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由此可以从新的视角去考察中国历史和中国乡村社会 的现实。如果不再仅仅从儿千年来地主阶级如何通过 占有大量土地残酷压迫和剥削广大农民这一角度去考 察儿千年来中国地权关系的演变、沿革,而是像作者所 说的“用人类学的‘在场'式观察方法”去恢复历史时空 序列中特定的地权关系的实际,就不难发现,兼容国家、 群体与家庭不同利益的各类地权关系组合,正是中国大 一统国家得以维系的坚实基础,是中国古代文明不断创 造出新的辉煌的强大动力源。从中国历史上农村生活 场境特别是地权关系的真实复原中,经过仔细寻找,可 能窥见引导中国乡村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契机或独 特路径。不妨考虑既不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又不走土 地公有化的合作制道路,而又能突破目前地权关系模糊 的浑沌状态,在国家、乡村及农户之间形成校为明晰的 地权分割;既可使农民有确定的一定比例的土地所有 权,由此推动农村土地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 力市场及商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而又可使地权转移、 兼并不致失控,利用许多有效的习惯法及一系列新的国 家法,使地权的维持、转移、兼并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高技 术、高效率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成功,有待于中国农村实现一场 巨古未有的大变革。一个世纪来,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 的曲折。未来怎样前进,人们还在努力探索,努力实践。 张佩国教授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着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 这部著作是他的最新成果。我们的事业需要一大批致
6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力于原创性研究并辛勤耕耘的学者。盼望张佩国教授 继续努力,使他所运用的再现农民生活场境的历史人类 学研究方法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是为序。 二○O一年卜一月三千日于复且大学
内容提要 地权既是一个经济事实,又是一种法权关系,更是农民财 观念的切实体现,正像马克思所说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 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 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卷,北京,人民出 版社,1972,第12页)。可以说,地权是乡村社会所史变迁的令 息元,即地权蕴涵了乡村社会历史的全部信息含量、从研究者 的分析视角看,任何单一学科的单向度研究都不可能全地再 现乡村地权演变的历史过程。所以,从狭隘的学科本位意识 向开放的问题意识,以社会人类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整合包括 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文化史等学科在内的多学科学术资源, 是本项研究的内在要求。农民不像学者有所谓的“学科意识”」 他们的观念、话语全面地反映了乡村社会生活的实际过程。因 此,尽量地发掘乡村社会固有的乡土概念,如村界、村籍、家产 家业、家计、族产、田底、田面(无锡地方又称“灰肥田”)、“烟火 (即宗祧继承观念)等乡土话语,才能走进乡村社会历史的深处, 最大限度地再现农民的历史主体性,而学者头脑中的学科概念 相对于这些乡土观念则明显地缺乏解释的力度。本项研究最基 本的解释策路也正是要突破概念化的历史书写方式,走向中国
2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乡村史的乡上化书写,我称之为历史入类学的方法论 在江南水乡特定的生态条件下,村庄的水面公资源卡富, 农民对村庄公产有者强烈的保护意识。基于对村庄公产的维 护.江南的农民形成了浓厚的村落共同体意识,这是华北地区的 农民所不能比拟的。义H于江南地区“-田两主”的特殊地权结 构、茧然上地交易范围远远超出了所谓的“村级土地市场”,但出 面权却滞留乡村佃户层,村界的稳定件远较华北村庄为甚、围 绕着村界的合作和纠纷,江南地区的农民形成了封闭内聚的族 群关系网络,这与江南地区的农业商品化进程似乎并不相称,付 从村界的乡土视角观察,则不难给出合理的解释 村籍和地权的联系更紧密,在有的村庄,能否成为“村子里 的人”即取得村籍,是在某个村庄拥有土地的先决条件:反过来, 某人在某村拥有土地,也未必被村人视为“村子里的人”,有时仍 被称作“外来户”。在江南乡村,即使是经过人赘(即成为“上门 姑爷”)或收继(成为养子,又称“螟蛉子”)这样的婚姻和准血缘 关系,也不能融合进家族血缘关系网络中,即是说,赘婿和养子 仍被族人视为外人,一个“外来户”想要取得地权谈何容易!在 农民的村籍观念中,村落和宗族是合二为一的。村界的逻辑是 基于人对物的占有而形成的村庄共同体意识,而村籍的逻辑则 是封闭的族群关系网络背后隐含着村民对本村土地权的资源独 占观念。 一个个有着独立生计的家户是土地占有和经营的基本单 位,故农家生计的解释对理解乡村地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视角。 以往所谓“农家经济”的研究,实际上是从经济学的学科视野对 农家生计做单一化的学科分析,离农民的日常生活尚有一定的 距离。近代江南农民在狭小的家庭土地占有和经营规模条件 下,普遍地选择兼业,除经济的考虑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家
内容提要 庭人山的再生产需要和宗桃继承的家族伦理观念,溺女婴就是 一个典型地建立在文化以俗基础上的经济选择。着眼于现代化 理论视角的分析,其价值诉求隐含了更多的应然判断,其逻辑是 近代[南农民的经营方式不合现之处甚多,应该朝着合理的现 代化方向努力。而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空间中,江南农民的 家庭生计只能是这样的一种境况。与农民的日常生活逻辑相 比,学者的逻辑显得分蹩脚 家计、家产、家业统一于农民家族共财的财:和伦理观念 中,家计独立的同族间各家户仍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和1惠关系, 而分家析产后父子兄弟间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财:关系:从纵 向看,分家析产是家业在父子问的代际传递:从横向看,它又是 家产在兄弟间的分割。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家族共财既是一 种有着浓厚伦理意味的财产观念,又是传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 制度(现在又何尝不是这样)。在分家析产过程中,家族成员的 财产边界模糊不清,其话语背后的“潜规则”是“我的是我的,你 的也是我的”,每个人都想从有限的家产中分得最大的份额。从 这一角度看,诸子均产制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概括,实际的分家析 产过程并不完全按照这一原则行事。分家析产也是整个社会再 生产的基本形式,它造就了狭小的农地经营规模和一定程度的 贫富分化。但在资源极度稀缺的条件下,小农经济的基本生产 方式既是分家析产制度的结果,又使农民的家产传递跳不出分 家析产的家族共财制樊篱,这是个制度怪圈。 传统中国乡村家族伦理的要点在于夫权制条件下“差序格 局”的族群关系结构,这同时包含宗桃继承和家业传递两方面的 意义,而后者是家族延续的基本动因。在“户绝”乏嗣的场合,族 人借宗桃继承之名而行图谋“户绝”家产之实,其中所隐含的逻 辑是家族共财观念。在家族共财制框架下,争产的企图和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