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一篇公共服务和教学收入 下面举几个其体的实例。在安徽桐城《谢河黄氏宗谱》中有 篇文章,其中写道,19世纪中期,族人黄秉钧在出任知县时他的两 位哥哥均为塾师,只有菲薄的收人。任职后不久,他因母亲去世而 回乡。办完丧事,这个家庭已有上万银两的欠债。在他的哥哥准备 分家析产时,他就卜分坚决地表示,相对地说,在服丧期满回任后 归还他所分摊的债务并不困难,因此他放弃对家产的继承,让两个 哥哥去分析全部财产。作为官员,他可以不必担心几千两银子的旦 额债务,因为不久之后他肯定会有足以偿债的钱财 另一个实例出自福建省一个郭姓人家对家事的记述,其中描 绘了一位官员放弃对几千两银子的继承权.按照绅士的标准来说, 这个家庭还不是个富裕的家庭,其祖先于19世纪前期曾在几个省 里做过封疆大吏,致仕若于年后去世,身后遗产不足3万两银子 该文的作者以混杂着牢骚和自豪的语调说:“累任封圻,而俸余仅 此,可谓廉矣。”在分析这笔财产时,他的一个做官的儿子放弃了对 4000两银子的继承权。他在家信中写道:“贫而让产,不得谓非勉 强。但我父子各有一官,向来不取公房财物,且得之亦不足数 贫。”② 在贵州凯州朱庆奎撰写的、收人其家谱的一篇文章中,有着 个家庭卖掉上地以谋取官职的实例。朱庆奎写道,1859年在其父 亲的丧事结束后,他家只剩下几百亩土地。他家卖掉了土地,将收 入用于为他的两个哥哥捐纳了低级的官职以养家。③这一有趣的 叙述表明,朱氏认为做官是最好的收人来源。 这一些以及很多其他例子都表明,官员有着丰厚的收入。而且 这种高收入并不限于少数身居要津的官员,几乎所有官员,不论是 大官还是小官,都利用其职权为自己积聚巨大的财富。做官,被认 :夏,谢氏亲清交数城年本,卷十入.页九
第一章担仔官职作为收入的来源? 作是对长期苦读、备考以步人有特权的社会上层集团者的最好报 偿和最高奖励。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 官员获得的俸禄,实际上是他们收入中最小的-一部分,他们还 获得额外的被称为“养廉”的津贴.这一津贴是正式俸禄的好几倍。 而发放“养廉”,则是承认较之官员所负的重大责任,正式俸禄过于 低下,而他们又有那么多攫取经济利益的机会。担任某些官职会有 少量行政费用的补贴。这种补贴叫做“公费”。此类俸禄,津贴和补 贴是有宫方记录的。在后面的表格中将显示宫员通过这些来源所 得收入的数量。 较之上述固定收入,官员能够得到的额外收人要大得多。这些 额外收入有时被称作“规费”。它们来自比政府规定的额度多征的 税收,来自附加税,以及捐赠和礼物。①从理论上说,官员的这种收 人并没有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而对适应于不同性质的政府和社 会的西方读者来说,会感到这种形式的收人一点都不合法,纯粹是 腐败,然而,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 或者是腐效,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人们估 计官员们会以此种方式来增加他们的收人。没入奢望一位官员会 只拿俸禄和津贴,因为这样的收入数量会被认作是远低于对其服 务的报酬。确实,有许多官员超过惯例,聚敛的财物超过被认为最 恰当的限度。这样的官员才被认为是贪婪的和腐败的。这不是因 为他们拿了高于俸禄和津贴的钱财,而是因为他们贪得无厌,这种 状况有助于表明,在中华帝国收取额外的规费是得到认可的。“贪 婪”一词只能用于那些巧取豪夺从而其额外收入超过习惯限度的 官员。当然,合理收入与过分榨取的界线是模糊的,永远也难以确 切地界定。但不管怎么说,界线还是有的。本章将会说明,通过中 央政府预算控制外的税收和捐款体制,官员获得作为他们服务报 们起是他品清楚鹅鼎商徽我装精费园甘的来设·它
