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包括九名大法官,其中有一名首席大法官。 他们均由总统提名,再征求参议院的“意见与共识”(advice and consent)。参议院的这一批准程序,从详尽的调查,到漫长的司法委员 会听证,最后是全体参议员投票。整个流程,简直是场折磨,尤以近二 十年为甚:电视新闻报道铺天盖地,有雄厚资金撑腰的游说人土则在 主流媒体上大打口水仗。 总统一般会提名那些与自已的政治立场和司法哲学相同的大法 官人选,然而,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一再发生这样的故事:外界普 遍猜测某位大法官将作出某种判决,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样的终 身职位,大权在握,可改写公民基本权利,左右国家政策,且不必听命 于任何权势,难怪大法官不会固守某种政见。 例如,艾森豪威尔总统认定沃伦(Warren)是个保守主义者,因而 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来的事实表明,沃伦是联邦 最高法院历史上立场最倾向于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的首席大法官之 一,艾森豪威尔唯有悔称这次任命为“我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 误”。当1990年苏特(Souter)被提名出任大法官时,全国妇女组织 (the National Organization Women,NOW)认为他将推翻“罗伊v.韦德” 一案的判决,于是广为散发小传单,上面写着“阻止苏特尔,否则女同 胞们末日来临”。但是苏特出任大法官之后,却帮助维护了“罗伊v. 韦德”一案原先的判决。 10 34座里程碑
一般来说,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选择它所要受理的案件。在案件经 由州法院或低级别的联邦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有权向联邦最高法院申 请一个调案复审令(writ of certiorari)。这是个专业术语,指的是联邦 最高法院同意受理上诉案件后发出的令状。 联邦最高法院一年要处理大约7000个上诉申请。面对这么多申 请,大法官们主要考虑那些在宪法上有重要意义的案子,以及其他有 全国性影响的案件。依照这样的标准,将剔除掉大部分上诉申请。然 后,每逢周三和周五,大法官们齐聚一间禁止外人入内的密室,开会讨 论经过筛选之后剩下来的上诉申请。会议前,大法官们已经对这些申 请了然于胸。讨论的时候,先由首席大法官概述这些案件,随后,按照 资历深浅,每个人依次发言。资历最浅的大法官负责与门外的人联 系:当需要参考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时候,他就亲自到门外通知工作 人员,拿到这些东西后再回屋,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会议室。 至少要有四名大法官投票同意,申请才能“获批”(rant cert)。 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则下级法院的判决将维持不变。在上世纪80年 代,联邦最高法院每年从数千个申请中选择受理大约150个案件。到 伦奎斯特(Rehnquist)担任首席大法官时,这一数字下降到大约80 个。刚上任不久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Roberts)已表示要增加受理案 件的数目。 联邦最高法院的开庭期,始于十月份的首个周一。此前律师要代 34座里程碑 11
表当事人提交详尽的案情摘要以供大法官们仔细研究。庭审过程对 公众开放,律师要在大法官们面前进行口头辩论。大法官经常会打断 律师的发言,抛出一些颇具难度而又有针对性的问题。大法官的提 问,有时是为了探求问题真相,有时则是为了批驳异见,同时巩固自身 立场以期获得其他大法官的支持。 口头辩论之后,大法官们将专门开会讨论,并投票决定案件该如 何判决。如果首席大法官站在多数意见一边,他将负责写出多数判决 意见,或指定另一位大法官来写;如果首席大法官不同意多数意见,那 么将由多数一方中资历最深的大法官来承担这个任务。其他每个大 法官都可以写出同意或反对的判决意见。然后,大法官们传阅这些判 决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在他们交换意见的过程中,争论是不可避 免的,各自的判决意见也会有所修正。 最后,每一位大法官自行决定是否支持多数判决意见。投票支持 多数判决意见的大法官也可以写出自己的附和意见,以说明自己的观 点。反对多数判决意见的大法官可以写出反对意见,说明他们的判决 依据和理由。大部分案件的判决争议不大,但也有大约20%的案件 是以5比4的微弱多数作出判决的。还有些疑难案件,争议太大,产 生了多个判决意见,而无一能获得多数大法官的支持。 12 34座里程碑
如果联邦最高法院发布的命令无人听从,又会如何? 联邦最高法院手中没有军队,不能独自去强制实施它作出的判 决,这个观点已是老生常谈。当需要强制执行判决时,联邦最高法院 只能转求他方,一般来说,得靠总统。比如,“布朗ⅴ.教育委员会”一 案的判决作出后,军队进驻学校,以强制废除种族隔离制度。 联邦最高法院若总能令出必行,那当然最好。但现实并非如此, 意料之外的危局难以杜绝。本书中的不少案例都牵出这个问题:联邦 最高法院曾不得不与总统直接叫板,也曾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探求宪法 真意。ˉ如果总统公然违抗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将会怎样?如果总统 获得民众的支持,国会还敢为了维护宪法而去弹劾总统吗?这样的争 端,该如何收场? 如果缺乏根深蒂固的宪法传统,一个国家将难以渡过如前所述的 各种危机,堕入灾变,命运叵测。幸好,至少从现在来看,根据美国的 传统与文化,这种灾变应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对联邦最高法院的 尊重,追本溯源,植根于“一个政府,要法治,不要人治”的理念。 然而,未来是否会有变局?这将取决于全社会对大法官们的一种 判断:他们作出的判决,毋庸置疑确实只忠于宪法吗?真的没有夹杂 什么政治阴谋或是听命于某种社会成见与宗教观念吗?如果大法官 们的高尚信念总是出现严重的偏差,那么,联邦最高法院在道义上的 34座里程碑 13
权威—实际上这是它所拥有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权威—将丧失 殆尽,灾难性的后果也会随之而来。 本书所提及的案例,不仅在美国历史上意义重大,对民族性格的 形成影响深远,而且跟美国人今天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写这本书的 目的,是想让读者了解这些判决的不易,明白它们对今日的影响。大 家不妨评价一番这些判决,思考一下联邦最高法院是否建立起了在道 义上的权威,然后自己作出一个有根据的合理判断。 虽然有些判决已是历史遗物,有些判决则因21世纪的新问题而 催生,但是,所有的判决,都能帮助解答这类困惑:我们是谁?我们将 往何处去?通过这些案子,我们看到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紧张 关系有多微妙,看到既照顾多数人的要求又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有多困 难,看到技术革新、文化变迁后还依然适用过时的法律有多麻烦,看到 既需解决眼下的危机又想维护长远的利益有多必要。不管你喜欢也 好、讨厌也罢,这些判决,会影响甚至会改变我们每一个人,以及我们 的子孙后代。 、 14 34座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