要从地域划分的角度,分别叙述和分析农村社区、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等三种类型
对稳定的人力资源;二是强调了居民之间“内在”的互动关系,也就是说,你只要居住在这个社区, 就必然同其他居民就居住环境、卫生、治安、社区参与等问题产生一系列的互动;三是强调了文化 维系力的作用,即居民之间因相同的利益或相同的社会分层而导致的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四是 强调了其地域性共同体(即地域社会)的特征;五是明确指出了构成社区的四大要素。 二、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社会共同体,通常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即地域、人口、组织机构和文化。在这 四大要素中,地域是社区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空间载体,人口(居民)是社区运作与变迁的主 体 下面,我们对社区构成的四要素分别予以介绍和分析。 (一)地域要素 作为地域性的社会共同体,社区总是存在于特定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空间中,有着一定的边界。 这里的地域要素,涵盖了其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如自然地理条件就包括了所处方位、地 貌特征、自然资源、空间形状与范围等,而人文地理条件则包括了人文景观、建筑设施等等。 (二)人口要素 社区构成的人口要素是指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居民,非居民应排除在外,而其他社会群体构成要素的 人口划分则可以是跨区域的。 社区人口的子要素,主要包括人口的数量与质量、人口的结构、人口的分布与流动状况等。 (三)组织结构要素 社区的组织结构主要指社区内部各种社会群体和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构成方式。 对从事政府行政管理、公共事务服务、社区研究的人员来说,加强社区组织结构的研究是十分重要 的。这个研究包括三个层面,即社会群体与组织内部的构成研究、社群与组织的运作架构的研究、 社群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其中互动关系是社区组织结构要素研究的重点。 (四)文化要素 社区文化是一个较复杂、较难界定的概念,不同的学者之解释各有差异甚至大不相同。一般来说, 社区文化包括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生活方式、交际语言、精神状态、社区归属(依赖) 与社区认同感等。 (五)社区要素的相互关系 以上所说社区构成的四个基本要素,也是社区形成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拥有或具备这四 个条件,就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成形的社区。无论是从事社区研究,还是从事社区规划、建设与 管理的实践,都不能忽视某一个要素,并且应对各要素的相互关系有正确的把握。 为了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社区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我们认为有必要确立这样两个观点: 第一,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依赖、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 第二,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其功能与模式的表现形态,往 往是不尽相同的,必然呈现出各个阶段的时代特征。 三、社区的基本类型及其特征 放眼世界历史和当今世界各国的发展现实,社区的类型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化到不断多样化的过程, 人们的社区生活质量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的演变过程。今天看社区,社区的类型丰富多彩,并从 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那么我们如何划分社区的类型呢?这就需要了解划分 社区类型的几种方法。 (一)划分社区类型的方法 我们可以采取多种角度、多种方法来划分社区类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区分角度和方法: ⑴地域型社区划分法。 ⑵功能型社区划分法。。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方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区分法,例如“文化区分法”,又如“社会变迁区分法”。 下面,我们将主要从地域划分的角度,分别叙述和分析农村社区、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等三种类型
(二)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是指居民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地域性共同体或区域性社会。 如何来认识和把握农村社区的基本特征呢?这里,仍然需要从社区构成四个要素入手,加以分析和 叙述 (1)地域特征。最能表现农村社区地域特征的,一是土地,二是地理位置,三是地域范围。 (2)人口特征。农村社区人口的数量与密度要远低于城市社区。而这种规模意义上的数量与密度, 使得农村社区可分为散村社区和集村社区两种类型。 (3)组织特征。农村社区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人口同质性高、异质性低及流动性小等特点,决定了 整合居民人际交往的社会群体与组织在数量和结构上的简单化。 (4)文化特征。社区归属与社区认同的实质就是土地认同、传统认同。而那些注重家庭与邻里关系、 注重血缘与宗族关系、排外和保守型的心理、情感与行为方式等等,无不体现了农村社区文化的特 征及其维护传统的文化本质 (三)集镇社区 集镇社区亦称城镇社区,实际上是兼具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某些成分与特征的社区类型,是农村和 城市相互影响的一个中介。 在我国,集镇可分为建制镇和非建制镇两种:建制镇一般是乡和县的行政中心、文化教育卫生中心 和商业中心;非建制镇虽不是周边乡村的行政中心,但往往成为周边农村地区的文教卫体和商业活 动的分中心。 以下,我们讨论我国集镇社区的一些要素和特征。 首先,关于集镇社区的地域要素及特征。 其次,关于集镇社区的人口要素及特征 再次,关于集镇社区的组织要素及特征 最后,关于集镇社区的文化要素及特征。 综上所述,集镇社区是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种独特形态的社区,也是周边农村地区的经济、政 治、文化、教育、卫生的中心以及城乡交流的中介环节和流通枢纽。 (四)城市社区 相对于人口密度低并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农村社区来说,城市的本质特点就在于其规模大而密度高的 人口以及非农业产业活动在一定地域空间的集聚形式。 城市社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城市社区的地域特征。 (2)城市社区的人口特征。 (3)城市社区的社群和组织特征 (4)城市社区的文化特征 四、我国的街道社区 我国的街道社区是从最初城市内的行政区域逐步演变而来的。当我们说“街道社区”时,实际 上就是指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的一种类型,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个 性特征,体现了政府行政职能和社区社会职能的有机统一。概括起来,街道社区的特色主要体现在 五个方面 其一,就行政职能的角度来说,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 其二,就社会职能的角度而言,街道社区是我国基层社会的重要载体之 其三,就社区自治来说,通过居民委员会来加强和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体制,是我国城市街道 社区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又一重要特色。 其四,就社区建设来看,提倡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也是我国街道社 区的一个鲜明特色。 其五,就政治核心的角度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加强社区的
(二)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是指居民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地域性共同体或区域性社会。 如何来认识和把握农村社区的基本特征呢?这里,仍然需要从社区构成四个要素入手,加以分析和 叙述。 ⑴地域特征。最能表现农村社区地域特征的,一是土地,二是地理位置,三是地域范围。 ⑵人口特征。农村社区人口的数量与密度要远低于城市社区。而这种规模意义上的数量与密度, 使得农村社区可分为散村社区和集村社区两种类型。 ⑶组织特征。农村社区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人口同质性高、异质性低及流动性小等特点,决定了 整合居民人际交往的社会群体与组织在数量和结构上的简单化。 ⑷文化特征。社区归属与社区认同的实质就是土地认同、传统认同。而那些注重家庭与邻里关系、 注重血缘与宗族关系、排外和保守型的心理、情感与行为方式等等,无不体现了农村社区文化的特 征及其维护传统的文化本质。 (三)集镇社区 集镇社区亦称城镇社区,实际上是兼具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某些成分与特征的社区类型,是农村和 城市相互影响的一个中介。 在我国,集镇可分为建制镇和非建制镇两种:建制镇一般是乡和县的行政中心、文化教育卫生中心 和商业中心;非建制镇虽不是周边乡村的行政中心,但往往成为周边农村地区的文教卫体和商业活 动的分中心。 以下,我们讨论我国集镇社区的一些要素和特征。 首先,关于集镇社区的地域要素及特征。 其次,关于集镇社区的人口要素及特征。 再次,关于集镇社区的组织要素及特征。 最后,关于集镇社区的文化要素及特征。 综上所述,集镇社区是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种独特形态的社区,也是周边农村地区的经济、政 治、文化、教育、卫生的中心以及城乡交流的中介环节和流通枢纽。 (四)城市社区 相对于人口密度低并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农村社区来说,城市的本质特点就在于其规模大而密度高的 人口以及非农业产业活动在一定地域空间的集聚形式。 城市社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⑴城市社区的地域特征。 ⑵城市社区的人口特征。 (3) 城市社区的社群和组织特征。 ⑷城市社区的文化特征。 四、我国的街道社区 我国的街道社区是从最初城市内的行政区域逐步演变而来的。当我们说“街道社区”时,实际 上就是指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的一种类型,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个 性特征,体现了政府行政职能和社区社会职能的有机统一。概括起来,街道社区的特色主要体现在 五个方面: 其一,就行政职能的角度来说,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 其二,就社会职能的角度而言,街道社区是我国基层社会的重要载体之一。 其三,就社区自治来说,通过居民委员会来加强和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体制,是我国城市街道 社区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又一重要特色。 其四,就社区建设来看,提倡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也是我国街道社 区的一个鲜明特色。 其五,就政治核心的角度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加强社区的
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街道社区在政治上的一大特色 第二章社区管理的概念及其体制 社区管理范畴的历史性 社区管理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是一个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发展着的范畴。社区管理范畴的这 历史性特点,充分体现在社区管理的性质和要素、实施管理的主体、管理的边际(外延)等不同的 方面 (一)社区管理的属性、要素和对象 顾名思义,社区管理就是对人们所赖以居住和生活的地域共同体的管理行为。 在工业化与后工业化的时代条件下,现代社区管理的性质是一种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与此相关的政 治事务的管理;社区管理的要素或主要内容包括社区社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社区社会救助、社 区物业、社区环境、社区公共设施、社区公共卫生与保健、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社区治 安、社区道德与社区风尚、社区宗教事物以及社区社会民主与政治民主等;社区管理的对象则包括 个人、家庭、宗教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政党及政治性团体等 )社区管理的主体 任何时代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都离不开社区管理的实践,而社区管理又离不开实施这种管理行为 的主体。