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不长,公司在签订 销售合同时,可以将能够预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反映在销售价格中,且通过内部挖潜,公司可以 维持合理的毛利率。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公司预计,且公司内部无法消化承担,则仍有可 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专注于环境卫生事业,在环卫装备制造行业已经 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模式。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 发展和成功实现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规模逐年増加。上市后公司快速确定环卫服务发展战略,切 入环卫服务产业领域,通过外延式发展将参股子公司龙环环境逐步吸并为全资子公司,并作为公 司环卫产业服务向全国扩张的孵化器,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使得公司的 环卫服务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张,目前已在17个省市建立了环卫服务50多 家项目子公司。环卫装备领域的重资产运营模式与环卫服务领域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并举,管理体 系也将更加复杂,需要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适应不断增长的经营规模。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优化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应对规模扩张和协同发展引起的技术水 平提升、生产质量控制、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挑战,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 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3)技术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环卫装备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公司通过建立骨干员工持股、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多层次的人才激励和 管理机制,已经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另外,公司主要产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且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 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对关键技术资料进行严格管理,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扩充,以及行业内人才竞争和流动的加剧,上述措施并不能完 全保证技术人员不外流或者技术不外泄,如果出现该种情况,将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 市场竞争优势 (4)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多年来,公司通过对技术和研发的不断投入,开发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适销对路的新产 品,在环卫装备行业取得了行业领先的技术竞争优势。随着客户对产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 的需求增加及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必须加大力度进行产品更新换代 和新技术的储备。但如果研发方向把握失误,或者研发失败,不能及时优化或开发出满足市场需 求的产品和技术,则可能丧失技术优势,因而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风险。 (5)劳动用工风险 环卫装备制造和环卫服务行业用工需求较大,尤其是环卫服务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人员流动 性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加上国家人口红利正在消退,老龄化率再创 新高,环卫服务主要的从业群体未来将受到影响削减趋势。市政环卫等业务虽不属于高危作业 但由于在室外和道路作业,日工作时间长,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工伤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科学有 效管理一线作业人员,可能导致人工成本大幅上升,管理效率低下,也可能因劳动争议等影响公 司日常业务经营的稳定 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选择与信用良好的客户合作,公司客户多、分布广,应收账 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公司政府类客户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类型,该类客户信用良好, 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销售过程中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风险控制,应收账款的监督及回款执行力度较大,但 36/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36 / 223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不长,公司在签订 销售合同时,可以将能够预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反映在销售价格中,且通过内部挖潜,公司可以 维持合理的毛利率。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公司预计,且公司内部无法消化承担,则仍有可 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专注于环境卫生事业,在环卫装备制造行业已经 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模式。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 发展和成功实现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规模逐年增加。上市后公司快速确定环卫服务发展战略,切 入环卫服务产业领域,通过外延式发展将参股子公司龙环环境逐步吸并为全资子公司,并作为公 司环卫产业服务向全国扩张的孵化器,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使得公司的 环卫服务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张,目前已在 17 个省市建立了环卫服务 50 多 家项目子公司。环卫装备领域的重资产运营模式与环卫服务领域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并举,管理体 系也将更加复杂,需要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适应不断增长的经营规模。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优化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应对规模扩张和协同发展引起的技术水 平提升、生产质量控制、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挑战,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 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3)技术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环卫装备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公司通过建立骨干员工持股、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多层次的人才激励和 管理机制,已经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另外,公司主要产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且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 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对关键技术资料进行严格管理。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扩充,以及行业内人才竞争和流动的加剧,上述措施并不能完 全保证技术人员不外流或者技术不外泄,如果出现该种情况,将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 市场竞争优势。 (4)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多年来,公司通过对技术和研发的不断投入,开发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适销对路的新产 品,在环卫装备行业取得了行业领先的技术竞争优势。随着客户对产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 的需求增加及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必须加大力度进行产品更新换代 和新技术的储备。但如果研发方向把握失误,或者研发失败,不能及时优化或开发出满足市场需 求的产品和技术,则可能丧失技术优势,因而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风险。 (5)劳动用工风险 环卫装备制造和环卫服务行业用工需求较大,尤其是环卫服务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人员流动 性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加上国家人口红利正在消退,老龄化率再创 新高,环卫服务主要的从业群体未来将受到影响削减趋势。市政环卫等业务虽不属于高危作业, 但由于在室外和道路作业,日工作时间长,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工伤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科学有 效管理一线作业人员,可能导致人工成本大幅上升,管理效率低下,也可能因劳动争议等影响公 司日常业务经营的稳定。 3、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选择与信用良好的客户合作,公司客户多、分布广,应收账 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公司政府类客户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类型,该类客户信用良好, 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销售过程中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风险控制,应收账款的监督及回款执行力度较大,但
