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裔门景视· 料被管监狱的包节级发现,厉声喝道:“这妇人是甚么人,敢 进牢里来送饭?自古狱不通风!”幸好铁叫子乐和掩护才蒙 国 混过去。 缩 包节级所言“狱不通风”,是明清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的 俗语,可见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监狱应该是封闭得密不透风 的地方。在州县衙门的建筑群中,监狱院落也确实是最严密 封闭的区域 明清时每个州县衙门都有监狱,监狱都建在州县衙门的 西侧,一进大门往左就是监狱的狱门。监狱是一个独立的院 落,围墙之厚为衙门建筑之最,墙头上还栽满荆棘、刺棵。监 狱的黑漆大门也是又重又厚,不仅终日关闭上锁,一到晚上 还要封上盖有州县大印、并有管理监狱的典史甚至州县长官 本人亲笔花押的封条,到第二天早上才由典史验封打开。 明朝末年曾被关押在南京监狱、并曾被押解驱逐出境的 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Alvaro Semedo,.奥伐罗·塞默多,l585~ 1658,1613~1651在中国传教),在他的《大中国志)里说中国 “全国的监狱都一个形式,.大门内有一条窄通道,引向第 二道门,里面是一座院子,按监狱所能接受罪犯的多少而定 有大有小。然后通往第三道门,那里有看守和卫士的住所, 一般是三间。再过去是另一道门,开向一个大四合院,四周 是囚犯的房间。” 狱门一般有两重。第二道门进去的院落有一个“狱厅” 是管监狱的牢头禁卒们聚会办公的场所。再进去是监狱院 落,中心往往盖有一个“狱亭”,是一个了望亭。一般在院落 的北部盖一幢重监,监禁重罪囚徒、死罪囚徒。院落的南面 是轻监,关押拟判徒刑以下的囚徒。有的州县监狱还专设女 监。监房和当地普通的房屋没什么两样,只是窗更小、墙更 厚,很多地方的监狱墙是砖砌的,防止囚徒挖墙逃跑。北方 也有窑洞式的监狱,如全国唯一较完整保存至今的州县监狱
··.筋景观 只有山西洪洞县的“苏三狱”,监狱的牢房都是窑洞,据说 帝国 其中普关押过苏三的密洞就是女监。南方大多州县监房朝 院落的一面都是散开的,外挡粗木栅拦档。 现代社会的监狱是关押已被法院正式判刑的罪犯,是罪 犯服刑的场所。而明清时州县衙门里的监狱关押的主要是 被控罪名的嫌疑犯、或等待正式判决生效的待决犯。明清时 法律明确规定,凡被控答罪以上罪名的男性被告,以及被控 犯有通奸罪或死罪的女性被告,都必须收监关押。如果判决 有罪,被判答杖刑的就拖出去打一顿,打完就释放回家;如果 是被判徒刑、流刑的,就暂时关押在州县监狱,等到起解的命 令下来,就要解送到指定的服刑地点去服刑;如果是被判死 刑的,就要在监狱中关押等候朝廷发出的死刑执行令,等死 刑执行令一到就拖出去处死。因此理论上而言,州县监狱中 是没有服刑的罪犯的,有的只是尚未定罪的嫌疑犯、等待服 刑的待决犯。从今天的限光来看,州县衙门的监狱应该是看 守所。 就法律上而言,明清时的监狱也是“密不通风”的。明清 法律严禁在押犯的亲戚人狱探视,只有功臣及五品以上的官 员入狱才可以允许亲人人狱探视照顾。如果管监狱的牢头 禁卒私放在押犯亲人入狱,要处以答五十的刑罚。而且法律 规定除了牢头禁卒和管监狱的官吏外,其他的书吏、衙役、官 员及其家人仆役一概不准出人监狱,违犯者,书吏、衙役革 役,责打四十大板,家人仆役贵打四十大板、枷号一个月。 关押在这“密不通风”监狱里的囚徒还要戴上种种戒具。 明清法律规定,凡被控杖罪罪名以上的囚徒要在脖子上套上 中国传统的戒具一枷。枷是用干木板拼成的长方形戒具, 中间挖有~一个箍住脖子的圆孔。像今天戏台上看到的那种 既套脖子又套住双手的木枷,实际上并不多见,法律上规定 的木柳式样是只套脖子不套手的。按明清法律规定,杖罪囚
·-.、箭1狱观 徒戴十五斤重的枷,徒刑、流刑囚徒戴二十斤重的枷,死罪囚 徒戴二十五斤重的枷。而且徒刑、流刑、死刑的囚徒还要加 帝 戴“扭”,这是一尺六寸长、六寸宽、一寸厚,有套手两个圆孔 的干木板。流刑、死刑的囚徒在戴枷、扭之外,还要在脖子加 套一条一根1丈长的铁索,拴在木栅栏上。死罪囚徒被正式 定罪判刑后,还要改戴五尺五寸长、头阔一尺五寸的长脚,长 枷上写上囚徒的姓名、罪名、死刑种类、判决日期。 凡是强盗、杀人之类被认为有危险的囚徒每晚还要用 “匣床”拘束。匣床是一种卧式戒具,囚徒仰面躺在像如今的 婴儿床一样有围栏的木板上,头发被绕在一个固定于木板的 铁环上,脖子、胸口都用铁索锁住,肚子上还压一块压腹木 梁,两手被铁环钱住,两足被挖有双孔的匣板套牢,再覆盖 块钉满三寸长钉的“号天板”,“密如猬刺、利如狼牙”的钉尖 17 离囚徒身体不到两寸,号天板上用横木关闸卡死,有时禁卒 就睡在号天板上。