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經濟 20149 “小富即安”的农民 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廖永松 内容提要:农民阶级具有“小富即安"的保守意识这一传统理论观点对中国农业和国家发展的基本制 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从幸福经济学的视角,利用2012年山东、河南和陕西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 和幸福感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中国农民确实具有小富即安的生活观念。对于调查到的483位农 民,2012年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8970元,但以10分计,其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分别达到了732 分和733分的较高水平,且只有124%的人认为自己非常不幸福。利用线性模型和有序Logt模型 估计的幸福方程结果显示,影响农民幸福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有生活变化程度、在村里或亲朋好友 参照群体中的生活水平及以家为本的文化观念。在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农民在生活不断改 善过程中所保有的小富即安的满足感和感恩心,恰是中国社会最为需要的价值观念和高贵品德 需要对新时期中国农民的阶级意识特性给予重新认识和评估。 关键词:生活满意度幸福感小富即安农民阶级小农意识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被引入国内,农民被视为与其 他消费者、生产者一样的“理性人”(林毅夫,1988),在规范化、国际化和本土化的指导思想下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方法正从现代经济学分析范式中退出,学术界出现了从事马克思主义 卜文研究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农民 福祉研究”的支持。笔者感谢项目组成员提供的有价值的意见,特别要感谢杜志雄、陈劲松对本文修改提出的宝贵建 议。当然,文责自负
2014.9 - 4 - “小富即安”的农民: 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廖永松 内容提要:农民阶级具有“小富即安”的保守意识这一传统理论观点对中国农业和国家发展的基本制 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从幸福经济学的视角,利用 2012 年山东、河南和陕西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 和幸福感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中国农民确实具有“小富即安”的生活观念。对于调查到的 483 位农 民,2012 年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 8970 元,但以 10 分计,其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分别达到了 7.32 分和 7.33 分的较高水平,且只有 1.24%的人认为自己非常不幸福。利用线性模型和有序 Logit 模型 估计的幸福方程结果显示,影响农民幸福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有生活变化程度、在村里或亲朋好友 参照群体中的生活水平及以家为本的文化观念。在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农民在生活不断改 善过程中所保有的“小富即安”的满足感和感恩心,恰是中国社会最为需要的价值观念和高贵品德, 需要对新时期中国农民的阶级意识特性给予重新认识和评估。 关键词:生活满意度 幸福感 小富即安 农民阶级 小农意识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被引入国内,农民被视为与其 他消费者、生产者一样的“理性人”(林毅夫,1988),在规范化、国际化和本土化的指导思想下,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方法正从现代经济学分析范式中退出,学术界出现了从事马克思主义 本文研究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农民 福祉研究”的支持。笔者感谢项目组成员提供的有价值的意见,特别要感谢杜志雄、陈劲松对本文修改提出的宝贵建 议。当然,文责自负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与从事现代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各说各话的现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层面上界定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政治地位,其理论基础与现代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之间 存在本质性差异。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等早期马克思主义 者有大量论述(参见张晓山等,2013)。目前,国内一些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者对农民阶级意识 的研究,主要以经典理论为依归——特别是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18日》①、恩格斯的《德 国农民战争》两篇文章中对农民的看法,对在自给自足的小规模农业经营方式基础上形成的小农文 化心态和“小富即安”的农民意识给予了严厉批评。 张琳(2012)认为,小农文化心态是指建立在农耕文化基础上、农民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相互 杂糅而成的一种文化心理和态度。