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合n 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多数行业需求和生产骤降,投资、 消费、出口均受到明显冲击,2月份国内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大幅回落至35.7%。在国 内经济转型升级、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叠加疫情不利因素,相关企业短期投资 采购意愿明显受到抑制,市场未来受抗疫行动的效果和时间影响,恢复程度仍待验证 同时,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升级,也将面临着外需锐减的风险。 对策:从目前来看国内疫情得到初步遏制,负面影响正在逐步减弱。同时,国家 紧密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从中长期来看, 国内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的态势不会因疫情改变。面对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公司将坚 定高质量发展步伐,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举措,积极面对疫情挑战。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工业车辆行业属于完全市场竞争性领域,在需求进入调整期后,产品的价格竞争 将更加激烈。同时,随着电动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电动新能源及 仓储车辆的销量比重仍将不断上升。 对策: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市场服务、技术创新、规模运营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根 据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在髙端内燃车辆、新能源车辆、智能车 辆等领域加快新品上市步伐,扩大后市场服务性业务规模,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 有效应对市场机遇与挑战。 3、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保持髙位运行,如果未来 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及利润空间。同时,随着劳动力成 本的逐年提高,也将增加用工成本及社保费用支出 对策:公司将持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扩大高附加值产品产销规模;同时通 过深入推行精益生产、智能制造、信息化集成及预算管理等举措,进一步提髙公司运 营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发挥规模优势,化解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26/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223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多数行业需求和生产骤降,投资、 消费、出口均受到明显冲击,2月份国内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大幅回落至35.7%。在国 内经济转型升级、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叠加疫情不利因素,相关企业短期投资、 采购意愿明显受到抑制,市场未来受抗疫行动的效果和时间影响,恢复程度仍待验证。 同时,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升级,也将面临着外需锐减的风险。 对策:从目前来看国内疫情得到初步遏制,负面影响正在逐步减弱。同时,国家 紧密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从中长期来看, 国内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的态势不会因疫情改变。面对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公司将坚 定高质量发展步伐,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举措,积极面对疫情挑战。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工业车辆行业属于完全市场竞争性领域,在需求进入调整期后,产品的价格竞争 将更加激烈。同时,随着电动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电动新能源及 仓储车辆的销量比重仍将不断上升。 对策: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市场服务、技术创新、规模运营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根 据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在高端内燃车辆、新能源车辆、智能车 辆等领域加快新品上市步伐,扩大后市场服务性业务规模,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 有效应对市场机遇与挑战。 3、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保持高位运行,如果未来 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及利润空间。同时,随着劳动力成 本的逐年提高,也将增加用工成本及社保费用支出。 对策:公司将持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扩大高附加值产品产销规模;同时通 过深入推行精益生产、智能制造、信息化集成及预算管理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公司运 营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发挥规模优势,化解成本费用上升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HEL合n 2019年年度报告 27/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223
HEL合n 2019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章程》中载明的现金分红政策清晰,具有明确的利润分配标准和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报告期内,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并报中归属于上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每10股现金分红的数额表中归属于上市市公司普通 年度红股数息数(元)转增数 (股)(含税)(股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股股东的净 的净利润利润的比率 (%) 2019 0259,063,280.70651,343,432.89 39.77 2018年 0 0259,063,280 582,641,354.26 44.46 2017年 5.00 0370,090,401.00407,911,476.30 90.73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 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2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中载明的现金分红政策清晰,具有明确的利润分配标准和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报告期内,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10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 转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19 年 0 3.50 0 259,063,280.70 651,343,432.89 39.77 2018 年 0 3.50 0 259,063,280.70 582,641,354.26 44.46 2017 年 0 5.00 0 370,090,401.00 407,911,476.30 90.73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 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HEL合n 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口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 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223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 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
HE合n 2019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 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 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 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 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 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 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 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 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账 款278,174.76元、其他应收款-1,683,493.24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300.68元。 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1,143,895.37元,其中盈余公积676,773.48元、未分配利润-1,820,668.85元;对 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80,723.79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 年1月1日应收账款9,745,284.48元、其他应收款-1,783,243.48元、递延所得税资 产-1,194,306.1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30/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30 / 223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 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 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 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应收账 款 278,174.76 元、其他应收款-1,683,493.24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300.68 元。 相 关 调 整 对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的 影 响 金 额 为 -1,143,895.37 元,其中盈余公积 676,773.48 元、未分配利润-1,820,668.85 元;对 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80,723.79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应收账款 9,745,284.48 元、其他应收款-1,783,243.48 元、递延所得税资 产-1,194,306.13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