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术论 一种权术手段。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规范,不可能完全 禁绝诡诈权术的发生。相反,在实际运作中,权术却无时不 刻地对传统道德观念产生着强烈的腐蚀和瓦解作用,使得统 治阶级中的“卫道士”们时不时地发出“世风日下”、“人心 不古”的哀叹。 古代中国的权术观 如何认识权术这一政治现象,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答 案。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个阶级、各个政治集团、各个政 治理论学派,对此也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 道、法、儒三家的基本态度 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有关统治策 略和政治斗争手段的问题,就是争鸣的“热点”之一。诸子 百家就此议论纷纭,各抒己见,表明了对政治权术的不同态 度。其中,就权术观而言,论述比较具体、比较直接、内容 比较丰富的学派,主要有道、法、儒三家。 道家的权术观,主要体现在《老子》一书中。《老子》文 辞深奥玄妙,思想博大精深。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 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紧密融合为一体。《老子》的权术观,是 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的:一是“道”与权术。“道”是《老 子》哲学中的一个最高范畴。“道”不仅反映了老子的宇宙自 然观,而且也反映了他的社会人生观和政治观。《老子》中的 道”,实际上是一个哲学、伦理、政治融为一体的概念。在 政治观方面,老子主张“以道莅天下”,“天之道,不争而善
一 种 权 术 手 段 。 古 代 中 国 的 传 统 政 治 道 德 规 范 , 不 可 能 完 全 禁 绝 诡 诈 权 术 的 发 生 。 相 反 , 在 实 际 运 作 中 , 权 术 却 无 时 不 刻 地 对 传 统 道 德 观 念 产 生 着 强 烈 的 腐 蚀 和 瓦 解 作 用 , 使 得 统 治 阶 级 中 的 “ 卫 道 士 ” 们 时 不 时 地 发 出 “ 世 风 日 下 ” 、 “ 人 心 不 古 ” 的 哀 叹 。 古 代 中 国 的 权 术 观 如 何 认 识 权 术 这 一 政 治 现 象 , 不 同 的 人 们 有 着 不 同 的 答 案 。 在 中 国 古 代 历 史 上 , 各 个 阶 级 、 各 个 政 治 集 团 、 各 个 政 治 理 论 学 派 , 对 此 也 有 着 各 种 各 样 不 同 的 看 法 。 道 、 法 、 儒 三 家 的 基 本 态 度 战 国 时 代 的 百 家 争 鸣 , 涉 及 内 容 十 分 广 泛 。 有 关 统 治 策 略 和 政 治 斗 争 手 段 的 问 题 , 就 是 争 鸣 的 “ 热 点 ” 之 一 。 诸 子 百 家 就 此 议 论 纷 纭 , 各 抒 己 见 , 表 明 了 对 政 治 权 术 的 不 同 态 度 。 其 中 , 就 权 术 观 而 言 , 论 述 比 较 具 体 、 比 较 直 接 、 内 容 比 较 丰 富 的 学 派 , 主 要 有 道 、 法 、 儒 三 家 。 道 家 的 权 术 观 , 主 要 体 现 在 《 老 子 》 一 书 中 。 《 老 子 》 文 辞 深 奥 玄 妙 , 思 想 博 大 精 深 。 它 的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特 点 , 就 是 哲 学 理 论 与 政 治 思 想 紧 密 融 合 为 一 体 。 《 老 子 》 的 权 术 观 , 是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展 开 的 : 一 是 “ 道 ” 与 权 术 。 “ 道 ” 是 《 老 子 》 哲 学 中 的 一 个 最 高 范 畴 。 “ 道 ” 不 仅 反 映 了 老 子 的 宇 宙 自 然 观 , 而 且 也 反 映 了 他 的 社 会 人 生 观 和 政 治 观 。 《 老 子 》 中 的 “ 道 ” , 实 际 上 是 一 个 哲 学 、 伦 理 、 政 治 融 为 一 体 的 概 念 。 在 政 治 观 方 面 , 老 子 主 张 “ 以 道 莅 天 下 ” LC, “ 天 之 道 , 不 争 而 善 权 术 论 1 9
权术论 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緙然而善谋”。所谓“緙然而 善谋”,即表面不动声色而实际善于筹策计谋。这就是说, “道”本身就包括有随机应变,统治者应以此道去治理天下 二是“无为”政治与权术。“无为”政治是老子所推崇的政治 理想,“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 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为无为,则无不治”。实现 无为”政治,统治者就必须运用愚民之术,用统治者的狡诈 才智去促成被统治者的愚蠢无知。“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 对于人民中有奇诡才智和企图“为邪作恶”者,应当“执而 杀之”。三是朴素辩证法思想与权术。《老子》一书,具有丰 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但是,老子关于辩证法的论述,往往 带有很大程度的隐秘莫测的色彩。“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 之争”;“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 自矜、故长”;“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此类言论,可以说 是带有辩证哲理色彩的隐秘莫测;或者反过来说,是在隐秘 莫测中体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有学者指出:《老子》一书 把哲学与政治溶为一体,成为人君南面之术的经典”。此言 信然不谬。 法家的权术观,在表现形式上与道家有着明显的区别。道 家的权术观往往披着哲学的外衣,而法家的权术观则直接以 政治理论的面目出现;道家通过玄妙的哲理曲折迂回地向统 治者奉上了各种权谋治术,法家则以赤裸裸的语言公开地讨 论卑污毒辣的阴谋手段。战国时代的主要法家代表人物,如 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等,都有不少关于权术的论 述。他们的权术学说的共同特点是:第一,完全站在维护专
胜 , 不 言 而 善 应 , 不 召 而 自 来 , 繟 然 而 善 谋 ” LD。 所 谓 “ 繟 然 而 善 谋 ” , 即 表 面 不 动 声 色 而 实 际 善 于 筹 策 计 谋 。 这 就 是 说 , “ 道 ” 本 身 就 包 括 有 随 机 应 变 , 统 治 者 应 以 此 道 去 治 理 天 下 。 二 是 “ 无 为 ” 政 治 与 权 术 。 “ 无 为 ” 政 治 是 老 子 所 推 崇 的 政 治 理 想 , “ 圣 人 之 治 , 虚 其 心 , 实 其 腹 , 弱 其 志 , 强 其 骨 , 常 使 民 无 知 无 欲 , 使 夫 智 者 不 敢 为 , 为 无 为 , 则 无 不 治 ” LE。 实 现 “ 无 为 ” 政 治 , 统 治 者 就 必 须 运 用 愚 民 之 术 , 用 统 治 者 的 狡 诈 才 智 去 促 成 被 统 治 者 的 愚 蠢 无 知 。 “ 为 奇 者 吾 得 执 而 杀 之 ” LF, 对 于 人 民 中 有 奇 诡 才 智 和 企 图 “ 为 邪 作 恶 ” 者 , 应 当 “ 执 而 杀 之 ” 。 