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权术论 在这里找到了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在统治阶级内部争斗之 中,古代中国的政治权术发展得颇具特色。其花样之繁多诡 秘、手段之卑鄙无耻、技巧之圆滑老道、学问之髙深莫测,常 常会使后人瞠目结舌、望洋兴叹。有关政治权术手段种种,本 书后几章将有详细论述,这里且不饶舌。 第三种情况,权术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领导艺术、调节人 际关系的技巧、处理国际关系的外交手腕,等等。 此种意义上的权术,往往是长期政治斗争和生活斗争的 经验的积累与总结,其中包括相当部分的人类理性的精华。诸 如思辩的火花、逻辑的缜密、语言的感染、心理的分析、矛 盾的协调、人才的考课使用方法,等等。权术的这种价值,尚 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人们摒弃丑恶的权术,无暇顾及它所包 含的某些合理的积极的因素。 政治权术的基本特性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具有如下基本特性。 在阶级属性方面,权术表现出一种工具性的特点。权术 是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是实现一定阶级或一定集团的经济利 益和政治目的的工具。仅仅作为一种工具的权术本身,是没 有阶级性的。任何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都在使用 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斗争手段。反动的、落后的、腐朽的阶级 自不必说,革命的、进步的、新兴的阶级也概莫能外。当然, 手段与目的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手段的卑鄙往往表明 目的的险恶。历史上的一切剥削阶级,实行的是少数人对多 数人的统治,其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处于相对立的状态。他 们没有真理、没有群众、没有前途,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除
在 这 里 找 到 了 大 有 作 为 的 广 阔 天 地 。 在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争 斗 之 中 , 古 代 中 国 的 政 治 权 术 发 展 得 颇 具 特 色 。 其 花 样 之 繁 多 诡 秘 、 手 段 之 卑 鄙 无 耻 、 技 巧 之 圆 滑 老 道 、 学 问 之 高 深 莫 测 , 常 常 会 使 后 人 瞠 目 结 舌 、 望 洋 兴 叹 。 有 关 政 治 权 术 手 段 种 种 , 本 书 后 几 章 将 有 详 细 论 述 , 这 里 且 不 饶 舌 。 第 三 种 情 况 , 权 术 是 指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领 导 艺 术 、 调 节 人 际 关 系 的 技 巧 、 处 理 国 际 关 系 的 外 交 手 腕 , 等 等 。 此 种 意 义 上 的 权 术 , 往 往 是 长 期 政 治 斗 争 和 生 活 斗 争 的 经 验 的 积 累 与 总 结 , 其 中 包 括 相 当 部 分 的 人 类 理 性 的 精 华 。 诸 如 思 辩 的 火 花 、 逻 辑 的 缜 密 、 语 言 的 感 染 、 心 理 的 分 析 、 矛 盾 的 协 调 、 人 才 的 考 课 使 用 方 法 , 等 等 。 权 术 的 这 种 价 值 , 尚 未 引 起 人 们 的 重 视 。 人 们 摒 弃 丑 恶 的 权 术 , 无 暇 顾 及 它 所 包 含 的 某 些 合 理 的 积 极 的 因 素 。 政 治 权 术 的 基 本 特 性 中 国 历 史 上 的 政 治 权 术 , 具 有 如 下 基 本 特 性 。 在 阶 级 属 性 方 面 , 权 术 表 现 出 一 种 工 具 性 的 特 点 。 权 术 是 为 政 治 斗 争 服 务 的 , 是 实 现 一 定 阶 级 或 一 定 集 团 的 经 济 利 益 和 政 治 目 的 的 工 具 。 