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事管理法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 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力 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1)国家机关; (2)机构和组织(法人与非法人); (3)公民(自然人)
(三)药事管理法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 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主体 :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力 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1)国家机关; (2)机构和组织(法人与非法人); (3)公民(自然人)
2,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药品; (2)人身 (3)精神产品;(4)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4、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法律事件;(2)法律行为
2、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药品; (2)人身; (3)精神产品; (4)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4、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法律事件; (2)法律行为
四)药事管理法的形式(法的渊源 *法的终极来源,法的效力来源和法的形式来 源。 、宪法性法律 *宪法、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立法法等,具最高的法 律效力。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 2、法律——《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法律 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而高于行政法规和其他法规。 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等)和基本法律以 外的法律(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
(四)药事管理法的形式(法的渊源) 法的终极来源,法的效力来源和法的形式来 源。 1、宪法性法律 宪法、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立法法等,具最高的法 律效力。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 2、法律——《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法律 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而高于行政法规和其他法规。 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等)和基本法律以 外的法律(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
(三)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法律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法规、 规章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 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野生药材资源 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药品分类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法规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或批准
(三)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法律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法规、 规章。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 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野生药材资源 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药品分类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法规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或批准
(五)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制定的行政性法律文件。 *GXP,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 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等 (六)民族自治法规 (七)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八)中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五)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制定的行政性法律文件。 GXP,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 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等 (六)民族自治法规 (七)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八)中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