三 是 朴 素 辩 证 法 思 想 与 权 术 。 《 老 子 》 一 书 , 具 有 丰 富 的 朴 素 辩 证 法 思 想 。 但 是 , 老 子 关 于 辩 证 法 的 论 述 , 往 往 带 有 很 大 程 度 的 隐 秘 莫 测 的 色 彩 。 “ 以 其 不 争 , 故 天 下 莫 能 与 之 争 ” LG; “ 不 自 见 、 故 明 , 不 自 是 、 故 彰 , 不 自 伐 、 故 有 功 , 不 自 矜 、 故 长 ” LH; “ 将 欲 夺 之 , 必 固 与 之 ” LI。 此 类 言 论 , 可 以 说 是 带 有 辩 证 哲 理 色 彩 的 隐 秘 莫 测 ; 或 者 反 过 来 说 , 是 在 隐 秘 莫 测 中 体 现 了 朴 素 辩 证 法 思 想 。 有 学 者 指 出 : 《 老 子 》 一 书 “ 把 哲 学 与 政 治 溶 为 一 体 , 成 为 人 君 南 面 之 术 的 经 典 ” LJ。 此 言 信 然 不 谬 。 法 家 的 权 术 观 , 在 表 现 形 式 上 与 道 家 有 着 明 显 的 区 别 。 道 家 的 权 术 观 往 往 披 着 哲 学 的 外 衣 , 而 法 家 的 权 术 观 则 直 接 以 政 治 理 论 的 面 目 出 现 ; 道 家 通 过 玄 妙 的 哲 理 曲 折 迂 回 地 向 统 治 者 奉 上 了 各 种 权 谋 治 术 , 法 家 则 以 赤 裸 裸 的 语 言 公 开 地 讨 论 卑 污 毒 辣 的 阴 谋 手 段 。 战 国 时 代 的 主 要 法 家 代 表 人 物 , 如 慎 到 、 申 不 害 、 商 鞅 、 韩 非 子 等 等 , 都 有 不 少 关 于 权 术 的 论 述 。 他 们 的 权 术 学 说 的 共 同 特 点 是 : 第 一 , 完 全 站 在 维 护 专 2 0 权 术 论
权术论 制君权的立场上,认为权术只能为维护君主的统治服务,是 君主必须掌握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才能,是君权稳定和正常运 行的基本保证。第二,他们认为,在君主和官僚之间存在着 利益冲突,威胁君主地位的主要危险即来自左右大臣。例如 申不害提出:对于君主来说,官僚臣属比盗贼更为危险,“今 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而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 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韩非子 则更是明确地将主母、后姬、子姑、弟兄、大臣、显贵等六 类人员列为对君主最有威胁性的人物。因此,他们高度强调 权术在防臣、防内过程中的绝对必要性。第三,就权术的内 容而言,法家的所谓权术实际上基本都是指君主驭臣之术,都 是“上”控制和驾驭“下”的手段。第四,他们较少政治道 德方面的顾忌,往往十分明显地大谈特谈各种隐秘毒辣的具 体权术手段,总结阐发,揣摩传授。 儒家的权术观,带有很大程度的涵蓄性。他们一方面以 “仁义道德”为标榜,极力攻击和谴责不符“正道”的诡诈权 术,“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但在另 方面,他们也并不绝对否定和排斥“权”。孟子曾说:“嫂 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就是肯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变的 合理性。孔子认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 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意即:能够一起学习的人,未 必都能学到道;能够学到道的人,未必能够坚持;能够坚持 道的人,未必能够“权”。在这里,孔子将“权”列在“学 “道”、“立”之上,成为最高层次的一种理想境界。由此可见, 即使是恪守“仁义道德”的正统儒家,仍然在自己的学说中