仅 仅 作 为 一 种 工 具 的 权 术 本 身 , 是 没 有 阶 级 性 的 。 任 何 阶 级 为 了 实 现 自 己 的 政 治 目 的 , 都 在 使 用 着 各 种 各 样 的 政 治 斗 争 手 段 。 反 动 的 、 落 后 的 、 腐 朽 的 阶 级 自 不 必 说 , 革 命 的 、 进 步 的 、 新 兴 的 阶 级 也 概 莫 能 外 。 当 然 , 手 段 与 目 的 之 间 有 着 密 不 可 分 的 联 系 。 手 段 的 卑 鄙 往 往 表 明 目 的 的 险 恶 。 历 史 上 的 一 切 剥 削 阶 级 , 实 行 的 是 少 数 人 对 多 数 人 的 统 治 , 其 利 益 与 整 个 社 会 的 利 益 处 于 相 对 立 的 状 态 。 他 们 没 有 真 理 、 没 有 群 众 、 没 有 前 途 , 为 了 维 护 自 己 的 统 治 , 除 4 权 术 论
权术论 5 了依靠军队、法庭等国家机器之外,还不得不玩弄种种阴谋 诡计,不惜采用一切卑劣的手段。无产阶级鄙视一切不择手 段的政治行为,但并不排斥根据政治斗争的需要采取必要的 灵活的策略和手段。简言之,作为手段的权术是没有阶级性 的,但却又是为具有阶级性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它的使用受 着政治目的的阶级性的限制。离开政治目的考察权术或者把 权术手段直接等同于政治目的,两者都是不正确的。 在表现形式方面,权术具有隐晦性的特点。政治权术不 同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手段。它更多的是采用隐蔽的、间接 的、灵活的、诡诈的方法来为实现政治目的服务。中国古代 的一位政治思想家在论述君主驾驭群臣的权术手段时指出: ‘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术不欲 见”,“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这段论述反映了权术 的某些诡诈性特点:“藏”,即深藏不露,掩饰欺诈;“潜”,即 暗中实行,不易觉察;“术不欲见”、“莫之得闻”,即策划于 密室,绝不能公开。 在形成过程方面,权术具有经验性的特点。权术不是由 圣人贤哲凭空杜撰而来,而是政治活动经验的产物。在长期 政治斗争实践过程中,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政治集团、不同 的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体味揣 摩、提炼总结、归纳升华,逐渐形成了一些熟练的习惯手段。 历史上政权的兴亡盛衰、仕途的升降沉浮、斗争的成败得失 也为后世提供了借鉴。权术在经验中产生,又在经验中发展, 步步地由简单走向复杂,由粗拙走向精巧,越来越成熟圆 滑,越来越灵活诡诈
了 依 靠 军 队 、 法 庭 等 国 家 机 器 之 外 , 还 不 得 不 玩 弄 种 种 阴 谋 诡 计 , 不 惜 采 用 一 切 卑 劣 的 手 段 。 无 产 阶 级 鄙 视 一 切 不 择 手 段 的 政 治 行 为 , 但 并 不 排 斥 根 据 政 治 斗 争 的 需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灵 活 的 策 略 和 手 段 。 简 言 之 , 作 为 手 段 的 权 术 是 没 有 阶 级 性 的 , 但 却 又 是 为 具 有 阶 级 性 的 政 治 目 的 服 务 的 。 它 的 使 用 受 着 政 治 目 的 的 阶 级 性 的 限 制 。 离 开 政 治 目 的 考 察 权 术 或 者 把 权 术 手 段 直 接 等 同 于 政 治 目 的 , 两 者 都 是 不 正 确 的 。 在 表 现 形 式 方 面 , 权 术 具 有 隐 晦 性 的 特 点 。 政 治 权 术 不 同 于 其 他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手 段 。 它 更 多 的 是 采 用 隐 蔽 的 、 间 接 的 、 灵 活 的 、 诡 诈 的 方 法 来 为 实 现 政 治 目 的 服 务 。 中 国 古 代 的 一 位 政 治 思 想 家 在 论 述 君 主 驾 驭 群 臣 的 权 术 手 段 时 指 出 : “ 术 者 , 藏 之 于 胸 中 , 以 偶 众 端 而 潜 御 群 臣 者 也 ” , “ 术 不 欲 见 ” , “ 用 术 则 亲 爱 近 习 莫 之 得 闻 也 ” ② 。 