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导论 债券及债券期货 (-)债券 债券是由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等发行的、定时定额支 付利率、定时偿还本金的债权凭证。债券是证券市场的一种 主要的投资品种,其特点主要有(1)投资人与发行人之间发 生的是一种债权关系,这是一种资本买卖关系,资本的出让 以确定的利息回报和定期的本金偿还为条件;(2)具有较高 的安全性,特别是政府债券,作为一种国家信用以国家的存 在作为债券本息安全的条件;(③3)优良的流通性,债券作为 种标准的资本商品,在一国资本市场交易中占有相当大的 比重,从而具有快速兑现的能力 债券按发行主体的区别可分为公债(由公共机关即各级 政府、政府机构或各种公共团体发行的债券)和企业债券 (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企业发行的债券);按发行对象的 区别可分为公募债券(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所募集的债券)和 私募债券(向与发行人有特定关系的对象发行的债券);按债 券的还本期限区别,可分为1年期以内的短期债券,2~5年 期的中期债券,6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按债券的附加性质的 差别可分为定息债券、累进利率债券、贴现债券(即零息本 票)、有担保企业债券(企业以其财产作担保发行的债券,包 括普通抵押债券、设备信托债券和优先受偿公司债券等)和 可转换企业债券,等等。 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国债市场是我国债券市 场的主体。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已发行了国库
债 券 及 债 券 期 货 ( 一 ) 债 券 债 券 是 由 政 府 、 金 融 机 构 或 企 业 等 发 行 的 、 定 时 定 额 支 付 利 率 、 定 时 偿 还 本 金 的 债 权 凭 证 。 债 券 是 证 券 市 场 的 一 种 主 要 的 投 资 品 种 , 其 特 点 主 要 有 ( 1 ) 投 资 人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发 生 的 是 一 种 债 权 关 系 , 这 是 一 种 资 本 买 卖 关 系 , 资 本 的 出 让 以 确 定 的 利 息 回 报 和 定 期 的 本 金 偿 还 为 条 件 ; ( 2 ) 具 有 较 高 的 安 全 性 , 特 别 是 政 府 债 券 , 作 为 一 种 国 家 信 用 以 国 家 的 存 在 作 为 债 券 本 息 安 全 的 条 件 ; ( 3 ) 优 良 的 流 通 性 , 债 券 作 为 一 种 标 准 的 资 本 商 品 , 在 一 国 资 本 市 场 交 易 中 占 有 相 当 大 的 比 重 , 从 而 具 有 快 速 兑 现 的 能 力 。 债 券 按 发 行 主 体 的 区 别 可 分 为 公 债 ( 由 公 共 机 关 即 各 级 政 府 、 政 府 机 构 或 各 种 公 共 团 体 发 行 的 债 券 ) 和 企 业 债 券 ( 包 括 金 融 机 构 在 内 的 各 类 企 业 发 行 的 债 券 ) ; 按 发 行 对 象 的 区 别 可 分 为 公 募 债 券 ( 以 社 会 公 众 为 对 象 所 募 集 的 债 券 ) 和 私 募 债 券 ( 向 与 发 行 人 有 特 定 关 系 的 对 象 发 行 的 债 券 ) ; 按 债 券 的 还 本 期 限 区 别 , 可 分 为 1 年 期 以 内 的 短 期 债 券 , 2 ~ 5 年 期 的 中 期 债 券 , 6 年 期 以 上 的 长 期 债 券 ; 按 债 券 的 附 加 性 质 的 差 别 可 分 为 定 息 债 券 、 累 进 利 率 债 券 、 贴 现 债 券 ( 即 零 息 本 票 ) 、 有 担 保 企 业 债 券 ( 企 业 以 其 财 产 作 担 保 发 行 的 债 券 , 包 括 普 通 抵 押 债 券 、 设 备 信 托 债 券 和 优 先 受 偿 公 司 债 券 等 ) 和 可 转 换 企 业 债 券 , 等 等 。 国 债 是 由 中 央 政 府 发 行 的 债 券 。 国 债 市 场 是 我 国 债 券 市 场 的 主 体 。 我 国 自 1 9 8 1 年 恢 复 国 债 发 行 以 来 , 已 发 行 了 国 库 证 券 投 资 学 导 论 2 1
