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设计 备注 国家的行政管理或者说以国家行政管理为核心的。1 5.基于 (三)研究行政的两门学科 以上的分 以行政为研究对像的传统学科是行政学和行政法学,产生这两门学科是由行 析,引导学 政的特点所决定的。 生们认识 首先,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的管理活动之一,在现代社会它是一种法律的管理 到,行政应 法律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和手段。从法治高度特别是从保障行政 包括公共 相对人合法权益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法学学科即是行政法学。 行政与私 其次,行政管理又是整个社会管理活动的一个方面,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活动 行政两大 它又必须符合管理对象自身的客观规律,也即是说,行政管理与其他的管理活动 类型。 一样,必须是一种科学的管理,从科学的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以提 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管理学(广义政治学)学科即是行政学。 行政法学和行政学的发展表明,行政管理的法律化与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在很 6.在我国 大程度上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行政法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科学的行 目前,公共 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作为内容的,行政法只有不断吸取科学的行政管理原则和方 行政也具 法,才能使行政管理法规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才能推动行政管理效率的不断提 有不同的 高。反之,科学的行政管理亦需要法制化,这样才能使科学的原测和方法具有稳 类型:对 定性。因此,在现代社会,科学的管理与法律的管理是不可分离的,因此,这两 此,学生应 门学科相互影响,比翼双飞。 该熟练掌 (四)“行政”的类型 握,只有这 (1)国家行政 样才能深 (2)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 6
6 教 师 设计 备注 国家的行政管理或者说以国家行政管理为核心的。1 (三)研究行政的两门学科 以行政为研究对象的传统学科是行政学和行政法学,产生这两门学科是由行 政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的管理活动之一,在现代社会它是一种法律的管理, 法律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和手段。从法治高度特别是从保障行政 相对人合法权益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法学学科即是行政法学。 其次,行政管理又是整个社会管理活动的一个方面,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活动, 它又必须符合管理对象自身的客观规律,也即是说,行政管理与其他的管理活动 一样,必须是一种科学的管理,从科学的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以提 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管理学(广义政治学)学科即是行政学。 行政法学和行政学的发展表明,行政管理的法律化与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在很 大程度上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行政法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科学的行 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作为内容的,行政法只有不断吸取科学的行政管理原则和方 法,才能使行政管理法规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才能推动行政管理效率的不断提 高。反之,科学的行政管理亦需要法制化,这样才能使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具有稳 定性。因此,在现代社会,科学的管理与法律的管理是不可分离的,因此,这两 门学科相互影响,比翼双飞。 (四)“行政”的类型 (1)国家行政 (2)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 5.基于 以上的分 析,引导学 生们认识 到,行政应 包括公共 行政与私 行政两大 类型。 6.在我国 目前,公共 行政也具 有不同的 类型;对 此,学生应 该熟练掌 握,只有这 样才能深
教师设计 备注 公共行政: (3)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刻认识公 (4)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共行政的 (5)其他公共行政 含义。 (1)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 普通行政:〈 (2)民营非营利社会服组织的行政 (3)其他普通行政 7,进一步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其中主要是国家行政。根据不同的标准,公 引导学生 共行政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认识到,公 1,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共行政之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国家职能的交代,根据国家的性质,可以把国家职能 所以是行 区分为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活动(立法职能)和适用普遍性规则于具体事件的 政法之调 活动(行政职能)。 整对像,是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是以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为标准来区别国家职能,并确定 基于其具 公共行政的范围。 有以下几 行政法上的行政以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为主体,以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为补充。 个特征。 2.国家公共行政与非国家公共行政 国家行政属于公共行政,但公共行政不限于国家行政。公共行政除了国家行 行政法 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以及公共 的含义及 社团的行政。 其特征的 综上所述,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着特定的含义。对 讲授,我们 此,可作如下概括: 可分为以 (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与国家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的活动相 下几个步 对,公共行政受特殊的法律规则支配