这 段 论 述 反 映 了 权 术 的 某 些 诡 诈 性 特 点 : “ 藏 ” , 即 深 藏 不 露 , 掩 饰 欺 诈 ; “ 潜 ” , 即 暗 中 实 行 , 不 易 觉 察 ; “ 术 不 欲 见 ” 、 “ 莫 之 得 闻 ” , 即 策 划 于 密 室 , 绝 不 能 公 开 。 在 形 成 过 程 方 面 , 权 术 具 有 经 验 性 的 特 点 。 权 术 不 是 由 圣 人 贤 哲 凭 空 杜 撰 而 来 , 而 是 政 治 活 动 经 验 的 产 物 。 在 长 期 政 治 斗 争 实 践 过 程 中 , 不 同 的 阶 级 、 不 同 的 政 治 集 团 、 不 同 的 从 事 政 治 活 动 的 个 人 , 在 实 践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 经 过 体 味 揣 摩 、 提 炼 总 结 、 归 纳 升 华 , 逐 渐 形 成 了 一 些 熟 练 的 习 惯 手 段 。 历 史 上 政 权 的 兴 亡 盛 衰 、 仕 途 的 升 降 沉 浮 、 斗 争 的 成 败 得 失 , 也 为 后 世 提 供 了 借 鉴 。 权 术 在 经 验 中 产 生 , 又 在 经 验 中 发 展 , 一 步 步 地 由 简 单 走 向 复 杂 , 由 粗 拙 走 向 精 巧 , 越 来 越 成 熟 圆 滑 , 越 来 越 灵 活 诡 诈 。 权 术 论 5
权术论 在具体种类方面,权术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古代中国, 阶级关系、国际关系、君臣关系、官际关系、官民关系、民 族关系、地区关系等等各种政治关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整个政治斗争的舞台千姿百态,极为丰富多彩。为了适应不 同的政治斗争的需要,名目繁多、花样别致的种种权术手段 便应运而生。权术的随机性很强,变化多端,神出鬼没,没 有一定规律,常常在为人处事之时、临危制变之际,一种新 的权术手段随之诞生。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家族,拥有众多 的成员。倘若人们为其汇集一部“户口”,赫然列有大名者难 计其数。其中人们比较熟悉者,就有:人君南面之术、驭臣 之术、督责之术、笼络之术、谗毁之术、诬陷之术、造谣诽 谤之术、挑拨离间之术、谄媚之术、阿附之术、结党之术、韬 晦之术、自污之术、揣摩之术、诡辩之术、游说之术、纵横 捭阖之术、愚民之术、政变之术等等 在实际运用方面,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权术身披更 为神奇的外衣,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往往较一般的手 段更容易奏效。权术的威力,主要来自它的隐秘性。隐秘的 权术,常常出乎人们的习惯逻辑思维方式和常态心理之外,每 每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曾有古人对权术的实际效用 发出了如下感叹:“大哉!鼓天下之动,成天下之务,反于常 而致治,违于道而合利,非权其孰能兴于此乎?”正是因为政 治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所以它在古代中国的政治斗争中 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所谓“自五帝既降,舍机权而治天下者 未之有也”的说法,应该说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在 具 体 种 类 方 面 , 权 术 具 有 多 样 性 的 特 点 。 在 古 代 中 国 , 阶 级 关 系 、 国 际 关 系 、 君 臣 关 系 、 官 际 关 系 、 官 民 关 系 、 民 族 关 系 、 地 区 关 系 等 等 各 种 政 治 关 系 错 综 复 杂 地 交 织 在 一 起 , 整 个 政 治 斗 争 的 舞 台 千 姿 百 态 , 极 为 丰 富 多 彩 。 为 了 适 应 不 同 的 政 治 斗 争 的 需 要 , 名 目 繁 多 、 花 样 别 致 的 种 种 权 术 手 段 便 应 运 而 生 。 