证券投资学导论 券(狭义概念是指调节国库临时性收支和用于宏观调控的短 期债权凭证)、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债券、 特种国债、保值公债和转换债(指将到期国债转换为等额的 新债)等国债品种。 我国国库券现已推出的主要品种有以下几种。 1、无记名国库券,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 位名称,不挂失,以实物券形式发行,可上市流通的国债。无 记名国库券多为中期债券,可实行亦可不实行保值补贴。1995 年三年期无记名国库券规定:发行时间3月1日~3月20 日;票面利率为14.5%,从发行之日开始计息,不计复利, 不实行保值补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3月21日和22日分 别在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等地挂牌交易,标准交易单位 “手”,每手面值1000元。无记名国库券的投资收益来源包括 利息和二级市场买卖差价,因而是市场投资人士所关注的一 大券种。 2、凭证式国库券,这是一种储蓄债券,采用填制“国库 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记名、可挂失,不上市流通。现 已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期限为三年,可实行保值贴补,发行 期通常为每年的3月1日到7月1日。凭证式国库券可提前 兑付,方法为:在发行期结束后,投资人可随时到原购买网 点持“国库券收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一次全部兑取现金, 银行将按兑取国库券券面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1995 年券的年利率为14%,提前兑取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不足半 年者,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持有天数 以年利率9.36%的利息计付利息:持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年
券 ( 狭 义 概 念 是 指 调 节 国 库 临 时 性 收 支 和 用 于 宏 观 调 控 的 短 期 债 权 凭 证 ) 、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债 券 、 财 政 债 券 、 国 家 建 设 债 券 、 特 种 国 债 、 保 值 公 债 和 转 换 债 ( 指 将 到 期 国 债 转 换 为 等 额 的 新 债 ) 等 国 债 品 种 。 我 国 国 库 券 现 已 推 出 的 主 要 品 种 有 以 下 几 种 。 1 、 无 记 名 国 库 券 , 是 一 种 票 面 上 不 记 载 债 权 人 姓 名 或 单 位 名 称 , 不 挂 失 , 以 实 物 券 形 式 发 行 , 可 上 市 流 通 的 国 债 。 无 记 名 国 库 券 多 为 中 期 债 券 , 可 实 行 亦 可 不 实 行 保 值 补 贴 。 1 9 9 5 年 三 年 期 无 记 名 国 库 券 规 定 : 发 行 时 间 3 月 1 日 ~ 3 月 2 0 日 ; 票 面 利 率 为 1 4 . 5 % , 从 发 行 之 日 开 始 计 息 , 不 计 复 利 , 不 实 行 保 值 补 贴 , 到 期 一 次 性 还 本 付 息 ; 3 月 2 1 日 和 2 2 日 分 别 在 上 海 证 交 所 和 深 圳 证 交 所 等 地 挂 牌 交 易 , 标 准 交 易 单 位 “ 手 ” , 每 手 面 值 1 0 0 0 元 。 无 记 名 国 库 券 的 投 资 收 益 来 源 包 括 利 息 和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差 价 , 因 而 是 市 场 投 资 人 士 所 关 注 的 一 大 券 种 。 2 、 凭 证 式 国 库 券 , 这 是 一 种 储 蓄 债 券 , 采 用 填 制 “ 国 库 券 收 款 凭 证 ” 的 方 式 发 行 , 记 名 、 可 挂 失 , 不 上 市 流 通 。 现 已 发 行 的 凭 证 式 国 库 券 期 限 为 三 年 , 可 实 行 保 值 贴 补 , 发 行 期 通 常 为 每 年 的 3 月 1 日 到 7 月 1 日 。 凭 证 式 国 库 券 可 提 前 兑 付 , 方 法 为 : 在 发 行 期 结 束 后 , 投 资 人 可 随 时 到 原 购 买 网 点 持 “ 国 库 券 收 款 凭 证 ” 和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一 次 全 部 兑 取 现 金 , 银 行 将 按 兑 取 国 库 券 券 面 金 额 的 千 分 之 二 收 取 手 续 费 。 1 9 9 5 年 券 的 年 利 率 为 1 4 % , 提 前 兑 取 的 利 息 计 算 方 法 是 : 不 足 半 年 者 , 不 计 付 利 息 ; 满 半 年 但 不 满 一 年 的 , 按 实 际 持 有 天 数 以 年 利 率 9 . 3 6 % 的 利 息 计 付 利 息 ; 持 满 一 年 但 不 满 二 年 的 年 2 2 证 券 投 资 学 导 论