制 君 权 的 立 场 上 , 认 为 权 术 只 能 为 维 护 君 主 的 统 治 服 务 , 是 君 主 必 须 掌 握 的 治 理 国 家 的 基 本 才 能 , 是 君 权 稳 定 和 正 常 运 行 的 基 本 保 证 。 第 二 , 他 们 认 为 , 在 君 主 和 官 僚 之 间 存 在 着 利 益 冲 突 , 威 胁 君 主 地 位 的 主 要 危 险 即 来 自 左 右 大 臣 。 例 如 申 不 害 提 出 : 对 于 君 主 来 说 , 官 僚 臣 属 比 盗 贼 更 为 危 险 , “ 今 人 君 之 所 以 高 为 城 郭 而 谨 门 闾 之 闭 者 , 为 寇 戎 盗 贼 之 至 也 ; 今 夫 弑 君 而 取 国 者 非 必 逾 城 郭 之 险 而 犯 门 闾 之 闭 也 ” LK。 韩 非 子 则 更 是 明 确 地 将 主 母 、 后 姬 、 子 姑 、 弟 兄 、 大 臣 、 显 贵 等 六 类 人 员 列 为 对 君 主 最 有 威 胁 性 的 人 物 。 因 此 , 他 们 高 度 强 调 权 术 在 防 臣 、 防 内 过 程 中 的 绝 对 必 要 性 。 第 三 , 就 权 术 的 内 容 而 言 , 法 家 的 所 谓 权 术 实 际 上 基 本 都 是 指 君 主 驭 臣 之 术 , 都 是 “ 上 ” 控 制 和 驾 驭 “ 下 ” 的 手 段 。 第 四 , 他 们 较 少 政 治 道 德 方 面 的 顾 忌 , 往 往 十 分 明 显 地 大 谈 特 谈 各 种 隐 秘 毒 辣 的 具 体 权 术 手 段 , 总 结 阐 发 , 揣 摩 传 授 。 儒 家 的 权 术 观 , 带 有 很 大 程 度 的 涵 蓄 性 。 他 们 一 方 面 以 “ 仁 义 道 德 ” 为 标 榜 , 极 力 攻 击 和 谴 责 不 符 “ 正 道 ” 的 诡 诈 权 术 , “ 耻 之 于 人 大 矣 , 为 机 变 之 巧 者 , 无 所 用 耻 焉 ” MB。 但 在 另 一 方 面 , 他 们 也 并 不 绝 对 否 定 和 排 斥 “ 权 ” 。 孟 子 曾 说 : “ 嫂 溺 援 之 以 手 者 , 权 也 ” , 就 是 肯 定 了 在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下 权 变 的 合 理 性 。 孔 子 认 为 : “ 可 与 共 学 , 未 可 与 适 道 ; 可 与 适 道 , 未 可 与 立 ; 可 与 立 , 未 可 与 权 ” MC。 意 即 : 能 够 一 起 学 习 的 人 , 未 必 都 能 学 到 道 ; 能 够 学 到 道 的 人 , 未 必 能 够 坚 持 ; 能 够 坚 持 道 的 人 , 未 必 能 够 “ 权 ” 。 在 这 里 , 孔 子 将 “ 权 ” 列 在 “ 学 ” 、 “ 道 ” 、 “ 立 ” 之 上 , 成 为 最 高 层 次 的 一 种 理 想 境 界 。 由 此 可 见 , 即 使 是 恪 守 “ 仁 义 道 德 ” 的 正 统 儒 家 , 仍 然 在 自 己 的 学 说 中 权 术 论 2 1
权术论 为“权”保留了一定的地位。当然,儒家谈“权”,绝非如法 家那般剑拔弩张,而是经过了刻意的研究并加以了诸种限定, 以免使其与儒家的整个思想体系产生以于明显的背离 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道、法、儒三家的 权术观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各领风骚,但最终还是殊途 同归。随着儒家学说在统治思想中的正统地位的确立,古代 中国的权术观也逐步儒家化了 古代中国传统权术观的儒家化 古代中国的传统权术观,是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的。 按照这种传统的眼光,权术应做如何认识和评价呢? 第一,权术与“仁”、“义”、“诚”、“信”、“道”、“德”、 理”等概念处于相对立的地位。诡诈的权术同儒家传统道德 规范是根本不相容的。“有道则无权,道失则权作。”有道之 时不需使用权术,有道之人不应使用权术。统治者应当“以 德行仁”,被统治者应当安分守己。在这种理想的境界,权术 自然毫无用武之地 第二,权术与“经”、“常”不同,必要时只可偶而为之。 由于“道德有不可变之时,礼义有不可施之时,刑名有不可 威之时,由是济之以权也。”尽管权术可以用作权宜之计,但 它毕竟是“背乎经”、“反于常”、“违于道”的,所以只能 “适一时之变,非悠久之用”。南北朝时人刘勰曾有一个形象 的比喻。他认为:“道”如同衣冠一样时刻在身,“权”如同 甲胄只可“御寇而不可常服”。 第三,“行权有道”,“权时以行道”。权术的使用,不能 脱离“道”、“理”的基本原则。“取舍去就之间,不离于道