权 术 的 随 机 性 很 强 , 变 化 多 端 , 神 出 鬼 没 , 没 有 一 定 规 律 , 常 常 在 为 人 处 事 之 时 、 临 危 制 变 之 际 , 一 种 新 的 权 术 手 段 随 之 诞 生 。 中 国 古 代 的 政 治 权 术 家 族 , 拥 有 众 多 的 成 员 。 倘 若 人 们 为 其 汇 集 一 部 “ 户 口 ” , 赫 然 列 有 大 名 者 难 计 其 数 。 其 中 人 们 比 较 熟 悉 者 , 就 有 : 人 君 南 面 之 术 、 驭 臣 之 术 、 督 责 之 术 、 笼 络 之 术 、 谗 毁 之 术 、 诬 陷 之 术 、 造 谣 诽 谤 之 术 、 挑 拨 离 间 之 术 、 谄 媚 之 术 、 阿 附 之 术 、 结 党 之 术 、 韬 晦 之 术 、 自 污 之 术 、 揣 摩 之 术 、 诡 辩 之 术 、 游 说 之 术 、 纵 横 捭 阖 之 术 、 愚 民 之 术 、 政 变 之 术 等 等 。 在 实 际 运 用 方 面 , 权 术 具 有 有 效 性 的 特 点 。 权 术 身 披 更 为 神 奇 的 外 衣 , 在 尖 锐 复 杂 的 政 治 斗 争 中 , 往 往 较 一 般 的 手 段 更 容 易 奏 效 。 权 术 的 威 力 , 主 要 来 自 它 的 隐 秘 性 。 隐 秘 的 权 术 , 常 常 出 乎 人 们 的 习 惯 逻 辑 思 维 方 式 和 常 态 心 理 之 外 , 每 每 使 人 在 不 知 不 觉 中 上 当 受 骗 。 曾 有 古 人 对 权 术 的 实 际 效 用 发 出 了 如 下 感 叹 : “ 大 哉 ! 鼓 天 下 之 动 , 成 天 下 之 务 , 反 于 常 而 致 治 , 违 于 道 而 合 利 , 非 权 其 孰 能 兴 于 此 乎 ? ” ③ 正 是 因 为 政 治 权 术 具 有 有 效 性 的 特 点 , 所 以 它 在 古 代 中 国 的 政 治 斗 争 中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运 用 。 所 谓 “ 自 五 帝 既 降 , 舍 机 权 而 治 天 下 者 未 之 有 也 ” ④ 的 说 法 , 应 该 说 是 符 合 历 史 事 实 的 。 6 权 术 论
权术论 权术争斗的目标 如前所述,权术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是为实现 定政治目的服务的。权术手段所要达到的政治目的,其实十 分明确。一切政治权术的运用,都是为了争夺和巩固政治权 力。政治权力即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直接目标。 政治权力是政治的核心,是实现一定阶级或集团的物质 利益的根本保证。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中,斗争各方 相互敌对的物质利益和阶级要求,都以政治的形式集中地表 现出来。各个阶级都把争得或维护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当作 斗争的核心和最高形式。在政治权力的争夺中,政治权力本 身并不是终极的目标。各个阶级、集团或从事政治活动的个 人之所以极力追逐政治权力,则是因为政治权力可以成为他 们满足自身某种利益和需要的手段。就各个阶级或集团而言, 通过掌握国家权力,便可以使本阶级或本集团的经济利益的 实现得到充分的保证。就个人而言,通过谋求一定的政治权 力,便可以由此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特权地 位。政治权力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是人们获取其他价值的 最有效工具。所以,各个阶级、集团或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 在内在的本质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总是把争夺的目光首先 集中在政治权力上。权力之争,无疑成为古代政治活动的焦 在古代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条件下,政治权力具 有强烈的诱惑力量。为了满足权力欲望,统治阶级内部的各 个集团及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激烈的争夺。有争夺,便 会产生争夺的手段。从古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获得政治