农民文化传统有安土重迁、循规蹈矩、崇拜权力、追求平均和稳 定、安贫守道、主张群体观念的特点。小农文化心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刘 永佶(2006)认为,社会存在的小农经济,集合于农民的观念,形成了小农意识。在以儒家道统为 理论基础的官僚地主阶级意识形态中形成的小农意识,主要包括勤俭持家、安分守己、自私自利、 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平均主义和等级观念五个方面。袁银传(2000对小农意识与中国现代化的关 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认为小农意识是小农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家族血缘为本位的环境中形成并 内化于其头脑中的认知心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宗教意识的总和。郑琼现(2007)认为,小农 的脆弱性使它呼唤专制和集杈,小农的隔离状态使它淡漠民主,小农的安于现状使它排斥政治变革, 小农的听命于天扼杀了对自由和人权的强烈需求。“小富即安”的农民意识指的是自我满足、自我平 衡、自我保全,不愿改变现状、不愿冒风险、不愿努力竞争之意,包括温饱自足、比较有余和无所 作为三种类型(梅祖寿,2002) 对于农民阶级意识的认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发展方向,而纵观这些 研究,无一不是建立在经典文献之上,对当前中国农民生活观念缺乏应有的调査和有效的分析方法, 这会大大弱化马克思主义有关农民的理论在实践中的指导地位,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本 文认为,农民生活观念可以用幸福经济学中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来刻画。满意度作为一种精神状 态,是对一件事物或一种状态的主观价值评估。满意度包含满足和享受两层含义,有情感上的评价, 也有对客观的认知;它在时点上表现为易失性,但在时段上存在稳定性( Veenhoven,1996)。 Kahneman and Krueger(206)对幸福感的测定方法进行了总结。 Stutzer and Frey(2010)回顾了幸福感研究的 最新进展。目前争论较大的问题是,调查对象所报告的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是否有效、可比,其决 定机理以及相关的政策含义是什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调查方法的有效性得 到了验证( Veenhoven,1996)。对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的调査方法有基于坎特里尔量表的生活阶梯 10分法、 Andrews和 Withey的7分法 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历史话题。较早认为财富多不一定意味着幸福的西方哲学家是 梭伦(冯俊科,2011)。如果按照批判“小富即安”的逻辑,“大富”即高收入者的生活满意度、幸 福感应大大高于低收入者。但是,伊斯特林( Easterlin,1974)发现,在一个国家之内,收入高的 人表达出更高的幸福感;可在进行国家间的比较时,至少在那些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国家之间 人们的幸福感并没有太大差异。 Oswald(1997)通过观察多年西欧九国居民报告的幸福感发现,收 入增长对居民幸福感的增加没有很大的贡献。与欧美国家居民表现出的“大富不安”相对的是中国农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 5 - 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与从事现代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各说各话的现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层面上界定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政治地位,其理论基础与现代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之间 存在本质性差异。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等早期马克思主义 者有大量论述(参见张晓山等,2013)。目前,国内一些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者对农民阶级意识 的研究,主要以经典理论为依归——特别是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18日》①、恩格斯的《德 国农民战争》②两篇文章中对农民的看法,对在自给自足的小规模农业经营方式基础上形成的小农文 化心态和“小富即安”的农民意识给予了严厉批评。 张琳(2012)认为,小农文化心态是指建立在农耕文化基础上、农民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相互 杂糅而成的一种文化心理和态度。农民文化传统有安土重迁、循规蹈矩、崇拜权力、追求平均和稳 定、安贫守道、主张群体观念的特点。小农文化心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刘 永佶(2006)认为,社会存在的小农经济,集合于农民的观念,形成了小农意识。在以儒家道统为 理论基础的官僚地主阶级意识形态中形成的小农意识,主要包括勤俭持家、安分守己、自私自利、 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平均主义和等级观念五个方面。袁银传(2000)对小农意识与中国现代化的关 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认为小农意识是小农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家族血缘为本位的环境中形成并 内化于其头脑中的认知心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宗教意识的总和。