为 “ 权 ” 保 留 了 一 定 的 地 位 。 当 然 , 儒 家 谈 “ 权 ” , 绝 非 如 法 家 那 般 剑 拔 弩 张 , 而 是 经 过 了 刻 意 的 研 究 并 加 以 了 诸 种 限 定 , 以 免 使 其 与 儒 家 的 整 个 思 想 体 系 产 生 以 于 明 显 的 背 离 。 在 中 国 古 代 政 治 权 术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道 、 法 、 儒 三 家 的 权 术 观 虽 然 在 一 定 的 历 史 时 期 内 各 领 风 骚 , 但 最 终 还 是 殊 途 同 归 。 随 着 儒 家 学 说 在 统 治 思 想 中 的 正 统 地 位 的 确 立 , 古 代 中 国 的 权 术 观 也 逐 步 儒 家 化 了 。 古 代 中 国 传 统 权 术 观 的 儒 家 化 古 代 中 国 的 传 统 权 术 观 , 是 在 儒 家 学 说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的 。 按 照 这 种 传 统 的 眼 光 , 权 术 应 做 如 何 认 识 和 评 价 呢 ? 第 一 , 权 术 与 “ 仁 ” 、 “ 义 ” 、 “ 诚 ” 、 “ 信 ” 、 “ 道 ” 、 “ 德 ” 、 “ 理 ” 等 概 念 处 于 相 对 立 的 地 位 。 诡 诈 的 权 术 同 儒 家 传 统 道 德 规 范 是 根 本 不 相 容 的 。 “ 有 道 则 无 权 , 道 失 则 权 作 。 ” 有 道 之 时 不 需 使 用 权 术 , 有 道 之 人 不 应 使 用 权 术 。 统 治 者 应 当 “ 以 德 行 仁 ” , 被 统 治 者 应 当 安 分 守 己 。 在 这 种 理 想 的 境 界 , 权 术 自 然 毫 无 用 武 之 地 。 第 二 , 权 术 与 “ 经 ” 、 “ 常 ” 不 同 , 必 要 时 只 可 偶 而 为 之 。 由 于 “ 道 德 有 不 可 变 之 时 , 礼 义 有 不 可 施 之 时 , 刑 名 有 不 可 威 之 时 , 由 是 济 之 以 权 也 。 ” 尽 管 权 术 可 以 用 作 权 宜 之 计 , 但 它 毕 竟 是 “ 背 乎 经 ” 、 “ 反 于 常 ” 、 “ 违 于 道 ” 的 , 所 以 只 能 “ 适 一 时 之 变 , 非 悠 久 之 用 ” MD。 南 北 朝 时 人 刘 勰 曾 有 一 个 形 象 的 比 喻 。 他 认 为 : “ 道 ” 如 同 衣 冠 一 样 时 刻 在 身 , “ 权 ” 如 同 甲 胄 只 可 “ 御 寇 而 不 可 常 服 ” ME。 第 三 , “ 行 权 有 道 ” MF, “ 权 时 以 行 道 ” MG。 权 术 的 使 用 , 不 能 脱 离 “ 道 ” 、 “ 理 ” 的 基 本 原 则 。 “ 取 舍 去 就 之 间 , 不 离 于 道 , 2 2 权 术 论
