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019802 课程名称:立法学 英文名称:Science of Legislation 课程类别:专业课 时:32 学 分:2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老核方式:老杳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本课程主要包括立法的概念系统、制度原理与操作技术,具体涉及三大板块内容: 立法基本概念部分,涉及立法与立法学概念、立法的本质原则与功能、以及立法演变 规律等立法程序制度部分,涉及立法的主体与权限结构、立法程序与立法体系以及 立法监督制度等:立法技术操作部分,涉及立法语言、法的格式特征、立法准备与立 法后的法律完善等。 This course emphases on concepts system,institutional norms and operative technology of legislation.Specifically,it concers three parts of content.First,there are basic concepts including legislation,science of legislation,legislative substance,principles. function and history.and so on.Secondly.there are some procedure systems including legislative power structure,procedure and supervision,and so on.The third,there is a legislative technological operation system concerned with legislative language and pattern, legislative preparation and perfection,and so forth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法学应用类课程,可归属于部门法学学科 本课程坚持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主要立足立法原理与立法技术的视角, 帮助学生熟悉了解立法学基本概念与原理,系统掌握我国立法制度及其运行状况:同 时帮助学生初步形成地方立法技术应用能力,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绪论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立法学概念及其学科属性: 1
1 《立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019802 课程名称:立法学 英文名称:Science of Legislation 课程类别:专业课 学 时:32 学 分:2 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本课程主要包括立法的概念系统、制度原理与操作技术,具体涉及三大板块内容: 立法基本概念部分,涉及立法与立法学概念、立法的本质原则与功能、以及立法演变 规律等;立法程序制度部分,涉及立法的主体与权限结构、立法程序与立法体系以及 立法监督制度等;立法技术操作部分,涉及立法语言、法的格式特征、立法准备与立 法后的法律完善等。 This course emphases on concepts system, institutional norms and operative technology of legislation. Specifically, it concerns three parts of content. First, there are basic concepts including legislation, science of legislation, legislative substance, principles, function and history, and so on. Secondly, there are some procedure systems including legislative power structure, procedure and supervision, and so on. The third, there is a legislative technological operation system concerned with legislative language and pattern, legislative preparation and perfection, and so forth.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法学应用类课程,可归属于部门法学学科。 本课程坚持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主要立足立法原理与立法技术的视角, 帮助学生熟悉了解立法学基本概念与原理,系统掌握我国立法制度及其运行状况;同 时帮助学生初步形成地方立法技术应用能力,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绪论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立法学概念及其学科属性;
2.熟悉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框架: 3.了解研习立法学的主要方法: 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教学内容 1.基本范畴:立法:立法学 2.立法学的实践性与理论体系 3.立法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三)思考与实践 1、何谓“立法”? 2、立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11条)。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课前测试与讲课相结合 2、检索立法学资料网站。 第一章立法的本质、原则和功能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立法的特征 2.熟悉立法三原则与双重功能: 了解立法本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的本质 1.政治属性 2.社会属性 3.客观基础 第二节立法的原则 1.立法法治 2.民主立法 3,科学立法 第三节立法的功能 1,规范功能 2.社会功能 3立法的局限性 (三)思考与实践 1.立法的社会属性 2.我国立法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2
2 2.熟悉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框架; 3.了解研习立法学的主要方法; 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教学内容 1.基本范畴:立法;立法学 2.立法学的实践性与理论体系 3.立法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三)思考与实践 1、何谓“立法”? 2、立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11 条)。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课前测试与讲课相结合。 2、检索立法学资料网站。 第一章 立法的本质、原则和功能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立法的特征; 2.熟悉立法三原则与双重功能; 3. 了解立法本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立法的本质 1.政治属性 2.社会属性 3. 客观基础 第二节 立法的原则 1.立法法治 2.民主立法 3.科学立法 第三节 立法的功能 1.规范功能 2.社会功能 3. 立法的局限性 (三)思考与实践 1. 立法的社会属性 2. 我国立法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立法观点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关于立法局限性的课堂讨论 第二章立法的历史类型与演变规律 (一)目的与要求 1,准确掌握和熟悉立法的历史发展演变规律 2.全面了解我国立法发展创新的多重路径。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的历史类型 1.立法产生的原因与规律 2.古代社会立法 3.近代社会立法 4.现代社会立法 第二节我国立法的历史演变 1.我国古代立法回顾 2.清末民初的近代中国立法转型 3.立法法与当地中国立法制度的演变 第三节立法本土化、域外移植与发展创) 1.立法传统与继承 2.立法的域外经验与移植 3.立法的发展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立法) (三)思考与实践 1.我国立法制度与地方立法实践 2.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协作与规则对接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关于单一制下的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合作讨论 第三章立法的主体体系与程序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不同国家的立法体制类型: 2。熟悉和了解普通立法程序与特别立法程序 (二)教学内容 3