在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历史环境下,社区管理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但从总的发展轨迹和发展 趋势来看,社区管理的主体呈现为由最初的单一性不断走向多重性的历史过程和历史形态 (三)城乡社区管理的边界 我们认为,讨论和确定社区及社区管理的边界,只有遵循科学的原则才能获得科学的答案。那么 有哪些原则应成为我们研究和讨论这个问题的基础呢?这里,有必要特别强调这样三个观点:()社 区是一个微观的地域性社会。(2)现代社区是一个具有较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较完善的 整合人际关系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微观地域性社会。(3)现代社区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各类自治组织和 各类专业化机构进行活动与管理的微观地域性社会。 根据以上三个观点,结合当今各国社区发展的实际,特别是我国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的实际,可以 得出以下四点结论性意见 第一,既然社区是一个微观的地域性社会,既然各个社区有其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 那么将色回去或社区管理的边界确定为一个城市、一个省或一个国家,都是极不合适、极不科学的 做法。 第二,既然现代社区是一个具有较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较完善的整合人际关系的 社会组织体系的微观地域性社会,那么将农村乡镇级行政区划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实际管辖的区划作 为社区或社区管理的边界是比较合适的 第三,既然现代社区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专业化机构从事活动与管理 的微观地域性社会,那么,将农村的乡镇和城市的街道的行政区划与社区及社区管理的边界统一起 来,应当是科学的,也是合理的 第四,现代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应该是跨村落、跨居委会辖区来进行和实现的。只有乡镇社区、街道 社区才具备现代社区的完整形态和整体性功能。因此,现代社区的边界应以乡镇社区和街道社区为 限 二、我国社区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社区管理体制,亦称社区管理制度,是由社区发展动力、利益主体、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制度。一定的社区管理体制,总是特定的历史环 境和时代条件的产物。 (一)行政全能主义的“单位人管理”与“地区管理” 行政全能主义的“地区管理”,实际上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实行的“亚社区”式的管理模式或管 理体制。 所谓行政全能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崇拜国家行政权力体系的极端性社会思潮、管理行为和管理模式
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街道社区在政治上的一大特色。 第二章 社区管理的概念及其体制 一、社区管理范畴的历史性 社区管理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是一个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发展着的范畴。社区管理范畴的这一 历史性特点,充分体现在社区管理的性质和要素、实施管理的主体、管理的边际(外延)等不同的 方面。 (一)社区管理的属性、要素和对象 顾名思义,社区管理就是对人们所赖以居住和生活的地域共同体的管理行为。 在工业化与后工业化的时代条件下,现代社区管理的性质是一种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与此相关的政 治事务的管理;社区管理的要素或主要内容包括社区社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社区社会救助、社 区物业、社区环境、社区公共设施、社区公共卫生与保健、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社区治 安、社区道德与社区风尚、社区宗教事物以及社区社会民主与政治民主等;社区管理的对象则包括 个人、家庭、宗教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政党及政治性团体等。 (二)社区管理的主体 任何时代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都离不开社区管理的实践,而社区管理又离不开实施这种管理行为 的主体。在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历史环境下,社区管理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但从总的发展轨迹和发展 趋势来看,社区管理的主体呈现为由最初的单一性不断走向多重性的历史过程和历史形态。 (三)城乡社区管理的边界 我们认为,讨论和确定社区及社区管理的边界,只有遵循科学的原则才能获得科学的答案。那么, 有哪些原则应成为我们研究和讨论这个问题的基础呢?这里,有必要特别强调这样三个观点:⑴社 区是一个微观的地域性社会。⑵现代社区是一个具有较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较完善的 整合人际关系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微观地域性社会。⑶现代社区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各类自治组织和 各类专业化机构进行活动与管理的微观地域性社会。 根据以上三个观点,结合当今各国社区发展的实际,特别是我国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的实际,可以 得出以下四点结论性意见: 第一,既然社区是一个微观的地域性社会,既然各个社区有其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 那么将色回去或社区管理的边界确定为一个城市、一个省或一个国家,都是极不合适、极不科学的 做法。 第二,既然现代社区是一个具有较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较完善的整合人际关系的 社会组织体系的微观地域性社会,那么将农村乡镇级行政区划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实际管辖的区划作 为社区或社区管理的边界是比较合适的。 