郑琼现(2007)认为,小农 的脆弱性使它呼唤专制和集权,小农的隔离状态使它淡漠民主,小农的安于现状使它排斥政治变革, 小农的听命于天扼杀了对自由和人权的强烈需求。“小富即安”的农民意识指的是自我满足、自我平 衡、自我保全,不愿改变现状、不愿冒风险、不愿努力竞争之意,包括温饱自足、比较有余和无所 作为三种类型(梅祖寿,2002)。 对于农民阶级意识的认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发展方向,而纵观这些 研究,无一不是建立在经典文献之上,对当前中国农民生活观念缺乏应有的调查和有效的分析方法, 这会大大弱化马克思主义有关农民的理论在实践中的指导地位,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本 文认为,农民生活观念可以用幸福经济学中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来刻画。满意度作为一种精神状 态,是对一件事物或一种状态的主观价值评估。满意度包含满足和享受两层含义,有情感上的评价, 也有对客观的认知;它在时点上表现为易失性,但在时段上存在稳定性(Veenhoven,1996)。Kahneman and Krueger(2006)对幸福感的测定方法进行了总结。Stutzer and Frey(2010)回顾了幸福感研究的 最新进展。目前争论较大的问题是,调查对象所报告的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是否有效、可比,其决 定机理以及相关的政策含义是什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调查方法的有效性得 到了验证(Veenhoven,1996)。对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的调查方法有基于坎特里尔量表的生活阶梯 10分法、Andrews和Withey的7分法。 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历史话题。较早认为财富多不一定意味着幸福的西方哲学家是 梭伦(冯俊科,2011)。如果按照批判“小富即安”的逻辑,“大富”即高收入者的生活满意度、幸 福感应大大高于低收入者。但是,伊斯特林(Easterlin,1974)发现,在一个国家之内,收入高的 人表达出更高的幸福感;可在进行国家间的比较时,至少在那些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国家之间, 人们的幸福感并没有太大差异。Oswald(1997)通过观察多年西欧九国居民报告的幸福感发现,收 入增长对居民幸福感的增加没有很大的贡献。与欧美国家居民表现出的“大富不安”相对的是中国农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3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2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民表现出的“小富即安”。 Knight et al.(2009)利用2002年中国农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即使在中国 城乡差距扩大的背景下,仍有60%的农民报告他们“幸福”或者“非常幸福”。因此,重新认识居民 生活满意度、幸福感的决定机理,是当前学界一个热点问题。国内学者近几年从幸福经济学的角度 研究了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例如,陈前恒等(2011)基于横截面数据探讨了中国 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可及性与农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阮荣平等(2011)利用河南省340个 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宗教信仰与幸福感的关系;王鹏(2011)利用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 考察了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发现二者呈“倒U型”关系;鲁元平、王韬(2011)利用世 界价值观调査数据研究发现,在中国,收入不平等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它对农村 居民和低收入者幸福感的负面影响要显著大于对城市居民和高收入者的影响:檀学文(2013)初步 估计了农民时间利用对其个人福祉的影响,发现农民在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更加追求收入增加 和物质改善,将精神生活和闲暇活动放在次要地位。上述关于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硏究,没 有讨论农民阶级的整体意识,也没有关注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农民意识的分析方法和相关结论。因 此,本文尝试利用现代幸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重大问题,无疑是有意义的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说明样本与数据,第三部分是理论、模型和变 量定义,第四部分是农民幸福方程估计与结果解释,第五部分是研究的初步结论。 、样本与数据 (一)样本简介 根据研究目的,本文研究课题组按照经济发展水平自东向西选择了山东省邹平市和胶州市、河 南省西平县和伊川县、陕西省蒲城市和绥德市三省6县(市)(下文统称为“县”作为硏究区域。2012 年6月,课题组在河北省易县进行了问卷试调査:2012年8月,在三省进行了正式问卷调查。调查问 卷内容包括收入、消费、就业、时间利用、教育、医疗、政治参与、养老保障等方面。为了减少调 查对象回答问题的时间,作为一种尝试,本文研究所用样本框以当地统计部门住户调查样本框为参 照。因山东、河南两省样本县的人口基数大于陕西省样本县的人口基数,样本框中三个省的村、户 数量有所差异,其中,山东省和河南省每个样本县有10个样本村,而陕西省每个样本县只有6个样本 村。