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4)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对勘探设备进行检査,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安 全防护措施完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水上勘察作业应制定水上作业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评审。 6)勘察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山区施工应做好应对山路湿 滑或落石的保护措施。 7)及时对勘探孔进行封堵,封堵方式和封堵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组 织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全数验收。 2.2.5勘察成果 1岩土层划分 1)土层定名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和《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规定,并结合土工试验、地区经验划分岩土层。 2)报告中应统一全线地质单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分区、岩土分层的划分标准。 2.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 1)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有害气体等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勘察、 识别 2)准确、全面评价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有害气体等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工程施 工对不良地质作用的诱发,提出避让或防治措施的建议,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的 要求 3)査明构造带、断裂带、风化槽、球状风化等地质条件,淮确评价对轨道工程建设 的影响。 3地下水 1)依据相关规范阐明含水层的富水性、透水性;査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 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2)依据相关规范对地下水(土)的化学类型及腐蚀性进行评价。 3)应根据施工方法、开挖深度、含水层岩性和地层组合关系、地下水资料和环境要 求,提出地下水控制的建议。 4.场地稳定性、适宜性 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17 4)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对勘探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安 全防护措施完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水上勘察作业应制定水上作业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评审。 6)勘察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山区施工应做好应对山路湿 滑或落石的保护措施。 7)及时对勘探孔进行封堵,封堵方式和封堵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组 织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全数验收。 2.2.5 勘察成果 1.岩土层划分 1)土层定名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和《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50021)规定,并结合土工试验、地区经验划分岩土层。 2)报告中应统一全线地质单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分区、岩土分层的划分标准。 2.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 1)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有害气体等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勘察、 识别。 2)准确、全面评价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有害气体等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工程施 工对不良地质作用的诱发,提出避让或防治措施的建议,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的 要求。 3)查明构造带、断裂带、风化槽、球状风化等地质条件,准确评价对轨道工程建设 的影响。 3.地下水 1)依据相关规范阐明含水层的富水性、透水性;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 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2)依据相关规范对地下水(土)的化学类型及腐蚀性进行评价。 3)应根据施工方法、开挖深度、含水层岩性和地层组合关系、地下水资料和环境要 求,提出地下水控制的建议。 4.场地稳定性、适宜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做全面、准确的评价 5.围岩及土石工程分级 1)围岩分级应根据隧道围岩的工程地质条件、开挖后的稳定状态、弹性纵波波速划 分 2)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要求对土石工程进行合 理分级 6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依据规定统计分析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同时参照地方规范要求及地方勘察经验合 理给出建议值,并应满足设计需要 7.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及措施建议 1)对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价。 2)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对各类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形式、地基承载 力、变形参数给出合理的建议、分析与评价。 3)分析评价地基、围岩及边坡稳定性,预测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 4)合理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 5)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有关规定。 6)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结合地区经验,对工程提出合理性、针对性建议。 7)拟建场地或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且无法规避时,应提 出专项勘察工作建议,进行专项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工程及地下水控制有重要 影响时应进行水文地质专项勘察 8)应对不良地质地区的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 8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规定,全面、准确的提供抗震影响基本参数,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 划分场地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评价地震液化和软土震陷的可能性。 9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工程周边环境影响分析或工程周边环璄对工程建设影响分析应依据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18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做全面、准确的评价。 5.围岩及土石工程分级 1)围岩分级应根据隧道围岩的工程地质条件、开挖后的稳定状态、弹性纵波波速划 分。 2)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要求对土石工程进行合 理分级。 6.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依据规定统计分析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同时参照地方规范要求及地方勘察经验合 理给出建议值,并应满足设计需要。 7.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及措施建议 1)对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价。 2)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对各类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形式、地基承载 力、变形参数给出合理的建议、分析与评价。 3)分析评价地基、围岩及边坡稳定性,预测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 4)合理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 5)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有关规定。 6)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结合地区经验,对工程提出合理性、针对性建议。 7)拟建场地或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且无法规避时,应提 出专项勘察工作建议,进行专项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工程及地下水控制有重要 影响时应进行水文地质专项勘察。 8)应对不良地质地区的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 8.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规定,全面、准确的提供抗震影响基本参数,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 划分场地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评价地震液化和软土震陷的可能性。 9.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工程周边环境影响分析或工程周边环境对工程建设影响分析应依据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进行全面、准确评价,同时参照地方标准及地方工程经验,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10遗留问题说明 1)勘察成果中,应对勘察工作遗留问题(钻孔中遗留物,未施工钻孔等)进行说明 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2)对问题钻孔进行标识,提醒设计、施工单位引起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 11成果审查及意见落实情况 勘察结果应进行内部审核;应按要求进行强制审査,并按照强制审査意见进行修改 完善,对未落实的审査意见阐明理由 12.勘察成果准确性 1)地层描述应与实际地质情况相符;相邻区段、相邻工点的衔接部位或不同线路交 叉部位地层应保持一致 2)水文地质参数(水位、水量、渗透系数)应与实际水文地质相符。 3)围岩等级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4)持力层的承载力应与实际检测结果相符 5)重要的岩土参数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6)勘察成果应通过多种勘察手段互相验证,搜集设计、施工及地方建筑资料,复核 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采取补勘等措施 ⑦)应准确标注勘察孔坐标位置,同时在基坑开挖、盾构掘进施工条件验收前,负责 对施工区域勘察孔位置和封堵情况进行核查 2.2.6勘察服务 1勘察成果交底 勘察单位应按规定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勘察成果交底内容应结合构筑物 特点、工点地质资料,对场地工程地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水文地质条件,水、土腐蚀 性,抗震地段,液化情况,震陷情况,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周边环境及风险,围护方 案,基坑岩土工程问题分析,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情况等),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对工程有影响的重点地质问题进行交底,并对勘察工作遗留问题做出解释, 2施工配合 1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19 进行全面、准确评价,同时参照地方标准及地方工程经验,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10.