权 术 争 斗 的 目 标 如 前 所 述 , 权 术 只 是 政 治 斗 争 的 一 种 手 段 , 是 为 实 现 一 定 政 治 目 的 服 务 的 。 权 术 手 段 所 要 达 到 的 政 治 目 的 , 其 实 十 分 明 确 。 一 切 政 治 权 术 的 运 用 , 都 是 为 了 争 夺 和 巩 固 政 治 权 力 。 政 治 权 力 即 是 各 种 权 术 争 斗 的 直 接 目 标 。 政 治 权 力 是 政 治 的 核 心 , 是 实 现 一 定 阶 级 或 集 团 的 物 质 利 益 的 根 本 保 证 。 在 各 个 历 史 时 期 的 阶 级 斗 争 中 , 斗 争 各 方 相 互 敌 对 的 物 质 利 益 和 阶 级 要 求 , 都 以 政 治 的 形 式 集 中 地 表 现 出 来 。 各 个 阶 级 都 把 争 得 或 维 护 本 阶 级 的 政 治 统 治 , 当 作 斗 争 的 核 心 和 最 高 形 式 。 在 政 治 权 力 的 争 夺 中 , 政 治 权 力 本 身 并 不 是 终 极 的 目 标 。 各 个 阶 级 、 集 团 或 从 事 政 治 活 动 的 个 人 之 所 以 极 力 追 逐 政 治 权 力 , 则 是 因 为 政 治 权 力 可 以 成 为 他 们 满 足 自 身 某 种 利 益 和 需 要 的 手 段 。 就 各 个 阶 级 或 集 团 而 言 , 通 过 掌 握 国 家 权 力 , 便 可 以 使 本 阶 级 或 本 集 团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实 现 得 到 充 分 的 保 证 。 就 个 人 而 言 , 通 过 谋 求 一 定 的 政 治 权 力 , 便 可 以 由 此 得 到 相 应 的 物 质 利 益 以 及 其 他 方 面 的 特 权 地 位 。 政 治 权 力 的 真 正 价 值 , 就 在 于 它 是 人 们 获 取 其 他 价 值 的 最 有 效 工 具 。 所 以 , 各 个 阶 级 、 集 团 或 从 事 政 治 活 动 的 个 人 , 在 内 在 的 本 质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驱 动 下 , 总 是 把 争 夺 的 目 光 首 先 集 中 在 政 治 权 力 上 。 权 力 之 争 , 无 疑 成 为 古 代 政 治 活 动 的 焦 点 。 在 古 代 中 国 的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的 历 史 条 件 下 , 政 治 权 力 具 有 强 烈 的 诱 惑 力 量 。 为 了 满 足 权 力 欲 望 ,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的 各 个 集 团 及 个 人 之 间 不 可 避 免 地 存 在 着 激 烈 的 争 夺 。 有 争 夺 , 便 会 产 生 争 夺 的 手 段 。 从 古 代 中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 获 得 政 治 权 术 论 7
权术论 权力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依靠法律制度。为了防止 权力的争夺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历代统治者总是力图 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建立和维护政治权力分配的正常秩序。例 如有君位继承制度、官吏选拔制度、官吏考核迁徙制度,等 等。统治阶级的成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寻求 个人的起用升迁。二是依靠暴力手段。在王朝更迭和君位非 正常转移的情况下,运用暴力手段直接夺取政治权力,这是 政治斗争中常见的现象。三是依靠血缘关系。中国奴隶制时 代的“世卿世禄制”,从法律上确认了依血缘关系获得政治权 力的合法性。封建时代的君位继承仍然实行世袭制,各种依 血缘关系而获官职的“恩荫”制度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四 是依靠金钱财富。