证券投资学导论 利率为11.34%;持满二年不满三年的年利率为12.42%。 由投资人提前兑取的“国库券收款凭证”可在指定的金融机 构再发售,购买日为起息日,1995券再发售时间截止到1997 年底。 3、记帐式国库券,又称无纸化国库券,是1994年推出 的上网国债品种,其特点是不印刷实物国库券面,而是利用 上海、深圳、武汉、天津等地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中心 及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的证券登记清算系统,通过电 脑记帐的方式来完成国库券的发行登记和清算,并可通过证 交所(中心)的电脑系统进行转让交易。个人投资者可凭证 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场内申报买卖。尚未开设证券帐 户的投资者购买国债可去证券经营机构,其可为投资人开设 证券二级帐户,根据投资者的指令为投资者买卖国债。1995 年一年期记帐式国库券年利率为11.98%,于8月16日~9 月16日发行,发行结束后即上市交易。1996年1月8日,记 帐式国库券首次采用贴现发行方式,一年期100元面值券发 行价89.20元,贴现率10.80%,收益率12.1076%;该 券种在上证所的挂牌代码为000196,在深证所的代码为 1961 C二)债券期货 债券期货是债券的一种衍生品种,是买卖双方以合约方 式规定在将来某一日期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 交和收的债券。期货交易以标准化合约形式进行。债券期货 合约是在交易所内达成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以债券为标的物的 标准化合约
利 率 为 1 1 . 3 4 % ; 持 满 二 年 不 满 三 年 的 年 利 率 为 1 2 . 4 2 % 。 由 投 资 人 提 前 兑 取 的 “ 国 库 券 收 款 凭 证 ” 可 在 指 定 的 金 融 机 构 再 发 售 , 购 买 日 为 起 息 日 , 1 9 9 5 券 再 发 售 时 间 截 止 到 1 9 9 7 年 底 。 3 、 记 帐 式 国 库 券 , 又 称 无 纸 化 国 库 券 , 是 1 9 9 4 年 推 出 的 上 网 国 债 品 种 , 其 特 点 是 不 印 刷 实 物 国 库 券 面 , 而 是 利 用 上 海 、 深 圳 、 武 汉 、 天 津 等 地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证 券 交 易 中 心 及 全 国 证 券 交 易 自 动 报 价 系 统 的 证 券 登 记 清 算 系 统 , 通 过 电 脑 记 帐 的 方 式 来 完 成 国 库 券 的 发 行 登 记 和 清 算 , 并 可 通 过 证 交 所 ( 中 心 ) 的 电 脑 系 统 进 行 转 让 交 易 。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凭 证 券 帐 户 委 托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向 场 内 申 报 买 卖 。 尚 未 开 设 证 券 帐 户 的 投 资 者 购 买 国 债 可 去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 其 可 为 投 资 人 开 设 证 券 二 级 帐 户 , 根 据 投 资 者 的 指 令 为 投 资 者 买 卖 国 债 。 1 9 9 5 年 一 年 期 记 帐 式 国 库 券 年 利 率 为 1 1 . 9 8 % , 于 8 月 1 6 日 ~ 9 月 1 6 日 发 行 , 发 行 结 束 后 即 上 市 交 易 。 1 9 9 6 年 1 月 8 日 , 记 帐 式 国 库 券 首 次 采 用 贴 现 发 行 方 式 , 一 年 期 1 0 0 元 面 值 券 发 行 价 8 9 . 2 0 元 , 贴 现 率 1 0 . 8 0 % , 收 益 率 1 2 . 1 0 7 6 % ; 该 券 种 在 上 证 所 的 挂 牌 代 码 为 0 0 0 1 9 6 , 在 深 证 所 的 代 码 为 1 9 6 1 。 ( 二 ) 债 券 期 货 债 券 期 货 是 债 券 的 一 种 衍 生 品 种 , 是 买 卖 双 方 以 合 约 方 式 规 定 在 将 来 某 一 日 期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品 种 、 数 量 和 价 格 进 行 交 和 收 的 债 券 。 期 货 交 易 以 标 准 化 合 约 形 式 进 行 。 债 券 期 货 合 约 是 在 交 易 所 内 达 成 并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以 债 券 为 标 的 物 的 标 准 化 合 约 。 证 券 投 资 学 导 论 2 3
