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 目录 页次 审计报告 1-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1-33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33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12017第ZA23686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利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06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的资 产负债表,2017年1-6月、2016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倍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审计报告第1页
审计报告第 1 页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23686 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利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0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倍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倍利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倍利公司2017年06月30日、2016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6月、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四、报告用途 本报告仅供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向监管机构申报材料之行为使用,不能离开委托要求和使用 目的转作他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次审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七年十一月三日 审计报告第2页
审计报告第 2 页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倍利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倍利公司 2017 年 0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四、报告用途 本报告仅供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向监管机构申报材料之行为使用,不能离开委托要求和使用 目的转作他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次审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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