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道德 17 一种追求完美的努力,而是一项关于义务的结论。因此,一种适 合于人类愿望之更高目标的主观主义扩展到道德话语的整个语 言系统当中,而我们很容易被导向这样一个荒谬的结论:对于社 会生活而言显然十分必要的义务乃是基于一些基本上不可言说 的偏好。 我相信,如果论辩双方可以费些功夫来真正掌握义务的道德 与愿望的道德之间的区分,关于事实与价值之间关系的引起无数 争论的问题便可能得到澄清。当我们作出一项关于道德义务的判 断的时候,说这样一项义务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直接从关于某种事 实情境的知识中推导出来似乎是十分荒谬的。我们可能从头到尾 了解相关的事实,但在我们得出结论说某项义务应当存在之前,似14 乎仍然需要一项立法性判断的介入。这种立法性的判断行为可能 不难作出,但从原则上讲它总是摆在那里。 愿望的道德的情形则截然不同,它在这方面显示出自己与美学 的亲和性。当我们试图理解某种新的美学表达形式的时候,在充分 掌握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必定会立刻尽力去探寻艺术家所追求 的目的。我们会问自己:“他在试图做些什么?”“他试图表达的是什 么?”当我们回答完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可能喜欢或不喜欢自己所 面对的作品。但在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欣赏或不欣赏之间没有任 何独特的中间步骤介入。如果我们不欣赏,但却仍然不太信任我们 自己的判断,我们不会问自己:我们是否适用了错误的欣赏标准,而 是会问:我们是否真正理解了艺术家所试图做的事情。实际上, 【.A.理查兹已经向我们证明:当学生不是去关心作者的意图,而是 去关心如何应用自己所认定的判断文学作品之好坏的标准时,他们对
18 法律的道德性 文学价值的判断会陷入混乱不堪的状态。⑧与此相类似,诺曼·T. 牛顿也向我们展示了寻找某种可以明确表述出来的公式来正当化 已作出的判断的努力是如何地扭曲着对建筑的美学判断。⑨ 上面这些评论并非旨在否认愿望的道德所赋有的理性品质。 相反,它们旨在说明:义务判断所特有的那种说明理由的话语类型 并不适用于愿望的道德。我认为,这一点在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 底那里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例证。 苏格拉底将德性等同于知识。他推测:假如人们真正理解了 善,他们就会渴求之,并尽力去获取之。这种观点常常被认为要么 是令人困惑的、要么是荒谬的一这取决于批评者的温和程度。 如果苏格拉底所教的是一种义务的道德,对他的批评肯定是理由 充分的。但他所教的乃是愿望的道德。他试图让人们看到并理解 善的生活,以期他们能够努力实现之。如果他所说的是:“首先,我 15将论证善的生活是像什么样子的,这样你们就可以理解它,并且看 到如果你们这样来生活就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然后我将提出你 们为什么应该过这种生活的理由”,那么,他的主张不会变得更加 清楚,反而会引起混淆。 苏格拉底式的将美德等同于知识的观点本身就例示了我们的 伦理学词汇在两种道德之间摇摆不定的状态。到我们这里,“美 德”这个词已经完全变成义务的道德的同义词。对于现代人来说, ⑧I.A.理查兹(L.A.Richards)?,《实践性批评一关于文学判断的一项研究》 (Practical Criticism-A Study of Literary Judgment),1949. ⑨诺曼·T.牛顿(Norman T.Newton),《一种设计方法》(An Approach to De- sign),1951年
一两种道德 19 这个词已经基本上丧失了包含力量、成效、技艺和勇气等一套涵义 的初始意义,这套涵义曾经非常明确地将“美德”置于愿望的道德 的领地之内。“罪”(si)这个词也经历了类似的辗转流变。到我 们这里,行有罪之事(to sin))就是违反一项义务。但在《圣经》中被 翻译为“罪”(si)的那个词本来包含着“错过目标”这个隐喻。这 一初始意象在早期基督徒那里仍然得到保存,因为在他们所列出 的不可饶恕之罪中不仅包括贪婪和不贞,而且还包括被西奇威克 称作“古怪罪行”(the rather singular sins)的消沉和冷漠D。 边际效用与愿望的道德 我曾经指出,如果我们要寻找人类研究领域之间的亲缘关系 的话,法律便是义务的道德最近的表亲,而美学则是愿望的道德最 近的亲属。我现在打算开展一项看起来有一点儿奇怪的调查,也 就是确定这两种道德与经济科学所特有的判断模式之间的关系。 这项考察一开始便遭遇一项困难,这项困难存在于这样一个 事实当中:经济学家们就他们的学科的定义从未形成过一种一般 性的共识。虽然经济学名至实归地享有社会科学中最先进学科的 美名,但这个世界仍然期待着这样一个问题的答案:“经济学的研 究对象是什么?”大多数经济学教科书都满足于借助一份或多或少 带有印象主义色彩的清单来向读者介绍他们的学科,这个清单上16 ⑩西奇威克(Sidgwick),《伦理学历史大纲》(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Eth- ics),1949年,第129页
