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 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细则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支持研发创新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根据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工 程支持方向(见附件),以项目形式开展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同 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2)项目须采取“高校院所(主牵头)+企业”或者“企业(主 牵头)+高校院所”方式联合申报。高校院所和企业通过投资入股 组成的独立法人也可申报 (3)主牵头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校 院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前,有较 强的硏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员、资 金、设备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每年用于项目的工 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聘用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研究人员可作为 项目负责人,但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同一项目负责 人同一领域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本工程在研项目未完成者,不 得申报其他项目。项目承担团队应拥有不少于5个具有高级职称
附件 1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 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细则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支持研发创新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根据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工 程支持方向(见附件),以项目形式开展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同 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项目须采取“高校院所(主牵头)+企业”或者“企业(主 牵头)+高校院所”方式联合申报。高校院所和企业通过投资入股 组成的独立法人也可申报。 (3)主牵头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校 院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 月前,有较 强的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员、资 金、设备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每年用于项目的工 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聘用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研究人员可作为 项目负责人,但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同一项目负责 人同一领域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本工程在研项目未完成者,不 得申报其他项目。项目承担团队应拥有不少于 5 个具有高级职称
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每年用于本项目的时间不少于6 个月。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核上报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或自行编制)。 ①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和意义。 ②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团队基 本情况和相关领域主要荣誉 ③技术与市场分析。国内外技术与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项 目目标市场与占有率分析、竞争力分析。 ④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研发内 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⑤研发创新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预期研发成果,知 识产权获得及归属情况,技术创新对全国贡献情况分析 ⑥进度目标及实施期限。研发、试制、小试计划进度及阶段 性研发成果。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⑦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⑧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 ⑨项目管理制度、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方案及 相关合同或协议 ⑩0项目技术、资金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3)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 2 — 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每年用于本项目的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核上报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或自行编制)。 ①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和意义。 ②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团队基 本情况和相关领域主要荣誉。 ③技术与市场分析。国内外技术与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项 目目标市场与占有率分析、竞争力分析。 ④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研发内 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等。 ⑤研发创新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预期研发成果,知 识产权获得及归属情况,技术创新对全国贡献情况分析。 ⑥进度目标及实施期限。研发、试制、小试计划进度及阶段 性研发成果。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⑦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⑧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 ⑨项目管理制度、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方案及 相关合同或协议。 ⑩项目技术、资金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3)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审核程序 (1)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 答辩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组织实施。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选 择,同一细分领域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2)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综合评审意见,按程序拟定 项目和支持资金额度。 (3)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资金计划 (4)项目实行属地监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与项 目单位签订实施监管协议。项目单位应当在协议中对项目建设 资金使用等作出承诺。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 警告、暂停拨付、减少资金、直至追回资金、列入信用信息“黑 名单”等措施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寄送省发展 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 电话:0551-62999756)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李莉 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箱:ahfgwcyxtc@l63.com (二)支持招大引强 1.申报条件 (1)申报日上一年度起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 3 — 3.审核程序 (1)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 答辩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组织实施。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选 择,同一细分领域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2)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综合评审意见,按程序拟定 项目和支持资金额度。 (3)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资金计划。 (4)项目实行属地监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与项 目单位签订实施监管协议。项目单位应当在协议中对项目建设、 资金使用等作出承诺。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 警告、暂停拨付、减少资金、直至追回资金、列入信用信息“黑 名单”等措施。 4.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寄送省发展 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合肥市马鞍山路 509 号,窗口联系 电话:0551-62999756)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李莉 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二)支持招大引强 1.申报条件 (1)申报日上一年度起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2)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 本省项目投资 (3)母公司为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 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强企业。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审核上报的文件 (2)省内注册企业和其所属(控股)公司加载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4)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或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 授权第三方权威统计机构公布的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审核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寄送省发展 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 电话:0551-62999756)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李莉 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箱: ahfgwcyxtc@l63com (三)支持企业成长 申报类别1类:奖补主导制定相关标准企业 1.申报条件
— 4 — (2)实缴资本达到 1000 万美元或 1 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 本省项目投资。 (3)母公司为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 10 强企业、关 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 强企业。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审核上报的文件。 (2)省内注册企业和其所属(控股)公司加载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4)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或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 授权第三方权威统计机构公布的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审核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寄送省发展 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合肥市马鞍山路 509 号,窗口联系 电话:0551-62999756)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李莉 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三)支持企业成长 申报类别 1 类:奖补主导制定相关标准企业 1.申报条件
申报日起上一年度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截至申报日标准文本已发布,位列标准发布文 本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在我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财政局审核联合上报文 件 (2)申报国际标准奖补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化组织最终 发布的国际标准正式文本(英文版);国际标准提案文件复印件 及国际标准提案投票结果文件复印件;国际标准工作组历次会议 决议文件复印件及参加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签名表;或其它可佐 证材料。 (3)申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标准的立项 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国家标准 委或行业最终发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正式文本或复印件 (4)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审核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钱隆 联系电话:0551-63356192 电子邮箱:201923@2qq.com 申报类别2类:奖补新上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企业 1.申报条件 在省内注册,申报日上一年度研发生产销售车型新进入《新 5
— 5 — 申报日起上一年度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截至申报日标准文本已发布,位列标准发布文 本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在我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财政局审核联合上报文 件 (2)申报国际标准奖补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化组织最终 发布的国际标准正式文本(英文版);国际标准提案文件复印件 及国际标准提案投票结果文件复印件;国际标准工作组历次会议 决议文件复印件及参加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签名表;或其它可佐 证材料。 (3)申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标准的立项 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国家标准 委或行业最终发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正式文本或复印件。 (4)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审核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钱隆 联系电话:0551-63356192 电子邮箱:20117923@qq.com 申报类别 2 类:奖补新上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企业 1.申报条件 在省内注册,申报日上一年度研发生产销售车型新进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