此外,调查员在开展实地调查时,会遇到样本框中调查对象家里没人的情况,造成有的样本村 不够10个样本户。此外,由于调查对象年龄或者宗教信仰等原因,他们对生活满意度回答不清或不 愿意回答。综合各种因素,本文最终获得有效样本农户483个,其中,山东省178个,河南省192个 陕西省113个。需要说明的是,生活满意度、幸福感、价值观的调查问题以调查对象个体为单位,而 不是以样本农户为单位,也就是一个样本农户只有一个人回答。样本农户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表 样本衣户基本信息(2011年) 河南省 陕西省 有效样本数(户) 113 常住人口(人) 3.78 人均耕地面积(亩) L.72 年人均纯收入(元) 9876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33.8 主:除特别说明,本表及本文其他数据均来自于2012年“中国农民福祉研究”项目课题组的调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而三省样本农户人均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 6 - 民表现出的“小富即安”。Knight et al.(2009)利用2002年中国农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即使在中国 城乡差距扩大的背景下,仍有60%的农民报告他们“幸福”或者“非常幸福”。因此,重新认识居民 生活满意度、幸福感的决定机理,是当前学界一个热点问题。国内学者近几年从幸福经济学的角度 研究了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例如,陈前恒等(2011)基于横截面数据探讨了中国 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可及性与农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阮荣平等(2011)利用河南省340 个 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宗教信仰与幸福感的关系;王鹏(2011)利用2006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 考察了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发现二者呈“倒U型”关系;鲁元平、王韬(2011)利用世 界价值观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在中国,收入不平等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它对农村 居民和低收入者幸福感的负面影响要显著大于对城市居民和高收入者的影响;檀学文(2013)初步 估计了农民时间利用对其个人福祉的影响,发现农民在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更加追求收入增加 和物质改善,将精神生活和闲暇活动放在次要地位。上述关于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研究,没 有讨论农民阶级的整体意识,也没有关注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农民意识的分析方法和相关结论。因 此,本文尝试利用现代幸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重大问题,无疑是有意义的。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说明样本与数据,第三部分是理论、模型和变 量定义,第四部分是农民幸福方程估计与结果解释,第五部分是研究的初步结论。 二、样本与数据 (一)样本简介 根据研究目的,本文研究课题组按照经济发展水平自东向西选择了山东省邹平市和胶州市、河 南省西平县和伊川县、陕西省蒲城市和绥德市三省6县(市)(下文统称为“县”)作为研究区域。2012 年6月,课题组在河北省易县进行了问卷试调查;2012年8月,在三省进行了正式问卷调查。调查问 卷内容包括收入、消费、就业、时间利用、教育、医疗、政治参与、养老保障等方面。为了减少调 查对象回答问题的时间,作为一种尝试,本文研究所用样本框以当地统计部门住户调查样本框为参 照。因山东、河南两省样本县的人口基数大于陕西省样本县的人口基数,样本框中三个省的村、户 数量有所差异,其中,山东省和河南省每个样本县有10个样本村,而陕西省每个样本县只有6个样本 村。此外,调查员在开展实地调查时,会遇到样本框中调查对象家里没人的情况,造成有的样本村 不够10个样本户。此外,由于调查对象年龄或者宗教信仰等原因,他们对生活满意度回答不清或不 愿意回答。综合各种因素,本文最终获得有效样本农户483个,其中,山东省178个,河南省192个, 陕西省113个。需要说明的是,生活满意度、幸福感、价值观的调查问题以调查对象个体为单位,而 不是以样本农户为单位,也就是一个样本农户只有一个人回答。样本农户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表 1 样本农户基本信息(2011 年) 山东省 河南省 陕西省 有效样本数(户) 178 192 113 常住人口(人) 3.78 4.44 4.07 人均耕地面积(亩) 1.78 1.72 1.58 年人均纯收入(元) 9876 6377 5761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42 37.9 33.8 注:除特别说明,本表及本文其他数据均来自于2012年“中国农民福祉研究”项目课题组的调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而三省样本农户人均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纯收入最高的是山东省,达到987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99元;河南省、陕西省样本农户人均纯 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0元和1216元。