权术论 乃所谓权也”。超出“道”的范围的权术,则是不应使用的 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 死亡终弗为也”。使用权术的目的还应明确,只能用以“行 道”,“故其权术之道,使民上下同进趋、共爱憎、一利害”。 为事为国”而使用的权术,称为“贤人之权”;相反,“为身 为家”者则称为“佞人之权”。 第四,权术只有圣贤才能掌握和使用。权术是“圣人忧 道之深谋、处变之大用”,是“圣人之所独见”。得出的结论 是:权术乃“天理之精微处,非圣贤不能用”, 第五,权术是“国家之利器也,辎重可离而权不可失,兵 食可去而权不可无”。“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百姓大众不得 妄行权术。倘若“小人不知机权之道而污窃其名妄行悖理”, 只会造成“福禄不久而祸乱及之”的下场。对于统治者来说 不对权术严加控制,将会诱发“乱臣贼子所以滋多”“的局面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古代中国的传统权术观尽管披 上了儒家“仁义道德”的外衣,但仍无法掩饰它内在的阶级 属性。统治者企图用“仁义道德”之类的谎言渡盖阶级压迫 的残酷事实,因而不得不在表面上对权术基本予以否定。但 是,一切剥削阶级的虚伪本质又决定了他们必然要使用阴谋 诡计,所以在理论上也不得不网开一面,极力论证“圣人贤 哲”使用权术的合理性。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将权术奉为“国 之利器”,在道德观念上却使权术蒙受恶名,其目的就是要借 助道德规范的力量,防备“乱臣贼子”们利用权术手段“犯 上作乱”,维护剥削阶级腐朽统治的长治久安
乃 所 谓 权 也 ” MH。 超 出 “ 道 ” 的 范 围 的 权 术 , 则 是 不 应 使 用 的 。 “ 夫 权 , 虽 反 经 , 亦 必 在 可 以 然 之 域 ; 不 在 可 以 然 之 域 , 故 虽 死 亡 终 弗 为 也 ” MI。 使 用 权 术 的 目 的 还 应 明 确 , 只 能 用 以 “ 行 道 ” , “ 故 其 权 术 之 道 , 使 民 上 下 同 进 趋 、 共 爱 憎 、 一 利 害 ” MJ。 “ 为 事 为 国 ” 而 使 用 的 权 术 , 称 为 “ 贤 人 之 权 ” ; 相 反 , “ 为 身 为 家 ” 者 则 称 为 “ 佞 人 之 权 ” MK。 第 四 , 权 术 只 有 圣 贤 才 能 掌 握 和 使 用 。 权 术 是 “ 圣 人 忧 道 之 深 谋 、 处 变 之 大 用 ” NB, 是 “ 圣 人 之 所 独 见 ” NC。 得 出 的 结 论 是 : 权 术 乃 “ 天 理 之 精 微 处 , 非 圣 贤 不 能 用 ” ND。 第 五 , 权 术 是 “ 国 家 之 利 器 也 , 辎 重 可 离 而 权 不 可 失 , 兵 食 可 去 而 权 不 可 无 ” NE。 “ 国 之 利 器 不 可 以 示 人 ” , 百 姓 大 众 不 得 妄 行 权 术 。 倘 若 “ 小 人 不 知 机 权 之 道 而 污 窃 其 名 妄 行 悖 理 ” , 只 会 造 成 “ 福 禄 不 久 而 祸 乱 及 之 ” 的 下 场 。 对 于 统 治 者 来 说 , 不 对 权 术 严 加 控 制 , 将 会 诱 发 “ 乱 臣 贼 子 所 以 滋 多 ” NF的 局 面 。 从 上 述 内 容 中 不 难 看 出 , 古 代 中 国 的 传 统 权 术 观 尽 管 披 上 了 儒 家 “ 仁 义 道 德 ” 的 外 衣 , 但 仍 无 法 掩 饰 它 内 在 的 阶 级 属 性 。 统 治 者 企 图 用 “ 仁 义 道 德 ” 之 类 的 谎 言 渡 盖 阶 级 压 迫 的 残 酷 事 实 , 因 而 不 得 不 在 表 面 上 对 权 术 基 本 予 以 否 定 。 但 是 , 一 切 剥 削 阶 级 的 虚 伪 本 质 又 决 定 了 他 们 必 然 要 使 用 阴 谋 诡 计 , 所 以 在 理 论 上 也 不 得 不 网 开 一 面 , 极 力 论 证 “ 圣 人 贤 哲 ” 使 用 权 术 的 合 理 性 。 他 们 在 政 治 实 践 中 将 权 术 奉 为 “ 国 之 利 器 ” , 在 道 德 观 念 上 却 使 权 术 蒙 受 恶 名 , 其 目 的 就 是 要 借 助 道 德 规 范 的 力 量 , 防 备 “ 乱 臣 贼 子 ” 们 利 用 权 术 手 段 “ 犯 上 作 乱 ” , 维 护 剥 削 阶 级 腐 朽 统 治 的 长 治 久 安 。 权 术 论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