7 教 师 设计 备注 公共行政: (3)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4)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5)其他公共行政 (1)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 普通行政: (2)民营非营利社会服组织的行政 (3)其他普通行政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其中主要是国家行政。根据不同的标准,公 共行政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国家职能的交代,根据国家的性质,可以把国家职能 区分为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活动(立法职能)和适用普遍性规则于具体事件的 活动(行政职能)。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是以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为标准来区别国家职能,并确定 公共行政的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以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为主体,以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为补充。 2.国家公共行政与非国家公共行政 国家行政属于公共行政,但公共行政不限于国家行政。公共行政除了国家行 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以及公共 社团的行政。 综上所述,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着特定的含义。对 此,可作如下概括: (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与国家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的活动相 对,公共行政受特殊的法律规则支配。 刻认识公 共行政的 含义。 7.进一步 引导学生 认识到,公 共行政之 所以是行 政法之调 整对象,是 基于其具 有以下几 个特征。 行政法 的含义及 其特征的 讲授,我们 可分为以 下几个步
教师设计 备注 (2)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特定历史阶段的公共行政。宪政基础赋予了公共 骤: 行政以特定的含义,只有具有宪政特征的行政才使行政法的产生成为可能。 (3)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活动,即形式意义上的1.引导学 行政,但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某些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也受行政法规则的支配。 生思考“行 (4)由于现代行政的复杂性,行政法并不以国家公共行政为限,行政机关政”与行政 以外的公共组织所为的公共行政活动也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法的关系】 (五)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是两者 特征 公共性 国家职权性执行性 积极性 管理性 产生的先 区别对 私行为、 自治管理活 狭义立法活动 狭义司法活动 侦查活动、 后顺序,二 象 私行政 政治活动 是行政与 注意:这五个特性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层层递进关系 “法”之间 的关系,三 二、行政法的涵义、特征 是“行政 对行政法的理解,有必要区别古代意义和近代意义的理解。如果认为行政法 法”产生的 就是有关国家管理的法,或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那么古代就有行政法。而近 时间,如我 国古代有 代意义上的行政法,则是指国家划分出独立的行政职能之后,有关行政权行使及 没有行政 监督行政权行使的法,才称为行政法。目前国内外学者所称行政法,大多取近代 法?通过 行政法定义。 以上问题 (一)两大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不同认识和理解 的设计激 1.大陆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认识 发学生对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及行政法学是在法国等国家建立起行政法院、彷政诉 “行政法 讼及行政赔偿制度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最早把行政法的认识从一堆杂乱无 概念认识
8 教 师 设计 备注 (2)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特定历史阶段的公共行政。宪政基础赋予了公共 行政以特定的含义,只有具有宪政特征的行政才使行政法的产生成为可能。 (3)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活动,即形式意义上的 行政,但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某些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也受行政法规则的支配。 (4)由于现代行政的复杂性,行政法并不以国家公共行政为限,行政机关 以外的公共组织所为的公共行政活动也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五)公共行政的特征 特征 公共性 国家职权性 执行性 积极性 管理性 区别对 象 私行为、 私行政 自治管理活 动 狭义立法活动 狭义司法活动 侦查活动、 政治活动 注意:这五个特性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层层递进关系 二、行政法的涵义、特征 对行政法的理解,有必要区别古代意义和近代意义的理解。如果认为行政法 就是有关国家管理的法,或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那么古代就有行政法。而近 代意义上的行政法,则是指国家划分出独立的行政职能之后,有关行政权行使及 监督行政权行使的法,才称为行政法。目前国内外学者所称行政法,大多取近代 行政法定义。 (一) 两大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不同认识和理解 1.大陆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认识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及行政法学是在法国等国家建立起行政法院、行政诉 讼及行政赔偿制度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最早把行政法的认识从一堆杂乱无 骤: 1.引导学 生思考“行 政”与行政 法的关系, 一是两者 产生的先 后顺序,二 是行政与 “法”之间 的关系,三 是“行政 法”产生的 时间,如我 国古代有 没有行政 法?通过 以上问题 的设计激 发学生对 “行政法” 概念认识