通过卖官鬻爵或贿赂收买,直接或间接地 获得政治权力。五是依靠权术手段。上述法律制度、暴力手 段、血缘关系、金钱财富等途径,在谋取政治权力的过程中 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隐秘的权术则以其独特的效力,在统 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争夺战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权术实际上 成为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条件下获得政治权力的一种主要途 权术争斗的目标,不仅在于谋求新的政治权力,而且也 在于促使既得的政治权力能够得到巩固和有效的行使。历代 封建统治者常有“守成之难”难于“草创之难”的感慨。草 创固难,然“天授人与,乃不为难”;而“既得之后”,“守成 则难”。基于这种巩固政治权力比夺取政治权力更为艰难的 认识,统治者们必然要千方百计地运用一切手段来巩固已经 取得的权力地位。对于统治者来说,巩固权力与夺取权力同
权 力 的 途 径 主 要 有 如 下 几 种 。 一 是 依 靠 法 律 制 度 。 为 了 防 止 权 力 的 争 夺 损 害 统 治 阶 级 的 根 本 利 益 , 历 代 统 治 者 总 是 力 图 利 用 法 律 的 手 段 来 建 立 和 维 护 政 治 权 力 分 配 的 正 常 秩 序 。 例 如 有 君 位 继 承 制 度 、 官 吏 选 拔 制 度 、 官 吏 考 核 迁 徙 制 度 , 等 等 。 统 治 阶 级 的 成 员 可 以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标 准 和 程 序 , 寻 求 个 人 的 起 用 升 迁 。 二 是 依 靠 暴 力 手 段 。 在 王 朝 更 迭 和 君 位 非 正 常 转 移 的 情 况 下 , 运 用 暴 力 手 段 直 接 夺 取 政 治 权 力 , 这 是 政 治 斗 争 中 常 见 的 现 象 。 三 是 依 靠 血 缘 关 系 。 中 国 奴 隶 制 时 代 的 “ 世 卿 世 禄 制 ” , 从 法 律 上 确 认 了 依 血 缘 关 系 获 得 政 治 权 力 的 合 法 性 。 封 建 时 代 的 君 位 继 承 仍 然 实 行 世 袭 制 , 各 种 依 血 缘 关 系 而 获 官 职 的 “ 恩 荫 ” 制 度 也 还 程 度 不 同 地 存 在 。 四 是 依 靠 金 钱 财 富 。 通 过 卖 官 鬻 爵 或 贿 赂 收 买 ,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获 得 政 治 权 力 。 五 是 依 靠 权 术 手 段 。 上 述 法 律 制 度 、 暴 力 手 段 、 血 缘 关 系 、 金 钱 财 富 等 途 径 , 在 谋 取 政 治 权 力 的 过 程 中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 隐 秘 的 权 术 则 以 其 独 特 的 效 力 , 在 统 治 阶 级 内 部 的 权 力 争 夺 战 中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运 用 。 权 术 实 际 上 成 为 君 主 专 制 和 官 僚 政 治 条 件 下 获 得 政 治 权 力 的 一 种 主 要 途 径 。 权 术 争 斗 的 目 标 , 不 仅 在 于 谋 求 新 的 政 治 权 力 , 而 且 也 在 于 促 使 既 得 的 政 治 权 力 能 够 得 到 巩 固 和 有 效 的 行 使 。 历 代 封 建 统 治 者 常 有 “ 守 成 之 难 ” 难 于 “ 草 创 之 难 ” 的 感 慨 。 草 创 固 难 , 然 “ 天 授 人 与 , 乃 不 为 难 ” ; 而 “ 既 得 之 后 ” , “ 守 成 则 难 ” ⑤ 。 基 于 这 种 巩 固 政 治 权 力 比 夺 取 政 治 权 力 更 为 艰 难 的 认 识 , 统 治 者 们 必 然 要 千 方 百 计 地 运 用 一 切 手 段 来 巩 固 已 经 取 得 的 权 力 地 位 。 对 于 统 治 者 来 说 , 巩 固 权 力 与 夺 取 权 力 同 8 权 术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