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毒株为Ⅰ型出血热病毒Z([10]〉株 2.2.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病毒接种鼠脑制备原始及主种子批。原始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第12代,主 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3代,主种子批毒种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制备工作种子批 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8代。 2.2.3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 2.2.3.4项检定。 2.2.3.1鉴别试验 毒种与已知Ⅰ型出血热病毒免疫血清等量混合,置37℃水浴9分钟,接种 Vero-E(6])单层细胞,观察10~14天,以免疫荧光法测定,中和指数应大于 1000 2.2.3.2病毒滴定 取毒种做10倍系列稀释,接种vero-E([6])细胞进行病毒滴定,滴度应不 低于6.0 Ig CCID50])/ml(荧光法),或接种2~3日龄乳鼠或25~35日龄的沙鼠, 进行脑内毒力滴定,滴度应不低于7.0lgLD(50])/ml 2.2.3.3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2.2.3.4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应符合规定 2.2.3.5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2.3.6免疫原性检查 取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原疫苗,接种2kg左右的白色家兔4只,每只后腿肌内 注射1.0m,注射后第7天以同法-再注射1次。第一次免疫后第4周采血分离血清, 用蚀斑减少中和试验测中和抗体,试验用病毒为76~118株;同时用参考血清作 对照,每只家兔的中和抗体滴度应不低于1:10 2.2.4毒种保存 毒种应于-60℃以下保存 2.3原液 2.3.1细胞制备 同2.1.2项 2.3.2培养液 培养液为含适量的灭能小牛血清的MEM或其他适宜培养液。小牛血清的质 量应符合要求(附录ⅫD) 2.3.3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3.4病毒接种和培养 当细胞培养成致密单层后,按终浓度为4.0~5.0 lgCCID50])/ml接 种 病毒,在适宜温度培养一定时间后,弃去培养液,用PBS冲洗去除小牛血清,加 入适量新鲜维持液继续培养3~5天, 2.3.5病毒收获 当收获液的血凝滴度不低于1:64时,收获培养液及细胞,合并、过滤和
6 生产用毒株为 I 型出血热病毒 Z〈[10]〉株。 2.2.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病毒接种鼠脑制备原始及主种子批。原始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第 12 代,主 种子批应不超过第 13 代,主种子批毒种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制备工作种子批, 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 18 代。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 2.2.3.1~ 2.2.3.4 项检定。 2.2.3.1 鉴别试验 毒种与已知 I 型出血热病毒免疫血清等量混合,置 37℃水浴 90 分钟,接种 Vero-E〈[6]〉单层细胞,观察 10~14 天,以免疫荧光法测定,中和指数应大于 1000。 2.2.3.2 病毒滴定 取毒种做 10 倍系列稀释,接种 Vero-E〈[6]〉细胞进行病毒滴定,滴度应不 低于 6.0 lg CCID〈[50]〉/ml(荧光法),或接种 2~3 日龄乳鼠或 25~35 日龄的沙鼠, 进行脑内毒力滴定,滴度应不低于 7.0lg LD〈[50]〉/ml。 2.2.3.3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2.2.3.4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应符合规定。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2.3.6 免疫原性检查 取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原疫苗,接种 2kg 左右的白色家兔 4 只,每只后腿肌内 注射 1.0ml,注射后第 7 天以同法-再注射 1 次。第一次免疫后第 4 周采血分离血清, 用蚀斑减少中和试验测中和抗体,试验用病毒为 76~118 株;同时用参考血清作 对照,每只家兔的中和抗体滴度应不低于 1:10。 2.2.4 毒种保存 毒种应于-60℃以下保存。 2.3 原液 2.3.1 细胞制备 同 2.1.2 项。 2.3.2 培养液 培养液为含适量的灭能小牛血清的 MEM 或其他适宜培养液。小牛血清的质 量应符合要求(附录ⅫD) 2.3.3 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3.4 病毒接种和培养 当细胞培养成致密单层后,按终浓度为 4.0~5.0 1gCCID〈[50]〉/ml 接 种 病毒,在适宜温度培养一定时间后,弃去培养液,用 PBS 冲洗去除小牛血清,加 入适量新鲜维持液继续培养 3~5 天。 2.3.5 病毒收获 当收获液的血凝滴度不低于 1:64 时,收获培养液及细胞,合并、过滤和
离心即为病毒收获液 2.3.6病毒收获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7病毒灭活 病毒收获液中按1:4000的比例加入B-丙内酯和终浓度不高于0.10mg/ml 的硫 柳汞,于2~8℃放置7天灭活病毒和水解β-丙内酯 2.3.8合并 合并检定合格的灭活后的病毒收获液,经离心、过滤并加入适量的人血 白蛋白作为稳定剂,即为原液。 2.3.9原液检定 按3.2项进行 戊品 2.4半成 配制 检定合格的原液加入终浓度不高于0.70mgm的氢氧化铝佐剂吸附, 即为 半成品。 2.4.2半成品检定 按3.3项进行。 2.5成品 2.5.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5.3规格 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 2.5.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病毒收获液检定 3.1.1病毒滴定 将本品10倍系列稀释,取至少3个稀释度,分别接种Vero-E[6] 细胞 或沙鼠肾单层细胞,在适宜温度下培养7天左右,以免疫荧光法测定病毒滴度 应不低于6.01 g CCID([50j)ml 3.1.2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 3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 3.2原液检定 应符合规定 3.2.1病毒灭活验证试验 按灭活后病毒收获液总量的0.1%取样,透析后接种verc-E([6]