24 证券投资学导论 债券期货合约由各大交易所设计推出,不同交易所在交 易品种,交易单位(期货交易按每张合约成交,每张合约交 易的数量是标准化的,并成为交易的基本单位),最小变动价 位(最小变动价位乘以交易单位就是每张合约价格的最小变 动单位),合约月份(交割月份)和涨跌限额等合约规格上可 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初推出的92年5年期 国债期货合约规格如下: 交易单位(合约面值):10000元(口); 合约月份:3、6、9、12月: 交易方式: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 最小变动单位:1元/每口合约(即相当于0.01元/百元面值) 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的最后交易日 交收方式:现金交收 交收日期:最后交易日后的四个交易日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 交易手续费:最高2.5元/口 初始保证金:250元/口。 债券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1)交易者只 需交纳少量的保证金,无需拥有债券或资金就可卖出(做 空)或买进(做多);(2)交易者可以反向买入(卖出)相同 数量、品种及日期的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所卖出(买入)的 合约,从而“对冲”掉到期交割实物券的责任,对冲亦称平 仓,是期货合约持有人把所持合约“卖掉”即冲销的方式 (3)到期未平仓合约将进行实物交收,持卖出合约者将向持 买进合约者交割实物。合约交易是通过清算中介机构进行的, 由于最初的合约可能经历了一系列的平仓、开仓过程,因而
债 券 期 货 合 约 由 各 大 交 易 所 设 计 推 出 , 不 同 交 易 所 在 交 易 品 种 , 交 易 单 位 ( 期 货 交 易 按 每 张 合 约 成 交 , 每 张 合 约 交 易 的 数 量 是 标 准 化 的 , 并 成 为 交 易 的 基 本 单 位 ) , 最 小 变 动 价 位 ( 最 小 变 动 价 位 乘 以 交 易 单 位 就 是 每 张 合 约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 , 合 约 月 份 ( 交 割 月 份 ) 和 涨 跌 限 额 等 合 约 规 格 上 可 能 会 有 不 同 的 规 定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最 初 推 出 的 9 2 年 5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规 格 如 下 : 交 易 单 位 ( 合 约 面 值 ) : 1 0 0 0 0 元 ( 一 口 ) ; 合 约 月 份 : 3 、 6 、 9 、 1 2 月 ; 交 易 方 式 : 计 算 机 自 动 撮 合 成 交 ;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 1 元 A每 口 合 约 ( 即 相 当 于 0 . 0 1 元 A百 元 面 值 ) ; 最 后 交 易 日 : 合 约 月 份 的 最 后 交 易 日 ; 交 收 方 式 : 现 金 交 收 ; 交 收 日 期 : 最 后 交 易 日 后 的 四 个 交 易 日 ; 交 易 时 间 : 9 ∶ 3 0 ~ 1 1 ∶ 3 0 , 1 3 ∶ 0 0 ~ 1 5 ∶ 0 0 ( 北 京 时 间 ) ; 交 易 手 续 费 : 最 高 2 . 5 元 A口 ; 初 始 保 证 金 : 2 5 0 元 A口 。 债 券 期 货 交 易 具 有 期 货 交 易 的 一 般 特 征 : ( 1 ) 交 易 者 只 需 交 纳 少 量 的 保 证 金 , 无 需 拥 有 债 券 或 资 金 就 可 卖 出 ( 做 空 ) 或 买 进 ( 做 多 ) ; ( 2 ) 交 易 者 可 以 反 向 买 入 ( 卖 出 ) 相 同 数 量 、 品 种 及 日 期 的 期 货 合 约 来 了 结 先 前 所 卖 出 ( 买 入 ) 的 合 约 , 从 而 “ 对 冲 ” 掉 到 期 交 割 实 物 券 的 责 任 , 对 冲 亦 称 平 仓 , 是 期 货 合 约 持 有 人 把 所 持 合 约 “ 卖 掉 ” 即 冲 销 的 方 式 ; ( 3 ) 到 期 未 平 仓 合 约 将 进 行 实 物 交 收 , 持 卖 出 合 约 者 将 向 持 买 进 合 约 者 交 割 实 物 。 合 约 交 易 是 通 过 清 算 中 介 机 构 进 行 的 , 由 于 最 初 的 合 约 可 能 经 历 了 一 系 列 的 平 仓 、 开 仓 过 程 , 因 而 2 4 证 券 投 资 学 导 论
