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 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 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 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 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 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 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③防止造成健康危害的禁令性规定 第九条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造 成健康危害的食品及其不良的生产经营 行为作出禁令性规定。包括对各种受污 染或腐败变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有害 食品的禁止生产销售 ●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 ③防止造成健康危害的禁令性规定 ⚫ 第九条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造 成健康危害的食品及其不良的生产经营 行为作出禁令性规定。包括对各种受污 染或腐败变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有害 食品的禁止生产销售。 ⚫ 第 九 条 禁 止 生 产 经 营 下 列 食 品 :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 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 制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 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 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 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 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 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 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 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十条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 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 外
⚫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 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十条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 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 外
3、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 味,以及为防腐或者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 中的化合物或天然物质。如酸度调节剂:柠檬 酸、碳酸钠等,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醇等,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食品 添加剂以其功能分为21类。 大多数添加剂本身并无营养价值,有的甚至有 定毒性。为此,国家颁布了《食品添加剂使 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第 11条)。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了具体的规 定
3、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三章) ⚫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 味,以及为防腐或者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 中的化合物或天然物质。如酸度调节剂:柠檬 酸、碳酸钠等,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醇等,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食品 添加剂以其功能分为21类。 ⚫ 大多数添加剂本身并无营养价值,有的甚至有 一定毒性。为此,国家颁布了《食品添加剂使 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第 11条)。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了具体的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