遗留问题说明 1)勘察成果中,应对勘察工作遗留问题(钻孔中遗留物,未施工钻孔等)进行说明 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2)对问题钻孔进行标识,提醒设计、施工单位引起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 11.成果审查及意见落实情况 勘察结果应进行内部审核;应按要求进行强制审查,并按照强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完善,对未落实的审查意见阐明理由。 12.勘察成果准确性 1)地层描述应与实际地质情况相符;相邻区段、相邻工点的衔接部位或不同线路交 叉部位地层应保持一致。 2)水文地质参数(水位、水量、渗透系数)应与实际水文地质相符。 3)围岩等级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4)持力层的承载力应与实际检测结果相符。 5)重要的岩土参数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6)勘察成果应通过多种勘察手段互相验证,搜集设计、施工及地方建筑资料,复核 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对有疑问的地方及时采取补勘等措施。 7)应准确标注勘察孔坐标位置,同时在基坑开挖、盾构掘进施工条件验收前,负责 对施工区域勘察孔位置和封堵情况进行核查。 2.2.6 勘察服务 1.勘察成果交底 勘察单位应按规定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勘察成果交底内容应结合构筑物 特点、工点地质资料,对场地工程地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水文地质条件,水、土腐蚀 性,抗震地段,液化情况,震陷情况,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周边环境及风险,围护方 案,基坑岩土工程问题分析,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情况等),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对工程有影响的重点地质问题进行交底,并对勘察工作遗留问题做出解释。 2.施工配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1)应按照勘察合同提供设计、施工配合服务。 2)应按照要求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涉及到勘察的问题应及时回复。 3)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与勘察有关的问题;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2.2.7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1.工程验收 1)勘察报告(各阶段)应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并满足设计、强审要求,依据各方 意见修改完善 2)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涉及勘察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由建 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2.档案管理 1)勘察资料及时归档管理,资料应完整、内容真实。 2)档案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3)勘察成果文件签字、签章应齐全 23设计单位 23.1资质资格及管理体系 1.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禁止其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 范围或者以其他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严禁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设计工作开展前,建立完成项目管理体系,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专业 负责人、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等。 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具备设计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设 计工作开展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 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承担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核人员应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执 业资格)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20 1)应按照勘察合同提供设计、施工配合服务。 2)应按照要求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涉及到勘察的问题应及时回复。 3)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与勘察有关的问题;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2.2.7 工程验收与档案管理 1.工程验收 1)勘察报告(各阶段)应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并满足设计、强审要求,依据各方 意见修改完善。 2)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涉及勘察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由建 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2.档案管理 1)勘察资料及时归档管理,资料应完整、内容真实。 2)档案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3)勘察成果文件签字、签章应齐全。 2.3 设计单位 2.3.1 资质资格及管理体系 1.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禁止其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 范围或者以其他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严禁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设计工作开展前,建立完成项目管理体系,根据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专业 负责人、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等。 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具备设计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设 计工作开展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 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承担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核人员应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执 业资格)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2.3.2管理制度 1.设计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质 量安全管理手册、技术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收发文件管理制度、来文审阅执行制度、变 更洽商审核执行制度、图纸审核发放制度、图纸资料管理制度等, 2.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在岗(到位)履职,或经得建设单位同意按照规定程 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由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全面设 计质量责任;严禁擅自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内部审核制度 1)应制定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内部各级复、审核卡应齐全,内部评审、方案会审 记录应齐全,专业间互提资料单应齐全 2)应全面落实内部各级复、审核意见,且文件的签署、专业会签完整。 3)结构计算书签字应齐全,计算内容完整且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4.外部审查确认制度 1)应对高风险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和高风险工程周边环境监测项目及其变形控制指标 进行专家论证。 2)应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1号)和《市政公用设施 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要求进行抗震专项论证;并根据专项论证意见进行抗震专 项设计 3)对专家论证过的各专项论证方案中影响设计方案的关键意见应落实,如未落实应 说明理由。 4)施工图设计应说明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意见(包括其它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 2.3.3设计依据 1.基础资料 1)设计工作开展前应收集或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和通过评审的专项报告,其中基础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形测绘、地质资料、工程周边环境资料等,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 于地质灾害评价、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防洪防淓 评价、高架抗风评价、客流预测研究、安全预评价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21 2.3.2 管理制度 1.设计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质 量安全管理手册、技术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收发文件管理制度、来文审阅执行制度、变 更洽商审核执行制度、图纸审核发放制度、图纸资料管理制度等。 2.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在岗(到位)履职,或经得建设单位同意按照规定程 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由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全面设 计质量责任;严禁擅自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内部审核制度 1)应制定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内部各级复、审核卡应齐全,内部评审、方案会审 记录应齐全,专业间互提资料单应齐全。 2)应全面落实内部各级复、审核意见,且文件的签署、专业会签完整。 3)结构计算书签字应齐全,计算内容完整且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4.外部审查确认制度 1)应对高风险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和高风险工程周边环境监测项目及其变形控制指标 进行专家论证。 2)应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 1 号)和《市政公用设施 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要求进行抗震专项论证;并根据专项论证意见进行抗震专 项设计。 3)对专家论证过的各专项论证方案中影响设计方案的关键意见应落实,如未落实应 说明理由。 4)施工图设计应说明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意见(包括其它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 2.3.3 设计依据 1.基础资料 1)设计工作开展前应收集或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和通过评审的专项报告,其中基础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形测绘、地质资料、工程周边环境资料等,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 于地质灾害评价、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防洪防涝 评价、高架抗风评价、客流预测研究、安全预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