20 法律的道德性 列出的是经济学家们所特别关注的问题类型。除此之外读者们便 只好自行确定他正在学习的学科究竟是什么。⑩ 不过,的确有少数经济学家认真地尝试为准确界定经济科学 的问题求解。®在这些学者之间逐渐形成了两种一般性观点。一 种观点认为经济学涉及到交换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学的核 心在于边际效用原则,借助这项原则,我们可以对我们所掌握的资 源进行最有效率的分配,从而实现我们为自已确立的任何目标。 用来区分这两种观点的标准形象当然是鲁滨逊·克鲁索(Rob- inson Crusoe)这个人物。至少在“星期五”到来之前,克鲁索没有 机会与任何人交换任何东西,除非是在比喻的意义上说,他用一个 人的孤独劳作来交换大自然的果实。如果经济学被认为是在研究 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那么克鲁索在那个时候没有任何经济学 上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看,他的确需要决定如何最有效地利用 他所掌握的稀缺资源,包括他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在某一特 保罗·A.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的《经济学-一一项导引性分析》 (Economics--An Introductory Analysis)据说是现有的大学经济学教科书中得到最广 泛使用的一部。在其第二版中(1951年,第14-16页),有一段关于“经济学的疆域和限 度”的讨论,其中所提出的一个观点是:经济学所关注的仅仅是手段,它没有能力去处 理目的问题。在第五版(1961年)中,这种限定该学科专业能力的努力消失不见了,取 而代之的是一份经济学所研究的课题类型的清单(第5-6页)。我们可以在另一份文献 中找到这样的有趣说明:经济科学的特点在于它只有能力处理某种特定类型的目的、 而没有能力回答这种目的被排除在考察之外时所发生的问题。参见:R.F.哈罗德 (Harrod),《经济学的范围和方法》(Scope and Method of Economics,l938),重印收录 于:克莱门斯(Clemence),《经济分析读本》(Readings in Economic Analysis)?,l950年, 第1-30页。 ②在有关这一课题的研究中赢得最广泛读者的是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的《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An Essay on the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 Science,2nded.,1935)
两种道德 21 定的时刻他正在耕耘一片土地,他可能会问自己:“如果我将自己 的劳动转而投入到捕鱼当中,我在第一个小时当中是否会得到更 大的回报,超过我继续在这里耕种一个小时所能得到的收获?”从 这个意义上讲,克鲁索不仅面临着经济学上的问题,而且是很严肃17 的问题。 我认为,到这里为止,这两种经济学概念同作为本章主题的两 种道德观之间显著的平行关系已经显露出来。交换经济学同义务 的道德之间存在紧密的亲和性,而边际效用经济学好像是愿望的 道德在经济领域内的对应物。让我从这第二项关系开始。 愿望的道德涉及到我们最好地利用我们的短暂生命的努力。 边际效用经济学关注的是我们最好地利用我们有效的经济资源的 努力。这两者不仅在它们试图做的事情上有相似性,而且在它们 的局限性方面也有相似性。有人说,愿望的道德必然暗示着某种 关于人的至善状态的概念,不过它没能告诉我们这究竟是什么。 完全一样的批评,带着同样的力度,也可以针对边际效用原则而发 出。边际效用经济学认为消费者们试图使自己所花的每一元钱都 获得等值的回报。如果他已经花了很多的钱来买书而这一特定的 开支所带来的回报开始显著递减的时候,他可能会将他的支出投 入别的方向,比如佳肴美馔。在这一转向中,或者说在一个人能够 比较和平衡在迥然相异的事项上的开支这一观念本身当中,隐含 着某种超然于人们可以花钱去获得的书籍、食品、衣服以及其他商 品和服务之上的终极标准。边际效用经济学家无法描述这项标准 是什么,不过,与愿望道德论者不同,他拥有一个可以用来掩盖其 无知的术语。这个术语当然就是“效用”(utility)。当从一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