证券投资学导论 最后进行交割的买卖方已不是最初的一对买卖方,买卖双方 各自合约的成交价格也会不同,交易所将按其合约规定价格 撮合交割,买卖双方合约成交价格间的差价,无论是正数还 是负数,都已由交易期内在中间阶段进行平仓、开仓的投机 者所承担。 债券作为收益固定的投资品种,其价格会随市场利率的 变化而呈反方向变化。债券期货是一种利率期货,它能通过 套期保值方法来规避因利率变化而形成的价格风险。套期保 值的方法是,在现货市场上处于多头地位(手中有券)者,在 期货市场上则卖出同类期货做空;相反,在现货市场上处于 空头地位(未来要进货)者,则买进同类期货做多。由于期 货合约价格的不变性,在期货市场做一笔与现货交易品种相 同但交易部位相反的期货合约来抵消现货市场可能出现的价 格波动风险,就能起到固定成本、锁定利润的作用。这种套 期保值功能是债券期货交易的本来目的。 债券期货因期货的可对冲性而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因以 少量保证金就可完成大额交易而具有“以小博大”的优势,因 可以先做空后做多而多了一条获利途径等等而吸引大量游资 入市;以比股票交易更大的投机性或博取差价机会而成为大 众所喜爱的一大证券投资品种。 股价指数期货 股价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价指数为合约标的物的期货。 其主要特点在于期货买卖的标的物不再是一种实物,因而不 存在实物交收,只有单一的现金交收。股价指数期货是经历
最 后 进 行 交 割 的 买 卖 方 已 不 是 最 初 的 一 对 买 卖 方 , 买 卖 双 方 各 自 合 约 的 成 交 价 格 也 会 不 同 , 交 易 所 将 按 其 合 约 规 定 价 格 撮 合 交 割 , 买 卖 双 方 合 约 成 交 价 格 间 的 差 价 , 无 论 是 正 数 还 是 负 数 , 都 已 由 交 易 期 内 在 中 间 阶 段 进 行 平 仓 、 开 仓 的 投 机 者 所 承 担 。 债 券 作 为 收 益 固 定 的 投 资 品 种 , 其 价 格 会 随 市 场 利 率 的 变 化 而 呈 反 方 向 变 化 。 债 券 期 货 是 一 种 利 率 期 货 , 它 能 通 过 套 期 保 值 方 法 来 规 避 因 利 率 变 化 而 形 成 的 价 格 风 险 。 套 期 保 值 的 方 法 是 , 在 现 货 市 场 上 处 于 多 头 地 位 ( 手 中 有 券 ) 者 , 在 期 货 市 场 上 则 卖 出 同 类 期 货 做 空 ; 相 反 , 在 现 货 市 场 上 处 于 空 头 地 位 ( 未 来 要 进 货 ) 者 , 则 买 进 同 类 期 货 做 多 。 由 于 期 货 合 约 价 格 的 不 变 性 , 在 期 货 市 场 做 一 笔 与 现 货 交 易 品 种 相 同 但 交 易 部 位 相 反 的 期 货 合 约 来 抵 消 现 货 市 场 可 能 出 现 的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 就 能 起 到 固 定 成 本 、 锁 定 利 润 的 作 用 。 这 种 套 期 保 值 功 能 是 债 券 期 货 交 易 的 本 来 目 的 。 债 券 期 货 因 期 货 的 可 对 冲 性 而 具 有 良 好 的 流 动 性 , 因 以 少 量 保 证 金 就 可 完 成 大 额 交 易 而 具 有 “ 以 小 博 大 ” 的 优 势 , 因 可 以 先 做 空 后 做 多 而 多 了 一 条 获 利 途 径 等 等 而 吸 引 大 量 游 资 入 市 ; 以 比 股 票 交 易 更 大 的 投 机 性 或 博 取 差 价 机 会 而 成 为 大 众 所 喜 爱 的 一 大 证 券 投 资 品 种 。 股 价 指 数 期 货 股 价 指 数 期 货 是 一 种 以 股 价 指 数 为 合 约 标 的 物 的 期 货 。 其 主 要 特 点 在 于 期 货 买 卖 的 标 的 物 不 再 是 一 种 实 物 , 因 而 不 存 在 实 物 交 收 , 只 有 单 一 的 现 金 交 收 。 股 价 指 数 期 货 是 经 历 证 券 投 资 学 导 论 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