同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310元,山东 省、河南省和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2793元、18195元和18245元,分别是三省样本 农户人均纯收入的231、285和3.17倍。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样本农户具有“小富”的特征 此外,就土地经营数量而言,样本农户具有马克思所说的小规模经营特点,但因土地所有制和其他 经济条件不同,当下中国的小规模经营农户已不同于经典理论所说的“小农”0 本文研究课题组设计的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调查问题及其选项为:“总体看,你对你的生 活满意度打多少分?如果非常满意,打9~10分;比较满意,打7~8分:感觉一般,打5~6分;不满 意,打3~4分;非常不满意,打1~2分。”课题组用同样的记分法请样本个体对自己的文化程度、收 水平、就业、住房、家庭、婚姻、社会地位、健康状况、村自然环境以及村干部的满意度进行主 观评估。对于那些回答生活“非常满意”(9~10分)或者“非常不满意”(1~2分)的调查对象,进 步让他们开放性地回答打分非常高或非常低的原因。在调查对象回答完“你认为幸福生活最为重 要的三项是什么”后(价值观调査),调查员再问他们:“到目前为止,你觉得你过得幸福吗?”其 选项为:“如果非常幸福,打9~10分;比较幸福,打7~8分;感觉一般,打5~6分;不幸福,打3~ 4分:非常不幸福,打1~2分。”下面分别对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调查状况进行简要的介绍 (二)农民生活满意度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29.7%的样本个休回答与城里人相比生活差一些,有43.3%的样本个体 答与城里人相比生活水平差很多,但是,他们的生活满意度确实达到了很高水平,这似乎印证了 农民“小富即安”的生活态度。如表2所示,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达到732分,706%的样本 个体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生活“非常不满意”的只有2.3%。从区域分布来看, 农民生活满意度自东向西逐步下降。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山东省,农民生活满意度最高 平均达到了780分,其中,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样本个体合计占到了759%,而 对生活“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人只占不到3%;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处于中等程度的河南 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为720分,其中,有693%的人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 生活“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人占62%;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陕西省,农民生活 满意度最低,为667分,其中,646%的人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生活“不满意” 或“非常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合计达到了115%,后一数字在三省中是最高的。 表2 省农民生活满意度 主活满意度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 比较满意 非常满意 省份人数 均值 (%) (%) (%) (%) 山东178 河南192 516 陕西113 23.9 51.3 合计483 7.32 23.2 8 23.8 样本个体中对生活满意度打10分的有72人(见表3),其中经济发展较快的山东省占了655%, 而经济发展较慢的陕西省只占13.9‰。从给生活满意度打满分的样本个体在各样本村的分布情况看, ①遗憾的是,《宪法》条款中关于工农联盟中“农”的具体含义没有明确界定。按恩格斯早期对农民阶级的定义,工农 联盟中的“农”指包括拥有一定面积耕地的自耕农和佃农。可见,经典理论中对农民阶级和农民意识的分析与当下中 国农民的整体形态早已大相径庭,这也是本文一再强调的内容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 7 - 纯收入最高的是山东省,达到987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99元;河南省、陕西省样本农户人均纯 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0元和1216元。同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山东 省、河南省和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2793元、18195元和18245元,分别是三省样本 农户人均纯收入的2.31、2.85和3.17倍。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样本农户具有“小富”的特征。 此外,就土地经营数量而言,样本农户具有马克思所说的小规模经营特点,但因土地所有制和其他 经济条件不同,当下中国的小规模经营农户已不同于经典理论所说的“小农”①。 本文研究课题组设计的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调查问题及其选项为:“总体看,你对你的生 活满意度打多少分?如果非常满意,打9~10分;比较满意,打7~8分;感觉一般,打5~6分;不满 意,打3~4分;非常不满意,打1~2分。”课题组用同样的记分法请样本个体对自己的文化程度、收 入水平、就业、住房、家庭、婚姻、社会地位、健康状况、村自然环境以及村干部的满意度进行主 观评估。对于那些回答生活“非常满意”(9~10分)或者“非常不满意”(1~2分)的调查对象,进 一步让他们开放性地回答打分非常高或非常低的原因。