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监督 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会计法》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 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 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有的和国有资产 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会计人员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 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 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清交接和监交手续
(二)会计监督 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会计法》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机构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 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 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有的和国有资产 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会计人员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 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 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清交接和监交手续
四)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凡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 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内容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 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四)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凡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 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内容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 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2.有下列行为应追究的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财务会计 报告;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法规行为的会计 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 打击报复
2.有下列行为应追究的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财务会计 报告;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法规行为的会计 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 打击报复
、会计准则 (一)会计准则:也称会计原则,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制订会计制度 的依据,也是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我国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和具 体会计准则两类。 三)《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财务报告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它是对会计领域里某些无法正面 加以论证的事物,根据客观的、正常的情况和趋势经过逐步认识所作的合理 的判断。 (1)会计主体(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贝 (1)客观性(2)实质性(3)相关性(4)可比性(统一性) (5)一贯性(6)及时性(7)明晰性(8)权责发生制 (9)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10)谨慎性原则(11)历史成本 (12)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13)重要性原则
二、会计准则 (一)会计准则:也称会计原则,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制订会计制度 的依据,也是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我国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和具 体会计准则两类。 (三)《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财务报告。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它是对会计领域里某些无法正面 加以论证的事物,根据客观的、正常的情况和趋势经过逐步认识所作的合理 的判断。 (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 (3)会计分期 (4)货币计量 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 (2)实质性 (3)相关性 (4)可比性(统一性) (5)一贯性 (6)及时性 (7)明晰性 (8)权责发生制 (9)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 (10)谨慎性原则 (11)历史成本 (12)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13)重要性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 (一)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1.要符合《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决定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具体情况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 2.有关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 3.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企业会计制度 (一)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1.要符合《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决定。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具体情况。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 2.有关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 3.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