8第一篇公共限务和教学收入 酬的大部分收人,在中华帝国是一种制度化了的做法。 下面我们将先讨论官员的固定收入,然后讨论其额外收入的 数量和性质 宫员的固定收入 官员的俸禄,是清皇朝规定的,数额按职务和品级而定。其数 额可公开地从官方出版物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和半宫方的《大 清缙绅全书》中获知.① 文官的俸禄与武官的俸禄是不相同的。清朝的文官分为9品。 表1即按照品级列出19世纪文官的俸禄。 表1文官的年俸 品级 俸禄(银两) 朝廷官负额外俸禄(担大米) 52.5 80 40 6 30 45 22.5 40 20 33.114 15 资料来源,《软宗大清会典事例?,1908年本,卷·四九,页.:1大洁娇绅个书影 1830年季木.第-册,概况 第3-6页,东亚同文会:《中经济全书.1907-190 年本.第1卷,第563-554页。 武官在19世纪分为?品,②其俸禄按品级列于表2之中, 列出在朝廷利 的 A】 相同
第一章担任官职作为收入的来源9 表2武官的年俸 单位:银两 品级俸禄 柴火费 蔬菜、蜡烛费 文具费 合计 81.6 I44 200 605.6 67. 4 512.6 从2 53.3 144 2 108 377.3 39.3 12 36 217.3 39.3 124 36 36 235.3 2 147.4 5 18.7 48 12 90.7 6 14.9 33 47. 71 12.4 23.5 35.9 资料来源:《软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九,页·《大清桶绅全书,1880年春手 本,第册,概况.页三至页八和中国经济全书,第1卷.第563一564页 官员茯得的规定的俸禄远高于普通百姓的半均收入。例如作 为7品文官的知县,年棒为45两银子。作为2品文官的巡抚,年俸 为150两银子。形成对照的是,劳工一年的收入只有5至10两银 子,再加雇主供应的饭食。① 除了固定俸禄外,很多需自已出钱聘用幕僚的地方文武官员 和在有几个部中任职的某些京官,还有一笔称为“养廉银”的津贴 收人,②这一津贴是在清代雍正初期(1727年)确定的,③对于封疆 大吏以及地方上各级重要官员来说,这一津贴是俸禄的好几倍,这 津贴的发给,等于是承认俸禄规定得太低 米森 理 获 比如部的6 守郑 礼部共为200月 共得到 0 方由数日不详的官员们所 分享,因此
10第一篇公共服务和教学收入 给官员的养廉津贴由清朝朝廷确定,并载录于官方的出版物 之中,其金额按宫员治理区域的大小、人口的密度和所任职务的性 质和繁简而有所不同.① 表3显示封疆大吏及主要的地方文职官员按其品级和任职地 区而确定的每年养廉银的数量」 表3各省文官每年的养廉津贴 单位:银两 省份总 巡抚 布政使 按察使 直隶 15.000 9,000 8.000 15.000 |8,000 6.059 山 15,000 8,000 7.000 河 15,000 8,00则 8,440 多 10,000 8,000 6,000 江 10,000 7.000 6,00 15,000 10,000 8,000 6,00 江 18.000 12,000 8,000-9.000 8,00 安 10,000 8,000 6,000 建 13,000 13,000 8,000 6,000 湖 秀 10,000 18,000 6.500 西 12,000 8.000 5,000 20,000 7,000 4,000 四 川 13,000 8,000 4.000 15,000 13.000 8.000 6,000 10.000 6,00 4.920 云 南 20,000 10.000 8,000 5.000 州 10,000 5.000 3.000 香层冲奈清费翁连每个,州,县用之下都用·个字成两三个字注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