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与《若干解释》 的规定 )国防、外交等到国家行为 女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 发布的具有遍约東力的决定、命令 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 体行政行为 五金宏园家安金等机关依照刑事诉1985206年 (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司法解释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2006年版)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 重复处理行为 司法解线 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中国我主法制出社
一、《行政诉讼法》与《若干解释》 的规定 ◼ (一)国防、外交等到国家行为 ◼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 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 ◼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 体行政行为 ◼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 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 (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 重复处理行为 ◼ (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 相对人只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而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行政复议法》第30 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对行畋区划的劃定、调整或征用士地的决定,貧自治区真 土地、矿 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 终裁决。” )明确规定相对人有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但是一旦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 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 的国务院部门或 勻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 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袂。_
二、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 ◼ (一)相对人只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而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 《行政复议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行政复议法》第30 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 终裁决。” ◼ (二)明确规定相对人有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但是一旦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 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 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 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比较与分析 ■首先,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列举的 事项要县体,更易确定;行政诉讼法中列举的事项内 容则是难以界定的 ■其次,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在其他法律规范中是 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些不是具体 政行为甚至根本不是行政行为,而是行政机关非 女职权的行便,如国家行为、刑事侦查行为。 再次,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在行政诉讼法中有明 确的内容列举,在其他法律规范中,与其说是法律列 举,倒不如说是内容的列举,因为它仅限于四部法律 所规定 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内 容的列 说明了排除范闺仍然是有限的。 后,被排 诉讼的事项中并没有排除人身权 权之外的校利
三、比较与分析 ◼ 首先,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列举的 事项更具体,更易确定;行政诉讼法中列举的事项内 容则是难以界定的。 ◼ 其次,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在其他法律规范中是 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些不是具体 行政行为甚至根本不是行政行为,而是行政机关非行 政职权的行使,如国家行为、刑事侦查行为。 ◼ 再次,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在行政诉讼法中有明 确的内容列举,在其他法律规范中,与其说是法律列 举,倒不如说是内容的列举,因为它仅限于四部法律 所规定的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内 容的列举,说明了排除范围仍然是有限的。 ◼ 最后,被排除行政诉讼的事项中并没有排除人身权、 财产权之外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四章行政诉讼管辖 西北政法学院教学楼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管辖 西北政法学院教学楼
第一节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 特征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 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不同地域的人 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上的权限分工。具体而言,管 辖具有 个特征: )行政诉讼中的管辖解决的 是法院之间的分工 )管辖既要解决普通法院和 春?名 专门法院之间的分工,还要解决 行政诉论原理 普通法院内部的分 及名聚解新 (三)它解决的是法院在受理行 政案件时的权限划分 ■(四)它解决的是法院受理第一 审案件时的权限划分
第一节 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 特征 ◼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 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不同地域的人 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上的权限分工。具体而言,管 辖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一)行政诉讼中的管辖解决的 是法院之间的分工 ◼ (二)管辖既要解决普通法院和 专门法院之间的分工,还要解决 普通法院内部的分工 ◼ (三)它解决的是法院在受理行 政案件时的权限划分 ◼ (四)它解决的是法院受理第一 审案件时的权限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