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有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紫光依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2020年16月 019年1-6月 销售商品、提供为《器8 32764,71580 1.826,511993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4.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67634.13 71442942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32873.98 1.897,954936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80624.16 10.2964043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5,19746336 122031.821.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0.773.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439,365.87 35158,14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2348,227.32 381901,63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715353.34 1.516053,30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38469502294 27800460672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3597,875.37 16948,740.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218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3.51149831 2796994808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2272599 760,237.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00000000 7,800896951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3405353.19 35964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80791816129718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683419.13 5364302380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5372600.00 15,06553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12,09395431 37,463572384.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529,1093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944337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70.013743.83 651216,293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15775670.25 33370828975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3012691408 58062906,468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2660,35977 5533,797,084.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82,046,163.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92,650,49807 10,115944,123.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0.958,204.09 733.897.960.18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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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及总部地址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成立于1988年7月,199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之列。本公司是 由清华大学主办的全民所有制校办高科技企业,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451万元。 2004年12月8日,本公司取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9号文件 批复,同意原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改制设立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22 亿元人民币,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原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2004年6月30日经评估的 部分净资产17,800万元人民币出资(其余部分净资产划转至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 本的80.9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1,82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 827%;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2,18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991% 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2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091%。新公司于 2005年6月1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2010年3月26日,本公司股东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同意北京健坤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资15,333万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投资中,1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 构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7,800万元,占总股本的52353%: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额12000万元,占总股本的3529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1,820万元,占总股本的5353%: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180万元,占总 股本的6412%: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200万元,占总股本的0.588 2012年11月23日,根据清华大学文件清校复[2012]1号《关于同意紫光集团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1.3268元的价格 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21,719.17万元,其中16,3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349.17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意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13268元的价格 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22,064.13万元,其中16,6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434.13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67,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清 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34,170万元,占总股本的5100%: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额28630万元,占总股本的427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1,820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第1页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1页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及总部地址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成立于 1988 年 7 月,1999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 520 户国家重点企业之列。本公司是 由清华大学主办的全民所有制校办高科技企业,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51 万元。 2004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取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9 号文件 批复,同意原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改制设立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2.2 亿元人民币,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原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2004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 部分净资产 17,8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其余部分净资产划转至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 本的 80.9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 1,82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 8.27%;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 2,18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 9.91%; 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 2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总股本的 0.91%。新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2010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股东会 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同意北京健坤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资 15,333 万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投资中,12,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3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 构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7,8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52.353%;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额 12,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35.29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1,820 万元,占总股本的 5.353%;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 2,180 万元,占总 股本的 6.412%;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0.588%。 2012 年 11 月 23 日,根据清华大学文件清校复[2012]11 号《关于同意紫光集团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 1.3268 元的价格 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 21,719.17 万元,其中 16,37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349.17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意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 1.3268 元的价格 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 22,064.13 万元,其中 16,63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434.13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 67,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清 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34,170 万元,占总股本的 51.00%;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额 28,630 万元,占总股本的 42.7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1,820 万元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财务报表附注 占总股本的272%: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180万元,占总股本的325%: 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200万元,占总股本的0.30% 2013年,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健 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272%、325%的股权全部转 让给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0.30%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和所持比例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认辙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34,170.00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830.0 4900 67000.00 100.0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85435B。本公司法人代表为赵伟国。本公司总部位 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 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 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 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 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86家,较上年因新设增加44家,因注销减少2家 因原子公司少数股东增持而丧失控制权减少343家,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合并范 围的变更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除下述所属子公司外,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财务报表附注第2页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 占总股本的 2.72%;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 2,180 万元,占总股本的 3.25%; 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0.30%。 2013 年,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旅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健 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 2.72%、3.25%的股权全部转 让给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旺达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 0.30%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金额和所持比例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34,170.00 51.00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830.00 49.00 合计 67,000.00 100.00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85435B。本公司法人代表为赵伟国。本公司总部位 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 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系统基站设备、交换设备及数字集成系统设备、 无线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基带、射频、多媒体芯片和相关数字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 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云计算;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出租商业 用房;租赁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二、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286 家,较上年因新设增加 44 家,因注销减少 2 家, 因原子公司少数股东增持而丧失控制权减少 343 家,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合并范 围的变更。 三、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除下述所属子公司外,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2017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