第三,既然现代社区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专业化机构从事活动与管理 的微观地域性社会,那么,将农村的乡镇和城市的街道的行政区划与社区及社区管理的边界统一起 来,应当是科学的,也是合理的。 第四,现代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应该是跨村落、跨居委会辖区来进行和实现的。只有乡镇社区、街道 社区才具备现代社区的完整形态和整体性功能。因此,现代社区的边界应以乡镇社区和街道社区为 限。 二、我国社区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社区管理体制,亦称社区管理制度,是由社区发展动力、利益主体、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制度。一定的社区管理体制,总是特定的历史环 境和时代条件的产物。 (一)行政全能主义的“单位人管理”与“地区管理” 行政全能主义的“地区管理”,实际上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实行的“亚社区”式的管理模式或管 理体制。 所谓行政全能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崇拜国家行政权力体系的极端性社会思潮、管理行为和管理模式
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信奉国家行政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和绝对支配性,认为国家行政权力应当无所 不在、无所不能。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和管理模式,它置国家行政权力为组织与管理经济生活、政治 生活和社会生活等的唯一的主体,强调行政权力体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资源配置的绝对支配地位, 并且总是排斥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应有地位、能力和实际作 用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乡的微观地域性社会尚不足以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而只是人们居住 的地区,是一种社会功能萎缩、社会机制发育不良、社区角色不清、居民参与度极低的单一行政化 了的“亚社区”。那时,国家对地域社会的管理并不是“社区管理”,而被称之为“地区管理” 所谓的“单位人”现象,就是在整个国家高度行政化的体制框架内,国家通过职工所在单位实现对 于公民的政治控制、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等,通过农民所在的生产队①实现 政治上的控制和社会的管理以及些微的社会保障(如一度存在的“赤脚医生”和统筹医疗制度、“五 保户”制度)等 (二)社会转型期社区管理的体制性矛盾 什么叫社会转型?一般而言,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的动力机制、结构形态、发展模式与体制由传统向 现代的转变,不过,社会转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转型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 术、教育及社会等“大社会”意义上的全面转型。狭义的社会转型则是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 会管理、社会控制等狭义社会概念层面上的变革或形态转化 在经过了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约1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 深入,我国的社会转型开始由单兵突进的经济领域改革向社会领域拓展与延伸,从而导致了社会福 利、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一系列的改革 由于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我们是在社会转型期从事现代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这 背景决定了我国的社区建设与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新旧两种管理体制的矛盾,决定了政府在社 区管理上角色冲突的难以避免 概括来说,当前我国社区管理的体制性矛盾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 第一,单一行政化的管理主体与多元化管理之现实需求的矛盾 第二,政府行政体制在社区管理中的“条”与“块”之间的矛盾。。 第三,社区建设实践中政府行政机构在组织职能上的“政社不分”、“政社混淆”的矛盾。 (三)当前政府角色的越位与缺位现象 政府、居民自治组织和介入社区事务的专业机构等构成了现代社区管理的三个主体。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现代社区建设、发展与管理中的公权主体,政府的角色定位究竟应如何 来理解和把握呢?可以这么说,以下两点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其一,要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要 求,改革旧的行政体制与机制,转变政府的职能,剥离那些原本属于非政府社会组织应具备的社会 职能,恢复政府作为社区发展中的组织规划者、裁判者与执法者的行政管理者的应有角色:其二, 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社区发展的实际及未来趋势,在转换角色的同时,及时在社区行政管理的职能体 系中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的职能 但是,从现阶段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实际来看,作为社区管理的公权主体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政 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或问题。这些现象或问 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即角色与职能的越位和角色与职能的缺位(不到位)。这里,先看“越 位”问题。所谓政府角色与职能的越位,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质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 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 再来看“缺位”问题。这里,所谓政府角色或职能的“缺位”,是指政府在行政实践中,未能扮演好 自己应有的管理者角色,未能行使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当然,之所以会产生上述政府角色或职能的“越位”与“缺位”问题,根本的或深层的原因还是体 ①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的生产队,尽管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理论上应有发展经济的自主权,但实际上却严 密地受控于政府的行政化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生产队也是一种“单位
