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3.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同时,受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审判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有普遍拘束力的司法解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设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其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其中,海事法院没有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在审判业务方面是审判监督关系,而非行政领导关系。2
21 二、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三 部分组成: 1. 最高人民法院 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3. 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 人民法院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 重大刑事案件,同时,受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 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审判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有 普遍拘束力的司法解释。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 法院。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设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 分,其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其中, 海事法院没有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在审判业务 方面是审判监督关系,而非行政领导关系
三、审判组织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一)独任庭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二)合议庭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数人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三)审判委员会作为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是我国法院内部独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四、人民陪审制度从世界范围看,现代各国普遍确立了吸纳普通公民参与刑事审判的制度。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另一种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较为类似。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一、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在我国,根据《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22
22 三、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 (一)独任庭 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二)合议庭 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数人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三)审判委员会 作为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是我 国法院内部独有的一种组织形式 四、人民陪审制度 从世界范围看,现代各国普遍确立了吸纳普通公民参与刑事审判 的制度。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制 ;另 一种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较为类似。 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 在我国,根据《宪法》第 129 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1 条 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
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1)补充侦查权,即对于侦查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检察机关有权自行补充侦查。(2)公诉权,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审查起诉进而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等。(3)启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等特别程序的权力。(4)诉讼监督权,即有权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开展的合法性进行监督。(5)司法救济权,即有权在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遭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措施时为其提供救济。三、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如下:中央设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省辖市、地、州、盟设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检察院分院,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设人民检察院。省一级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23
23 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1)补充侦查权,即对于侦查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 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检察机关有权自行补充侦查。 (2)公诉权,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审查起诉进而作出提起公诉、 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等。 (3)启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等特别程序的权 力。 (4)诉讼监督权,即有权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开展的合法性进 行监督。 (5)司法救济权,即有权在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遭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或 者侦查措施时为其提供救济。 三、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如下:中央设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 区、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省辖市、地、州、盟设人民检察院或人民 检察院分院,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设人民检察院。 省一级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 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一、侦查机关的类型V公安机关V人民检察院Y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二、公安机关和其他侦查机关公安机关(一)公安机关的性质(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三)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其他侦查机关(一)国家安全机关(二)军队保卫部门(三)监狱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当事人(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4
24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 一、侦查机关的类型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国家安全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 监狱 二、公安机关和其他侦查机关 公安机关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 (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三)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其他侦查机关 (一)国家安全机关 (二)军队保卫部门 (三)监狱 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当事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当事人。(二)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而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三)自诉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即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主体。(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并要求赔偿的人。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并直接代理被保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二)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三)辩护人25
2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当事人。 (二)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而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 (三)自诉人 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即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主体。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 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并要求赔偿的人。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负有监 督和保护责任,并直接代理被保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代理 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二)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 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 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 (三)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