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度报告 解淄博矿 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与新华医疗的关淄博矿业集是是 决业集团联交易:二、如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团有限责任 关有限责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公司作为新 联|任公司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华医疗股东 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或关联方的 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整个期间 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将通过合同明 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三、新华医 疗股东大会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附属企业及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将严格 执行新华医疗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制 度。并承认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关联交易,应由其签字表达对关联 交易公允性意见后方能生效。需要由董 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的关联交易,如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作为关联 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 级派出的董事将回避或做必要的公允声 解山东能1、山东能源保证不利用对新华医疗的控「山东能源集是是 决源集团制地位损害新华医疗及新华医疗其他股团有限公司 同有限公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新华医 疗控股股东 竞 之控股股东 的整个期间 解山东能1、不利用自身对新华医疗的控制性影响山东能源集是是 决源集团|谋求与新华医疗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团有限公司 关有限公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作为新华医 联司 疗控股股东 之控股股东 易 的整个期间 解淄博矿 针对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淄博矿业集是是 决业集团 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同类团有限责任 同有限责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公司作为新 业|任公司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华医疗控股 竞 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本公司将股东期间 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 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 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本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 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 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 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 司的业务竞争。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 起,上市公司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 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 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现金赔偿。 解淄博矿一、就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淄博矿业集是是 26/179
2016 年年度报告 26 / 179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淄博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一、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与新华医疗的关 联交易;二、如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 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 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将通过合同明 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三、新华医 疗股东大会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附属企业及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将严格 执行新华医疗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制 度。并承认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关联交易,应由其签字表达对关联 交易公允性意见后方能生效。需要由董 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的关联交易,如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作为关联 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附属企业 级派出的董事将回避或做必要的公允声 明。 淄博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新 华医疗股东 或关联方的 整个期间 是 是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山东能 源集团 有限公 司 1、山东能源保证不利用对新华医疗的控 制地位损害新华医疗及新华医疗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作为新华医 疗控股股东 之控股股东 的整个期间 是 是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山东能 源集团 有限公 司 1、不利用自身对新华医疗的控制性影响 谋求与新华医疗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作为新华医 疗控股股东 之控股股东 的整个期间 是 是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淄博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一、针对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 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同类 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 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 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本公司将 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 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 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本公司及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 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 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 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 司的业务竞争。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 起,上市公司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 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 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现金赔偿。 淄博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新 华医疗控股 股东期间 是 是 解 淄博矿 一、就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 淄博矿业集 是 是
2016年年度报告 决业集团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团有限责任 关有限责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公司作为新 联任公司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华医疗控股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股东期间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 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 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 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 的义务。三、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 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 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其淄博矿 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淄博矿业集「是是 他业集团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团有限责任 有限责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变更、聘任或公司作为新 任公司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华医疗控股 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采取有效股东期间 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 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 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 面独立于控股股东。 解山东能除新华医疗外,山东能源集团在直接或|山东能源集是是 决|源集团间接持有新华医疗股份的期间内,目前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不存在将来亦不会采取自营、控股方式作为新华医 业司 直接或间接经营学科特色显著的专科医疗控股股东 竞 院,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第三方以之控股股东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华医疗专的整个期间 科医疗服务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 述承诺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其|山东能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他|源集团日(2016年4月30日)前六个月至本 有限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若按照新 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82,082,630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 将由28.7%上升至32.80%,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定义的收购人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之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4、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 27/179
2016 年年度报告 27 / 179 决 关 联 交 易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 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 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 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 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 的义务。三、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 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 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新 华医疗控股 股东期间 其 他 淄博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变更、聘任或 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 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 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 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 面独立于控股股东。 淄博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新 华医疗控股 股东期间 是 是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山东能 源集团 有限公 司 除新华医疗外,山东能源集团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新华医疗股份的期间内,目前 不存在将来亦不会采取自营、控股方式 直接或间接经营学科特色显著的专科医 院,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第三方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华医疗专 科医疗服务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 述承诺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作为新华医 疗控股股东 之控股股东 的整个期间 是 是 其 他 山东能 源集团 有限公 司 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若按照新 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82,082,630 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 将由 28.77%上升至 32.80%,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定义的收购人,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之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4、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 是 是
2016年年度报告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规定的情形。5、山东能源医 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 医疗健康”)拟出资认购新华医疗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向山能医疗健康提供不少于10.27亿元 的借款用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事 宜。6、本公司向山能医疗健康提供的资 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对 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或者直接间接 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含本公司 和山能医疗健康)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 情形。 其|山东能|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他|源医疗日(2016年4月30日)前六个月至本 建康投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资有限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公司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鉴于本公 司为新华医疗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控制 的企业,本公司本次认购的新华医疗非 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4、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5、本公司参 与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 不少于10.27亿元,全部为向山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资金:6、除上述情 外,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结 构化融资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不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和本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他业集团日(206年4月30日)前六个月至本 有限责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任公司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若按照新 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82,082,630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 将由28.7%上升至32.80%,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定义的收购人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之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 28/179
2016 年年度报告 28 / 179 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规定的情形。5、山东能源医 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 医疗健康”)拟出资认购新华医疗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向山能医疗健康提供不少于 10.27 亿元 的借款用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事 宜。6、本公司向山能医疗健康提供的资 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对 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或者直接间接 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含本公司 和山能医疗健康)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 情形。 其 他 山东能 源医疗 健康投 资有限 公司 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鉴于本公 司为新华医疗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控制 的企业,本公司本次认购的新华医疗非 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4、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5、本公司参 与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 不少于 10.27 亿元,全部为向山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资金;6、除上述情 形外,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结 构化融资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不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和本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其 他 淄博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1、自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形;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新华医 疗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亦 不会减持新华医疗的股份;3、若按照新 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82,082,630 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 将由 28.77%上升至 32.80%,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定义的收购人,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在新华医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之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
2016年年度报告 专让;4 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未达到口不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隋涌等9名自然人承诺:从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四个会计年度内,成都英德100%股权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同期预测数,且2016年不 低于4,580万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可比口径计算,成都英德100% 股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57.8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将 在年度报告后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进度 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2016 年年度报告 29 / 179 转让;4、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 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规定的情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隋涌等 9 名自然人承诺:从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四个会计年度内,成都英德 100%股权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同期预测数,且 2016 年不 低于 4,580 万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可比口径计算,成都英德 100% 股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57.83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将 在年度报告后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进度 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4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2016年年度报告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顾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口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口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委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债投资 详见新华医疗临2016-057号公告 公司与邱家山等7名自然人关于成都英德业绩承诺的诉讼详见新华医疗临2016-079号公告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長告期内 起应承诉 诉讼诉讼 诉讼 诉诉担讼 (申(被连仲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仲拔)(件际讼(件裁)进展情裁)行情况 (仲诉讼(仲裁)判决执 涉及金裁) 清)申带裁 额是否 审理 30/17
2016 年年度报告 30 / 179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7 财务顾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委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债投资 详见新华医疗临 2016-057 号公告 公司与邱家山等 7 名自然人关于成都英德业绩承诺的诉讼 详见新华医疗临 2016-079 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 诉 (申 请) 应 诉 (被 申 承 担 连 带 诉 讼 仲 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 (仲裁) 涉及金 额 诉讼 (仲 裁) 是否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 (仲 裁) 审理 诉讼(仲裁)判决执 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