在调查对象回答完“你认为幸福生活最为重 要的三项是什么”后(价值观调查),调查员再问他们:“到目前为止,你觉得你过得幸福吗?”其 选项为:“如果非常幸福,打9~10分;比较幸福,打7~8分;感觉一般,打5~6分;不幸福,打3~ 4分;非常不幸福,打1~2分。”下面分别对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调查状况进行简要的介绍。 (二)农民生活满意度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 29.7%的样本个休回答与城里人相比生活差一些,有 43.3%的样本个体 回答与城里人相比生活水平差很多,但是,他们的生活满意度确实达到了很高水平,这似乎印证了 农民“小富即安”的生活态度。如表 2 所示,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达到 7.32 分,70.6%的样本 个体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生活“非常不满意”的只有 2.3%。从区域分布来看, 农民生活满意度自东向西逐步下降。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山东省,农民生活满意度最高, 平均达到了 7.80 分,其中,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样本个体合计占到了 75.9%,而 对生活“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人只占不到 3%;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处于中等程度的河南 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为 7.20 分,其中,有 69.3%的人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 生活“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人占 6.2%;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陕西省,农民生活 满意度最低,为 6.67 分,其中,64.6%的人对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对生活“不满意” 或“非常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合计达到了 11.5%,后一数字在三省中是最高的。 表 2 三省农民生活满意度 省份 人数 生活满意度 均值 非常不满意 (%) 不满意 (%) 一般 (%) 比较满意 (%) 非常满意 (%) 山东 178 7.80 1.7 1.1 21.3 38.8 37.1 河南 192 7.20 1.0 5.2 24.5 51.6 17.7 陕西 113 6.76 5.3 6.2 23.9 51.3 13.3 合计 483 7.32 2.3 3.9 23.2 46.8 23.8 样本个体中对生活满意度打 10 分的有 72 人(见表 3),其中经济发展较快的山东省占了 65.5%, 而经济发展较慢的陕西省只占 13.9%。从给生活满意度打满分的样本个体在各样本村的分布情况看, ①遗憾的是,《宪法》条款中关于工农联盟中“农”的具体含义没有明确界定。按恩格斯早期对农民阶级的定义,工农 联盟中的“农”指包括拥有一定面积耕地的自耕农和佃农。可见,经典理论中对农民阶级和农民意识的分析与当下中 国农民的整体形态早已大相径庭,这也是本文一再强调的内容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村打满分的人数多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村,特别是近几年那些经济发展快的村, 打满分的人比较多。打10分的样本个体中山东省邹平市和胶州市经济落后的几个村庄,打满分的人 很少在河南省,打满分的样本个体集中在西平县代码为10的村庄,有3人打了满分:而伊川县打满 分的样本个体比较分散,只有代码为1的村庄有2人打了满分。在陕西省,打满分的样本个体分散 于各个村庄。 生活满意度为10分的样本个体分布情况(人、%) 总计合计邹平胶州合计西平 川|合计蒲城绥德 人数(人)72 47 18 8 10 百分比(%)10065.3 20.8 从区域发展水平上看,东部地区山东省与西部地区陕西省样本个体的生活满意度在统计上存在 显著差别。用农民生活满意度分值对省份虚拟变量进行OLS回归(河南省=1,否则=0;陕西省=1, 否则=0),结果显示,山东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比河南省和陕西省高出0.605和1.042(见表4第 1行)。 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区域差异 河南省虚拟变量 陕西省虚拟变量 F(2,480) 生活满意度780(5603) 0605(3.13) 11.55 幸福感 78l(64.58) 0.71””(420) 13.29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的数字为t统计值:为了表述方便,将用同样 方法计算的幸福感的区域差异列在第2行 (三)农民幸福感状况 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的含义在理论上有所区别。幸福感更偏向于个体对人生长远的思考和评价, 而生活满意度更偏向于个体对目前生活状态的主观感受。从调查结果看,样本个体对这两项内容的 评价有所差异,但其回答结果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评价差异主要集中在自己认为“非常不幸福” 或“不幸福”的两类样本个体。当描述他们的幸福感时,原来一些回答对生活“非常不满意”或“不 满意”的人选择了“一般”。就一个更长的时间角度而言,感觉生活不幸福的人并不如对当前生活困 难的体验来得急迫。这种现象与适应性理论是相吻合的,因为经历过生活困难的人,随着生活变好 在困难时期所感受到的生活艰辛逐渐消退,它对幸福感评价的影响减弱。