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信奉国家行政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和绝对支配性,认为国家行政权力应当无所 不在、无所不能。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和管理模式,它置国家行政权力为组织与管理经济生活、政治 生活和社会生活等的唯一的主体,强调行政权力体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资源配置的绝对支配地位, 并且总是排斥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应有地位、能力和实际作 用。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乡的微观地域性社会尚不足以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而只是人们居住 的地区,是一种社会功能萎缩、社会机制发育不良、社区角色不清、居民参与度极低的单一行政化 了的“亚社区”。那时,国家对地域社会的管理并不是“社区管理”,而被称之为“地区管理”。 所谓的“单位人”现象,就是在整个国家高度行政化的体制框架内,国家通过职工所在单位实现对 于公民的政治控制、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等,通过农民所在的生产队①实现 政治上的控制和社会的管理以及些微的社会保障(如一度存在的“赤脚医生”和统筹医疗制度、“五 保户”制度)等。 (二)社会转型期社区管理的体制性矛盾 什么叫社会转型?一般而言,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的动力机制、结构形态、发展模式与体制由传统向 现代的转变,不过,社会转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转型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 术、教育及社会等“大社会”意义上的全面转型。狭义的社会转型则是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 会管理、社会控制等狭义社会概念层面上的变革或形态转化。 在经过了 70 年代末到 90 年代初约 10 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 90 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 深入,我国的社会转型开始由单兵突进的经济领域改革向社会领域拓展与延伸,从而导致了社会福 利、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一系列的改革。 由于我国当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我们是在社会转型期从事现代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这 一背景决定了我国的社区建设与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新旧两种管理体制的矛盾,决定了政府在社 区管理上角色冲突的难以避免。 概括来说,当前我国社区管理的体制性矛盾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 第一,单一行政化的管理主体与多元化管理之现实需求的矛盾。 第二,政府行政体制在社区管理中的“条”与“块”之间的矛盾。。 第三,社区建设实践中政府行政机构在组织职能上的“政社不分”、“政社混淆”的矛盾。 (三)当前政府角色的越位与缺位现象 政府、居民自治组织和介入社区事务的专业机构等构成了现代社区管理的三个主体。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现代社区建设、发展与管理中的公权主体,政府的角色定位究竟应如何 来理解和把握呢?可以这么说,以下两点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其一,要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要 求,改革旧的行政体制与机制,转变政府的职能,剥离那些原本属于非政府社会组织应具备的社会 职能,恢复政府作为社区发展中的组织规划者、裁判者与执法者的行政管理者的应有角色;其二, 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社区发展的实际及未来趋势,在转换角色的同时,及时在社区行政管理的职能体 系中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的职能。 但是,从现阶段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实际来看,作为社区管理的公权主体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政 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或问题。这些现象或问 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即角色与职能的越位和角色与职能的缺位(不到位)。这里,先看“越 位”问题。所谓政府角色与职能的越位,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质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 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 再来看“缺位”问题。这里,所谓政府角色或职能的“缺位”,是指政府在行政实践中,未能扮演好 自己应有的管理者角色,未能行使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当然,之所以会产生上述政府角色或职能的“越位” 与“缺位”问题,根本的或深层的原因还是体 ①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的生产队,尽管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理论上应有发展经济的自主权,但实际上却严 密地受控于政府的行政化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生产队也是一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