7 离心即为病毒收获液。 2.3.6 病毒收获液检定 按 3.1 项进行。 2.3.7 病毒灭活 病毒收获液中按 1:4000 的比例加入β-丙内酯和终浓度不高于 0.10mg/ml 的硫 柳汞,于 2~8℃放置 7 天灭活病毒和水解β-丙内酯。 2.3.8 合并 合并检定合格的灭活后的病毒收获液,经离心、过滤并加入适量的人血 白蛋白作为稳定剂,即为原液。 2.3.9 原液检定 按 3.2 项进行。 2.4 半成品 2.4.1 配制 检定合格的原液加入终浓度不高于 0.70mg/ml 的氢氧化铝佐剂吸附, 即为 半成品。 2.4.2 半成品检定 按 3.3 项进行。 2.5 成品 2.5.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5.3 规格 每瓶 1.0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1.0ml。 2.5.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3.1 病毒收获液检定 3.1.1 病毒滴定 将本品 10 倍系列稀释,取至少 3 个稀释度,分别接种 Vero-E〈[6]〉 细胞 或沙鼠肾单层细胞,在适宜温度下培养 7 天左右,以免疫荧光法测定病毒滴度, 应不低于 6.0 1g CCID〈[50]〉/ml。 3.1.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 3.1.3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 3.2 原液检定 应符合规定。 3.2.1 病毒灭活验证试验 按灭活后病毒收获液总量的 0.1%取样,透析后接种 Verc-E〈[6]〉 细
胞,连续传3代,每10~14天传1代,每代以免疫荧光法检查病毒,结果均应为阴 性 3.2.2抗原量测定 采用反向间接血凝法进行抗原量测定,应不低于1:6 3.2.3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采用酶联免疫法,牛血清白蛋白残留 量应 不高于50ng/剂 3.2.4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3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4成品检定 3.4.1鉴别试验 按2.2.3.6项进行,应符合规定。当效价测定不合格时,鉴别 试验 不成立 3.4.2外观 应为橘红色微浑浊液体,久置形成可摇散的沉淀,无异物。 3.4.3化学检定 ph 应为7.2~8.0(附录VA) 3.4.3.2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0mg/ml(附录ⅦB) 3.4.3.3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0.70mg/ml(附录ⅧF) 3.4.4效价测定 按2.2.3.6项进行。免疫4只家兔,每只家兔的中和抗体滴 度应不低 3.4.5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试验。于37℃放置7天,按2.2.3.6 项进行 效价测定。如合格,视为效价测定合格。 3.4.6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4.7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不高于100EU/剂附录ⅫE凝胶限量试验)。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F),应符合规定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6个月 5使用说明
8 胞,连续传 3 代,每 10~14 天传 l 代,每代以免疫荧光法检查病毒,结果均应为阴 性。 3.2.2 抗原量测定 采用反向间接血凝法进行抗原量测定,应不低于 1:64。 3.2.3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采用酶联免疫法,牛血清白蛋白残留 量应 不高于 50ng/剂。 3.2.4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3 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4 成品检定 3.4.1 鉴别试验 按 2.2.3.6 项进行,应符合规定。当效价测定不合格时,鉴别 试验 不成立。 3.4.2 外观 应为橘红色微浑浊液体,久置形成可摇散的沉淀,无异物。 3.4.3 化学检定 3.4.3.1 pH 值 应为 7.2~8.0(附录 V A)。 3.4.3.2 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 0.10mg/ml(附录ⅦB)。 3.4.3.3 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 0.70mg/ml(附录ⅦF)。 3.4.4 效价测定 按 2.2.3.6 项进行。免疫 4 只家兔,每只家兔的中和抗体滴 度应不低 于 1:10。 3.4.5 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试验。于 37℃放置 7 天,按 2.2.3.6 项进行 效价测定。如合格,视为效价测定合格。 3.4.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4.7 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不高于 100EU/剂(附录ⅫE 凝胶限量试验)。 3.4.8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F),应符合规定。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 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 1 年 6 个月。 5 使用说明
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英文名称: Ha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 lype I)Vaccine, Inactivated 汉语拼音: I Xing Shenzonghezheng ChuxuereMiehuoyimiao 【成分和性状】本品系用Ⅰ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沙鼠肾细 胞 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橘红色微浑浊液 体,含硫柳汞防腐剂。 【接种对象】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 对象为10~60岁的高危人群。 【作用与用途】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I型肾综合征出血 热 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I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规格】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Oml。 【用法用量】(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3针,于第0天、第7天、第28天各注射1次,基 础免疫后1年 应加强免疫1次,每1次1.0ml。 【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个别有发热、头晕、皮疹者应注意 观 察,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因疫苗含有氢氧化铝佐剂,少数人在注射后局部可 出现硬结、轻度肿胀和疼痛,一般在1~3天内自行消退。 【禁忌】(1)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者。 (2)患过敏性疾病、既往对抗生素或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 (3)哺乳期、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1)注射前应充分摇匀。 (2)疫苗异常浑浊、变色、有异物及摇不散的块状物者,疫苗瓶有 裂纹 者,均不得使用 (3)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接 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 (4)严禁冻结 【贮藏】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9 I 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I 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英文名称:Ha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Type I)Vaccine, Inactivated 汉语拼音: I Xing Shenzonghezheng ChuxuereMiehuoyimiao 【成分和性状】本品系用 I 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沙鼠肾细 胞, 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橘红色微浑浊液 体,含硫柳汞防腐剂。 【接种对象】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 对象为 10~60 岁的高危人群。 【作用与用途】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 I 型肾综合征出血 热 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 I 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规格】每瓶 1.0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1.0ml。 【用法用量】(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 3 针,于第 0 天、第 7 天、第 28 天各注射 1 次,基 础免疫后 1 年 应加强免疫 1 次,每 1 次 1.0ml。 【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个别有发热、头晕、皮疹者应注意 观 察,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因疫苗含有氢氧化铝佐剂,少数人在注射后局部可 出现硬结、轻度肿胀和疼痛,一般在 1~3 天内自行消退。 【禁忌】(1)发热,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者。 (2)患过敏性疾病、既往对抗生素或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 (3)哺乳期、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1)注射前应充分摇匀。 (2)疫苗异常浑浊、变色、有异物及摇不散的块状物者,疫苗瓶有 裂纹 者,均不得使用。 (3)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接 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 (4)严禁冻结。 【贮藏】于 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 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拼音名:Ⅱ Xing Shenzonghezheng Chuxuere Miehuoyimiao ix: Ha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Type ll )Vaccine, InactiVated 书页号:2005年版三部-83 本品系用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简称Ⅱ型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用于预防Ⅱ型肾综 合征出血热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 2制造 2.1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原代地鼠肾细胞。 1.1细胞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2细胞制备 选用2周龄左右地鼠,无菌取肾,剪碎,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接种 培养瓶,加入适宜的培养液,置37%培养 2.2毒种 2.2.1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毒种为Ⅱ型出血热病毒L([9]》株。 2.2.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在原代地鼠肾细胞上传代制备主种子批。原始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3代,主 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6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20代。 2.2.3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 2.2.3.4项检定。 2.2.3.1鉴别试验 毒种与已知同型出血热病毒免疫血清等量混合,置37℃水浴9分钟,接种 Vero-E([6]》细胞,观察10~14天,以免疫荧光法测定,中和指数应大于1000 2.2.3.2病毒滴定 毒种用原代地鼠肾细胞进行免疫荧光法测定,病毒滴度应不低于7.0lg CCID([50 ])/ml 2.2.3.3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2.2.3.4支原体检查
1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拼音名:ⅡXing Shenzonghezheng Chuxuere Miehuoyimiao 英文名:Ha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I Syndrome (TypeⅡ)Vaccine,InactiVated 书页号:2005 年版三部- 83 本品系用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简称Ⅱ型出血热)病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用于预防Ⅱ型肾综 合征出血热。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 求。 2 制造 2.1 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原代地鼠肾细胞。 2.1.1 细胞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2 细胞制备 选用 2 周龄左右地鼠,无菌取肾,剪碎,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接种 培养瓶,加入适宜的培养液,置 37%培养。 2.2 毒种 2.2.1 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毒种为Ⅱ型出血热病毒 L〈[99]〉株。 2.2.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在原代地鼠肾细胞上传代制备主种子批。原始种子批应不超过第 13 代,主 种子批应不超过第 16 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 20 代。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 2.2.3.1~ 2.2.3.4 项检定。 2.2.3.1 鉴别试验 毒种与已知同型出血热病毒免疫血清等量混合,置 37℃水浴 90 分钟,接种 Vero-E〈[6]〉细胞,观察 10~14 天,以免疫荧光法测定,中和指数应大于 1000。 2.2.3.2 病毒滴定 毒种用原代地鼠肾细胞进行免疫荧光法测定,病毒滴度应不低于 7.0lg CCID〈[50]〉/ml。 2.2.3.3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2.2.3.4 支原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