3 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立法观点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 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 关于立法局限性的课堂讨论 第二章 立法的历史类型与演变规律 (一)目的与要求 1. 准确掌握和熟悉立法的历史发展演变规律; 2. 全面了解我国立法发展创新的多重路径。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立法的历史类型 1.立法产生的原因与规律 2.古代社会立法 3. 近代社会立法 4. 现代社会立法 第二节 我国立法的历史演变 1.我国古代立法回顾 2.清末民初的近代中国立法转型 3.立法法与当地中国立法制度的演变 第三节 立法本土化、域外移植与发展创新 1.立法传统与继承 2. 立法的域外经验与移植 3. 立法的发展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立法) (三)思考与实践 1.我国立法制度与地方立法实践 2. 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协作与规则对接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 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 关于单一制下的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合作讨论 第三章 立法的主体体系与程序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1. 掌握不同国家的立法体制类型; 2. 熟悉和了解普通立法程序与特别立法程序。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主体 1.立法主体概述 2.代议机关 3.国家元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 第二节立法体制 1.立法体制概述 2.专属立法与授权立沙 3.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 4.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及其完善 第三节立法程序 1.立法程序概述 2.普通立法程序 3.特别立法程序 (三)思考与实践 1.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制度发展空间 2.广东地方立法成就(社会调研课题)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 对当地立法状况进行社会调研。 第四章立法解释与监會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法律效力位阶制度: 2.熟悉我国的立法解释体制: 3. 了解立法监督实现的不同形式: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效力等级 1.法的效力等级概念 2.我国的效力等级体系及其完善 第二节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概述 2.立法解释的方法体系 3.我国现行的立法解释制度 第三节立法监督 1.立法监督概述
4 第一节 立法主体 1.立法主体概述 2.代议机关 3.国家元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 第二节 立法体制 1.立法体制概述 2.专属立法与授权立法 3. 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 4.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及其完善 第三节 立法程序 1.立法程序概述 2.普通立法程序 3.特别立法程序 (三)思考与实践 1.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制度发展空间。 2.广东地方立法成就(社会调研课题)。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 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 对当地立法状况进行社会调研。 第四章 立法解释与监督 (一) 目的与要求 1. 掌握法律效力位阶制度; 2. 熟悉我国的立法解释体制; 3. 了解立法监督实现的不同形式;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效力等级 1.法的效力等级概念 2.我国的效力等级体系及其完善 第二节 立法解释 1. 立法解释概述 2.立法解释的方法体系 3.我国现行的立法解释制度 第三节 立法监督 1. 立法监督概述
2.我国立法的批准、备案和审查 3.我国立法的改变、撤销和裁决 (三)思考与实践 1. 立法解释的性质定位 2.广东地方立法监督实践(社会调研)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我国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问题讨论 第五章立法的语言与逻辑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熟悉立法语言的技术规范要求: 2.全面了解立法逻辑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语言 1.立法语言的概念 2.立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修辞 3,立法语言的失范与规范 第二节立法逻辑 1.立法罗辑的概念 2.立法逻辑的形式与实质 3.立法逻辑的失范与规范 (三)思考与实践 1.立法语言的失范表现。 2.立法逻辑的失范表现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我国立法文本样本的立法语言与逻辑问题检视。 第六章立法准备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和掌握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关系: 2.系统了解我国立法准备阶段的实践创新与发展趋势。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预测、规划与决策 1,立法预测
5 2.我国立法的批准、备案和审查 3.我国立法的改变、撤销和裁决 (三)思考与实践 1. 立法解释的性质定位 2. 广东地方立法监督实践(社会调研)。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 讲课与课后测试相结合 2. 我国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问题讨论 第五章 立法的语言与逻辑 (一) 目的与要求 1. 掌握熟悉立法语言的技术规范要求; 2. 全面了解立法逻辑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立法语言 1.立法语言的概念 2.立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修辞 3.立法语言的失范与规范 第二节 立法逻辑 1. 立法逻辑的概念 2. 立法逻辑的形式与实质 3.立法逻辑的失范与规范 (三)思考与实践 1.立法语言的失范表现。 2.立法逻辑的失范表现。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 我国立法文本样本的立法语言与逻辑问题检视。 第六章 立法准备 (一) 目的与要求 1. 掌握和掌握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关系; 2. 系统了解我国立法准备阶段的实践创新与发展趋势。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立法预测、规划与决策 1.立法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