教师设计 备注 章的法规、法令中整理出来并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的是德国学者奥托迈 的兴趣。 耶(0 tto Mayer1846-一1924,。他在研究了法国大革命前后的行政法律制度后 于1886年出版《法国行政法基本理论》一书,他认为:“行政法即关于行政之法 属于行政之法”。 当代大陆法系学者则多从本国行政法制度的实际及各自对行政法的理解去 2.向学生 定义行政法。如法国行政法学家木瓦林(SWoi)认为:"行政法不仅包括行政 介绍西方 权及其行使的程序和原则,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措施,还包括行政 两大法系 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颁布规章的权力及程序、文官制度、政府对财产的征 关于“行政 用和管理、公共事业.”2 法”概念的 主要观点 荷兰法学家克鲁尔(Kwer)说:“在荷兰人看来行政法通常是宪法的延伸 和具体化,它主要是关于政府行政和对行政的司法审查”。3 土耳其中东技术大学行政学系教授罗拉(Roa)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 个部门,它是调整行政机关同公民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官员的法律地位以及公 3.引导学 民在同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官员交往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 生认识两 行政法也规定义务的程序,简言之,行政法是建筑于行政活动和行政决定基础上 大法系关 的法”。4 于“行政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其行政法律体系主要是按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的模式 法”认识的 建立起来的,因此,其行政法的概念烙上了大陆法系的印迹,如早期对日本行政 差异点以 法最具影响力的著名法学家美浓部达吉即认为:“行政法者,为国内公法之一部及产生之 9
9 教 师 设计 备注 章的法规、法令中整理出来并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的是德国学者奥托·迈 耶(Otto Mayer 1846—1924)。他在研究了法国大革命前后的行政法律制度后 于 1886 年出版《法国行政法基本理论》一书,他认为:“行政法即关于行政之法, 属于行政之法”。 当代大陆法系学者则多从本国行政法制度的实际及各自对行政法的理解去 定义行政法。如法国行政法学家木·瓦林(S·Worli)认为:“行政法不仅包括行政 权及其行使的程序和原则,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措施,还包括行政 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颁布规章的权力及程序、文官制度、政府对财产的征 用和管理、公共事业。”2 荷兰法学家克鲁尔(Kivwer)说:“在荷兰人看来,·行政法通常是宪法的延伸 和具体化,它主要是关于政府行政和对行政的司法审查”。3 土耳其中东技术大学行政学系教授罗拉(Rona)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 个部门,它是调整行政机关同公民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官员的法律地位以及公 民在同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官员交往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 行政法也规定义务的程序,简言之,行政法是建筑于行政活动和行政决定基础上 的法”。4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其行政法律体系主要是按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的模式 建立起来的,因此,其行政法的概念烙上了大陆法系的印迹,如早期对日本行政 法最具影响力的著名法学家美浓部达吉即认为:“行政法者,为国内公法之一部 的兴趣。 2.向学生 介绍西方 两大法系 关于“行政 法”概念的 主要观点。 3.引导学 生认识两 大法系关 于“行政 法”认识的 差异点以 及产生之
教师设计 备注 分,规定行政权之组织及行政权主体的国家或公共团体与其所属人民之关系之 原因,进 法”。1这是二次大战前日本最具权威的观点,二次大战后,日本行政法按英美模 步加深学 式,特别是美国行政法的模式进行了改革,这从日本行政法涵义的变化可以看出 生对行政 如名古屋大学教授室井力认为:“行政法从广义上说,是有关行政组织、行政作法概念的 用以及行政争讼的法”。“根据传统的看法,行政法是指形式上的,特殊固有的国认知。 内公法”。2 从总体上说,大陆法系行政法的概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行政法为国内法,以示行政法与国际法的区别,但由于国际法中有国 内法效力的法规的日益增多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逐渐融合,现在的大陆法系国家 4.引导 学生阅读 已不十分强调行政法为国内法了。 国外行政 第二,行政法为公法,以示行政法与私法的区别。3 法方面的 第三,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的法,因而,行政法与宪法不同,与规范立法权 书籍,如王 的立法法及规范司法权的司法法亦须区别。 名扬先生 1英美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理解 的国外《行 早期的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英国由于受到戴西(AV-Dicey)的影响不承认 政法》三部 有行政法,因为他们把行政法理解为行政法院进行行政诉讼的法,故而行政法被 曲,认识到 斥之为“是法国的东西,是保护官吏特权的法律”。但这种误解并没有妨碍学者 目前两者 们的研究,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最早把行政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进行研究并使 在不断吸 之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是19世纪未、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古德诺 收对方之
10 教 师 设计 备注 分,规定行政权之组织及行政权主体的国家或公共团体与其所属人民之关系之 法”。1这是二次大战前日本最具权威的观点,二次大战后,日本行政法按英美模 式,特别是美国行政法的模式进行了改革,这从日本行政法涵义的变化可以看出, 如名古屋大学教授室井力认为:“行政法从广义上说,是有关行政组织、行政作 用以及行政争讼的法”。“根据传统的看法,行政法是指形式上的,特殊固有的国 内公法”。2 从总体上说,大陆法系行政法的概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行政法为国内法,以示行政法与国际法的区别,但由于国际法中有国 内法效力的法规的日益增多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逐渐融合,现在的大陆法系国家 已不十分强调行政法为国内法了。 第二,行政法为公法,以示行政法与私法的区别。3 第三,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的法,因而,行政法与宪法不同,与规范立法权 的立法法及规范司法权的司法法亦须区别。 1.英美法系国家学者对行政法的理解 早期的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英国由于受到戴西(A·V·Dicey)的影响不承认 有行政法,因为他们把行政法理解为行政法院进行行政诉讼的法,故而行政法被 斥之为“是法国的东西,是保护官吏特权的法律”。但这种误解并没有妨碍学者 们的研究,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最早把行政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进行研究并使 之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是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美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古德诺 原因,进一 步加深学 生对行政 法概念的 认知。 4.引导 学生阅读 国外行政 法方面的 书籍,如王 名扬先生 的国外《行 政法》三部 曲,认识到 目前两者 在不断吸 收对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