明朝人吕坤在他的《实政录》中说囚徒 上匣床,“四体如僵,手足不得屈伸,肩背不得辗转。莫道虱 虫交攻、蚊虻争咬,纵使毒蛇蛰身、饿鼠喵足、蚰蜓人脑、大蛇 缠头,只得忍受,孰能变之”。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上了匣床 也施展不出。所以《水浒传)里解珍、解宝兄弟越狱是靠了铁 叫子乐和先偷偷打开了匣床才成功的。 监狱“密不通风”的大门只为活人打开,囚徒收监、提审 释放、解送、甚至拖出去处死,都可以从大门进出。但是如果 囚徒在狱中病死、饿死、被打死,其尸体却是不得从大门出去 的,只能从监狱院落西侧院墙上挖的一个“拖尸洞”拉出去。 拖尸洞平时关闭,在有囚徒死去时,用门板抬着尸体,对准洞 口将尸体推出去,死者的亲属只能等在洞外,也用门板接住 抬走。没有亲属的尸体就被拖到城外的弃尸场扔掉。所以 明清有句“拖牢洞”的骂人话,诅咒他人要横死监狱。有身份 的囚徒如果在监狱里得病,眼看气绝,就要贿赂长官将奄奄
··、衙假 ·~息的囚徒抬回家里等死。如果已经死了,而囚徒家属不愿 帝国锦 意尸体受此番污辱,就要贿赂狱卒,用所谓“天秤”把尸体吊 出来。天秤和打水的桔槔相似,死者的家属先在监狱围墙外 竖一根高竿,高竿上绑着一根两头垂着绳索的横竿,把横竿 的-一头转到围墙里面,狱卒拉下横竿,把捆扎停当、裹上红被 子的尸体吊在横竿上,墙外的人再用力把横竿拉下,转动横 竿,把吊在横竿上的尸体转到墙外,再解下来用门板抬走。 6.应有邑有的已库 仓库是衙门中又一类有特色的建筑。明清时“仓”和 “库”的含意不同,仓专指储存粮食的粮仓,库则指贮存粮食 18 以外各类财物的场所。明清州县衙门一般有专门管理仓库 的仓房、库房机构。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打天下时,徽州老夫子朱升赠他 九字真言:“高筑培,广积粮,缓称王。”朱元璋照此行事,果然 夺得天下。登上皇位后,朱元璋依然注重“广积粮”,下令全 国各府、州、县都要设置“预备仓”。这种粮仓在唐宋时称常 平仓,所以一般习惯上也称“常平仓”。起初这种预备仓设在 四乡,后来又下令全部移到城内。按照制度,各州县要按其 人口储备粮食,州存粮四、五干石,县存粮二、三干石。这种 粮仓在丰收时以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粮食,款收时则以略 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粮食,灾荒时则免息放贷甚至免费放 赈。 清朝人关,沿袭这一制度,有的地方改称“裕备仓”,存粮 的定额大大提高:山东、山西的大州县两万石,中州县一万六 千石,小州县一万二千石;江西大州县一万二千石;江苏、四 川等地州县一殷为五、六千石不等。和前朝不同的是,清朝 时州县常平仓谷米的来源主要是当地人“捐纳”功名的捐纳
·-,衙门景观· 谷。康熙二十八年(1689)规定捐-个监生头衔要纳米:百 石,到乾隆十年(1745)“降价”为一百七十五石。在-些富裕 地区比如珠江三角洲,捐纳谷要占到州县常平粮仓存粮的百 分之七十以上。此外还有败诉者缴纳的“罚赎谷”、官民捐输 是 谷等等来源,一般不再由官府出资采购来填满常平仓。 为了便于管理,粮仓都设在衙门里,至少是在附近。粮 仓的位置大多在衙门大门院落的东侧。粮仓自成院落,院门 进去,三面围有仓房。仓房和一般房屋不同,除了门洞,没有 窗户,砖墙或土墙一路到顶,仅在略高于地面的地方和屋檐 下开若干个透气的窗孔,拦着挡鼠雀的栅栏。仓房的地面是 夯实的三合土,上面架空木搁栅,铺有木地板。地板上用芦 席围成粮囤,每百石一囤,粮囤上打着专门木戳的灰记封存。 州县衙门里的库也有很多,最重要的是存放官府公款的 “财帛库”,俗称“县库”、“州库”。财帛库一般是独立的房屋, 厚墙、粗梁、小窗、重门,日夜锁禁。库房里排列着一排排的 木橱,一般编有《千字文〉编号。木橱上锁,贴有封条。橱内 的搁板上放着一个个用纸包裹的大银锭。明清时凡官府出 纳的白银,为便于点检、解送,都要倾铸成五十两一个,呈腰 子状,两头微微翘起的大银锭。理论上官府所铸这种大银锭 应含银935.374%,为标准纹银(白银熔铸后逐渐冷却时会在 银锭表面形成细密的纹路,一般认为成色越高纹路越细,因 而得名。成色差的白银因纹路粗大如同水波而得名“水银”, 或称流、花、撒等名色,以“水银”等不同成色的白银进行交易 时,要计算成色折扣的数额,故称“贴水”)。官府银锭的底部 都打有所铸州县、年月、银匠姓名。至少在晚清以前,所谓 “元宝”在严格意义上就是这种官府大银锭。这种银锭很少 在民间流通使用。明代小说《蕾世通言〉里有个贼偷了宫府 的大银锭,不敢使用,在家中偷偷把大银锭凿开,结果乒丘乓 乓的声音惊动了邻居,被揭发到官,人赃俱获。另一部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