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一、 国家所有权:国家对全民所有制财产享有的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国家所有权范围概括式规定: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1、绝对所有: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 源、城市土地、国防资产为国家所有: 2、相对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外,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3、例外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 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二节、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国家对全民所有制财产享有的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国家所有权范围概括式规定: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1、绝对所有: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 源、城市土地、国防资产为国家所有; 2、相对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外,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3、例外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 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国家机关物权: 客体:其直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 ●权能:占有、使用、依法及国务院规定处分 。(三)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物权: 客体:直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 权能:占有、使用、依法及国务院规定收益、处分 。(四)企业国有资产: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代 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 ·权益:公司法规定出资人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
⚫(二)国家机关物权: ⚫客体:其直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 ⚫权能:占有、使用、依法及国务院规定处分 ⚫(三)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物权: 客体:直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 权能:占有、使用、依法及国务院规定收益、处分 ⚫(四)企业国有资产: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代 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 ⚫权益:公司法规定出资人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