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可是那些有志于此行以及那些想从事导演和制片的人, 倒也很可能觉得它会有所裨益。 最后,我想对我的两位学生巴雷·列维和潘奈·巴芬贝克 表示谢意。他们协助我编撰了书目,并做了许多有关整理本书 手稿的其他具体工作。 G·温斯顿 于紐约市
序 二于七年前,约翰·加斯纳托美国有史以来出版的第一批 电影剧本集之一的前言中,第一次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的论 点,认为“电影剧本”不仅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文学形式,而 且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极其重要的形式。当时有一些著名的 文学评论家对此甚为吃惊,他们立即指出,其他问题姑且不谈 单就这些所谓电影刷本的语汇来说就是贫乏的,句子结构是不 完整的;当然还有一点也是相当明确的,就是大部分电影剧本在 撰写时根本没有想过可能要用版但是,写作风格与那些电影剧 作家十分相象的现代小说家,其数量之多难道不也是事实吗? (加斯纳只举了欧内斯特·海明威和约翰·斯坦倍克等人为例) 此外难道莎士比亚不也是专门为舞台演出写作,而并没打算出 版吗?然而,那时不承认电影剧本是文学作品的最致命的论据同 这些剧本本身的优劣并无关系,相反倒是在于这些作家的创作 动机。他们为银幕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想用其他任何媒介所不 可能做到的方法,但是却以较为传统的文艺作家那同样的献身 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来表达他们的思想呢,还是想把银幕创 作只当作“打打零活”,不过是为了获得必要的经济后盾,以便 进而从事他们真正“热爱的工作”,例如写一部伟大的美国小 说或者舞台剧呢?不幸的悬,在美国电影剧本创作的历史中, 常常是后一种情况居多。有多少人熟悉司各脱·菲茨杰拉德和
威廉·福克纳的好莱坞剧作生涯呢?又有哪一个评论家在对这 两位伟大的美国文学家的文学成就进行详尽研究时,会认真考 虑他们的银幕创作呢? 说来令人伤心,我们不是在美国,而悬在欧洲发现了最早 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倾向,就是一批有成就的作家转向电影界, 为的是发展而不是缀补他们的文学生涯。特别在法国有这样 些著名的文学家,如雅克·普雷维尔、让·谷克多、玛格丽特 杜拉和阿兰·罗布一格里叶等人,就由于转向电影界而作出 了非常出色的成绩。他们不仅当剧作家,而且有时还当导演。 但是,认为电影剧本是文学作品的根据,并非因为近来它 们有出版发表的可能性(事实上有许多电影剧本的确是值得 读的),而是由于电影本身所达到的新地位一一作为一种艺术 形式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电影充分迸明,电影不仅可 以使人们得到娛乐,而且还可以对他们有所裨益,其微妙和复 杂的程度并不亚于其他任何艺术形式。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电影中开始出现的这个“遍地 开花”的景象,其起源大概可以部分(作为一种启发)追溯到 最初于1948年发表在《法国银幕》杂志上的法国评论家亚历山 大·阿斯特吕克所撰写的一篇文章(他最后终于成为一名导 演)。在这篇题为《电影振影机——笔》的文章中,阿斯特吕 克首次注意到那一时期的电影中所出现的某些变化: …电影简直成了一种表现手段,就象其他一切艺术在这以前 所经历的那样特别是绘画和小说,在它成功地成为集市上的杂要节 目(一种与草台戏相似的娛乐),或者成为可使形象传之不朽的手 段之后,它已逐渐形成为一种语言、我所指的这种语言,是这样
种形式,它可以由艺术家用来表达己不论多么抽象的思想,或者 用来表现自己所迷恋的东西,就象艺术家在现代论文或小说中所作 的那样,所以我意把这个电影的新时代叫做“摄影机——笔·的 时代……。我用这个词,意思是说,电影……(已成为)这样一种 乎段,其灵活性和做妙性就如同用语言表达一样。 就在这同一篇文章里,阿斯帖吕克敏锐地看到在文学和电 影之间有一种联系,即 电影如同文学作品一样,与其说它是一门特定的艺术,倒不如 说它是一种能够表达任何思想范眸的语言 他继续大胆地预言 今后,电影有可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就其深刻性和含义来说, 可以同福克纳和马尔罗的小说,同萨特和卡缪的论文相媲美 但是,阿斯特吕克指出,为了使电影能够达到和立学一样的地 位,必须具备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即 剧作家可以导演自己的剧本;或者剧作家可以不必存在,因为 电影制作已成为这样一种艺术,作家和导演之间已没有任何区别的 意义了。导演工作不再只是一种图解说明或表现一个场面的手段, 而是一项真正的写作活动。电影制作者兼作家用自己的摄影机来写 作,就象作家用自已的笔来写作一样…我们怎能把构思作品的人 和执笔写作品的人分开呢?
阿斯特吕克要求“电影制作者兼任作家”。这实际上是在 反对许多电影大国的电影企业所引为蓝本的好菜坞生产体系, 因为在那个体系里,导演只不过是遵循剧作家所写的剧本来进 行工作。而他们两人(导演和作家)又受雇于第三个人,即制 片人,并在创作上受他控制。制片人还可以监督影片的角色分 配和剪辑。阿斯特昌克的文章,对提高导演的创作作用助了 臂之力但是他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贬低编剧作用的反效 果,特别是在法国。在那个国家,电影编剧和电影剧作极不受 重视(尤其那些与“新浪潮”有联系的电影制作者更是如此), 以致弗朗萦瓦·特吕弗宜称他拍摄的《朱尔和吉姆》(1962年) 几乎就是为了反对低劣的电影利本”。显然阿斯特吕克的许 多门徒并不理解这一点,因为他所说的电影剧作家不应存在, 当然不是指电影本本身,而是指写剧本的职务应当由导演来 承担。 在进一步研究“电影剧本真是文学吗?”这一问题的时候, 应该首先明确电影究竞是什么,以及随之而来的电影剧本的作 用和电影剧作家的作用又是什么;同时也应该明确“文学”这 个词所指的是什么,以及讨论电影的时候又应当怎样来使用这 个词儿。 电影是什么? 我们在本书中所使用的“电影”这个词,指的是影片制作 的创作过程,或者是那一创作过程中的最终结果。当然,电影 的用途很广,有时在制作上并不需要任何创作过程,例如利用 电影摄影机来拍银行抢劫就不需要创作过程,目的只是通过 它来辨认和逮捕罪犯——但是我们现在所研究的问题并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