与生活满意度类似,感觉 生活“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的样本个体占到了总数的7122%(表5第4行后两列数字相加) 其中,山东省近80%的样本个体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河南省有6823%的样本个体 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陕西省有6283%的样本个体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 福”。可以看出,三省近一半的农民感觉“比较幸福”,有1/5的农民感觉“非常幸福”。而在山东省, 有近1/3的农民感觉“非常幸福”(见表5第一行最后一列)。大多数农民感觉生活很幸福,这是他 门真实的生活体验。幸福感的区域差异与生活满意度的区域差异相同。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山东省, 样本个体报告的幸福感要高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河南省和陕西省,但在河南省与陕西省之间样本个 体报告的幸福感的差异没有生活满意度差异大(见表4)。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福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样本个体中,对生活“非常不满意 的有11人,其中,有8人因为自己或者家人是残疾人,有1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合,另外2人表示“没
“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 - 8 -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村打满分的人数多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村,特别是近几年那些经济发展快的村, 打满分的人比较多。打 10 分的样本个体中山东省邹平市和胶州市经济落后的几个村庄,打满分的人 很少在河南省,打满分的样本个体集中在西平县代码为10 的村庄,有 3 人打了满分;而伊川县打满 分的样本个体比较分散,只有代码为 1 的村庄有 2 人打了满分。在陕西省,打满分的样本个体分散 于各个村庄。 表 3 生活满意度为 10 分的样本个体分布情况(人、%) 三省 总计 山 东 河南 陕西 合计 邹平 胶州 合计 西平 伊川 合计 蒲城 绥德 人数(人) 72 47 29 18 15 7 8 10 3 7 百分比(%) 100 65.3 40.3 25.0 20.8 9.7 11.1 13.9 4.2 9.7 从区域发展水平上看,东部地区山东省与西部地区陕西省样本个体的生活满意度在统计上存在 显著差别。用农民生活满意度分值对省份虚拟变量进行OLS 回归(河南省=1,否则=0;陕西省=1, 否则=0),结果显示,山东省农民生活满意度平均比河南省和陕西省高出 0.605 和 1.042(见表 4 第 1 行)。 表 4 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区域差异 常数 河南省虚拟变量 陕西省虚拟变量 F(2, 480) 生活满意度 7.80***(56.03) -0.605 **(-3.13) -1.042***(-4.66) 11.55 幸福感 7.81***(64.58) -0.71***(-4.20) -0.89***(-4.56) 13.29 注:*、**和***分别表示在 10%、5%和 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的数字为 t 统计值;为了表述方便,将用同样 方法计算的幸福感的区域差异列在第 2 行。 (三)农民幸福感状况 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的含义在理论上有所区别。幸福感更偏向于个体对人生长远的思考和评价, 而生活满意度更偏向于个体对目前生活状态的主观感受。从调查结果看,样本个体对这两项内容的 评价有所差异,但其回答结果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评价差异主要集中在自己认为“非常不幸福” 或“不幸福”的两类样本个体。当描述他们的幸福感时,原来一些回答对生活“非常不满意”或“不 满意”的人选择了“一般”。就一个更长的时间角度而言,感觉生活不幸福的人并不如对当前生活困 难的体验来得急迫。这种现象与适应性理论是相吻合的,因为经历过生活困难的人,随着生活变好, 在困难时期所感受到的生活艰辛逐渐消退,它对幸福感评价的影响减弱。与生活满意度类似,感觉 生活“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的样本个体占到了总数的 71.22%(表 5 第 4 行后两列数字相加)。 其中,山东省近 80%的样本个体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河南省有 68.23%的样本个体 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陕西省有 62.83%的样本个体感觉“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 福”。可以看出,三省近一半的农民感觉“比较幸福”,有 1/5 的农民感觉“非常幸福”。而在山东省, 有近 1/3 的农民感觉“非常幸福”(见表 5 第一行最后一列)。大多数农民感觉生活很幸福,这是他 们真实的生活体验。幸福感的区域差异与生活满意度的区域差异相同。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山东省, 样本个体报告的幸福感要高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河南省和陕西省,但在河南省与陕西省之间样本个 体报告的幸福感的差异没有生活满意度差异大(见表 4)。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福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样本个体中,对生活“非常不满意” 的有 11 人,其中,有 8 人因为自己或者家人是残疾人,有 1 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合,另外 2 人表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