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的职能 1、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提岀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 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 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 卫生规划的实施; 4、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5、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6、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卫生部的职能 1、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 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 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 卫生规划的实施; 4、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5、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6、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7、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 8、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9、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 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10、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11、研究拟定国家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 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7、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 8、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9、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 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10、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11、研究拟定国家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 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12、管理直属单位; 13、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职业生、环 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组织制订食品、化妆 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4、制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 规范,拟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 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15、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 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 的重大卫生活动;
12、管理直属单位; 13、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 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组织制订食品、化妆 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14、制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 规范,拟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 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15、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 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 的重大卫生活动;
16、组织协调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 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8、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 作 20、组织调度全国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 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 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2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6、组织协调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 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8、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 作; 20、组织调度全国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 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 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2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自治区卫生厅、直辖市卫生局 卫生厅(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上受卫生 部的指导,下设与卫生部相对应的相关处室,对本辖区内 的卫生事业工作进行行政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自主地管理当地的卫生事务。 3.市级卫生局 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市级卫生局在当地 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业务指导下,开展 本辖区内的卫生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其内设科、室基本与 省卫生厅相对应
2.自治区卫生厅、直辖市卫生局 卫生厅(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上受卫生 部的指导,下设与卫生部相对应的相关处室,对本辖区内 的卫生事业工作进行行政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自主地管理当地的卫生事务。 3.市级卫生局 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市级卫生局在当地 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业务指导下,开展 本辖区内的卫生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其内设科、室基本与 省卫生厅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