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计划,明确计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管理,将政治立 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材编写、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 承创新、团队建设等要求综合纳入人选参评条件和考核内容,避免出 现仅授予人才称号、给予待遇但缺乏有效管理考核的现象。要对人才 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 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五、强化人才称号获得者岗位管理 高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明确岗位职 责、目标任务等,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履行合同、承担任务、发挥作用 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增强合同约束力, 推动人才称号获得者树立法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要健全兼职兼薪 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要完善人 才称号退出机制,对不能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解 约退出并不再提供计划支持;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强制退出并撤销称号及入选资格,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对支持期 已结束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相应人才称号,确需使用的要标注支持期, 如未规定支持期需标注入选年度。 六、规范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 高校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 据学校定位、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人才队伍中长 期发展规划,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 19
19 人才计划,明确计划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管理,将政治立 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材编写、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 承创新、团队建设等要求综合纳入人选参评条件和考核内容,避免出 现仅授予人才称号、给予待遇但缺乏有效管理考核的现象。要对人才 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 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五、强化人才称号获得者岗位管理 高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明确岗位职 责、目标任务等,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 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履行合同、承担任务、发挥作用 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增强合同约束力, 推动人才称号获得者树立法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要健全兼职兼薪 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要完善人 才称号退出机制,对不能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解 约退出并不再提供计划支持;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强制退出并撤销称号及入选资格,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对支持期 已结束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相应人才称号,确需使用的要标注支持期, 如未规定支持期需标注入选年度。 六、规范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 高校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 据学校定位、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人才队伍中长 期发展规划,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
“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 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严格依照法律政 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 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 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 人走。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 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 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 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贡献力量。 七、大力培养支持各类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分类施策,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 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 台。高校要将国家人才计划与本校实际紧密结合,统筹考虑人才称号 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 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要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 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要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原则 上不设置年龄、资历等非学术性门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 力。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基于科技创新、文 化传承创新需要和人才发展潜力,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八、改进评估、评价和评审方法 20
20 “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 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严格依照法律政 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 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 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 人走。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 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 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 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贡献力量。 七、大力培养支持各类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分类施策,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 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 台。高校要将国家人才计划与本校实际紧密结合,统筹考虑人才称号 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 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要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 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要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原则 上不设置年龄、资历等非学术性门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 力。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基于科技创新、文 化传承创新需要和人才发展潜力,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八、改进评估、评价和评审方法
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 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 直接挂钩。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 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基于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现 实表现等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 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 展评价,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要结合实际 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 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 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九、坚持正确的收入分配导向 高校要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 束并重、精神和物质激励结合、岗位职责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据岗位 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 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对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 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探索建立当期 和长期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人才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长期贡 献相匹配的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服务。要统筹好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 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十、净化人才称号使用外部环境 之
21 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 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 直接挂钩。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 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基于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现 实表现等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 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 展评价,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要结合实际 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 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 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九、坚持正确的收入分配导向 高校要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 束并重、精神和物质激励结合、岗位职责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据岗位 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 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对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 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探索建立当期 和长期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人才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长期贡 献相匹配的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服务。要统筹好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 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十、净化人才称号使用外部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宣传各类 人才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不得以获得人才称号作为宣传重点,不发布 关于人才称号的各类名单、统计、排行,不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人 才称号为主要指标撰写的报告、编制的排行。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 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高被引论文作者、学术组织负责人等 作为人才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十一、加强人才称号使用监督 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把规范人才称号使用作为推进人才发展体 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听取校内各层次人才意 见建议。教育部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 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加强对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督 指导。要定期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评估评价活动中涉及人才 称号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及时纠偏纠错,违规使用人才称号问 题严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坚决扭转“唯帽子”倾向,把规范使用人才称号落实到人才工作 各环节。要建立人才引进把关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把关程序, 拓宽把关渠道,加强对人才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观点、廉洁自 律、现实表现等的全面把关。要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 开展培训、国情研修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积极 为人才安家落户、子女就学、享受健康医疗服务等创造条件。 22
2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宣传各类 人才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不得以获得人才称号作为宣传重点,不发布 关于人才称号的各类名单、统计、排行,不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人 才称号为主要指标撰写的报告、编制的排行。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 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高被引论文作者、学术组织负责人等 作为人才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十一、加强人才称号使用监督 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把规范人才称号使用作为推进人才发展体 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听取校内各层次人才意 见建议。教育部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 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加强对人才称号规范使用情况的监督 指导。要定期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评估评价活动中涉及人才 称号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及时纠偏纠错,违规使用人才称号问 题严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坚决扭转“唯帽子”倾向,把规范使用人才称号落实到人才工作 各环节。要建立人才引进把关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把关程序, 拓宽把关渠道,加强对人才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观点、廉洁自 律、现实表现等的全面把关。要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 开展培训、国情研修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积极 为人才安家落户、子女就学、享受健康医疗服务等创造条件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 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 育的新要求 (一)重大意义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 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 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 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 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全党全社会 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 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 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 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3
23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 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 育的新要求 (一)重大意义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 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 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 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 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全党全社会 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 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 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 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