2019年年度报告 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应收账款仍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可能,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00%、24.64%和2577%,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环 境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项目收益下降、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 利业务的占比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4、政策风险 (1)行业主管政策风险 环卫装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继承国家发改委部分职责,继续以发 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中的环 卫车辆实施管理。未列入《公告》的企业不得生产车辆,未列入《公告》的车辆也不得生产和销 售。同时,环卫车辆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管理体制为行业设置了较 高的资质准入门槛,如果该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生产、销售、经营业绩等方面产生影响。 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财政政策风险 环卫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尽管环卫服务是城市发展运营的刚 需,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如果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趋紧,各级政府削减或延缓财政支出项目, 将对公司环卫服务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2017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的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行业均与民生密切相关,主要受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和人 民生活水平影响,我国当前处于城镇化持续提高时期,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是城市发展 的必然趋势,因此本行业的发展与短期宏观经济变化的相关性不强。 尽管如此,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构、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 客户,如果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影响较深的经济波动,仍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环卫 服务业务订单的来源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收益风险 (1)项目收益波动风险 环卫服务项目的中标价格受业主单位所在地财政情况、城市县城区位及项目标段性质等外部 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主城区项目中标价格高于市郊区县,主次干道项目中标价格高于背街小 巷,财政情况较好的城市项目中标价格也较高。同时,不同地区的人力成本差异也会对项目收益 造成一定影响。随着环卫服务业务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占比的提高,存在项目收益波动从而影 响公司整体利润率波动的风险。 (2)PPP项目的收益风险 依法行政是我国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但当前市政服务PPP项 目仍可能出现无法进入或被移出“pPP项目库”、政府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风险,价格 过低或者费用调整不具弹性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收入不及预期,PPp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 37/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37 / 223 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应收账款仍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可能,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00%、24.64%和 25.77%,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环 境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项目收益下降、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 利业务的占比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4、政策风险 (1)行业主管政策风险 环卫装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继承国家发改委部分职责,继续以发 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中的环 卫车辆实施管理。未列入《公告》的企业不得生产车辆,未列入《公告》的车辆也不得生产和销 售。同时,环卫车辆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管理体制为行业设置了较 高的资质准入门槛,如果该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生产、销售、经营业绩等方面产生影响。 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财政政策风险 环卫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尽管环卫服务是城市发展运营的刚 需,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如果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趋紧,各级政府削减或延缓财政支出项目, 将对公司环卫服务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2017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享受 15%的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的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行业均与民生密切相关,主要受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和人 民生活水平影响,我国当前处于城镇化持续提高时期,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是城市发展 的必然趋势,因此本行业的发展与短期宏观经济变化的相关性不强。 尽管如此,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构、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 客户,如果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影响较深的经济波动,仍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和环卫 服务业务订单的来源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6、项目收益风险 (1)项目收益波动风险 环卫服务项目的中标价格受业主单位所在地财政情况、城市县城区位及项目标段性质等外部 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主城区项目中标价格高于市郊区县,主次干道项目中标价格高于背街小 巷,财政情况较好的城市项目中标价格也较高。同时,不同地区的人力成本差异也会对项目收益 造成一定影响。随着环卫服务业务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占比的提高,存在项目收益波动从而影 响公司整体利润率波动的风险。 (2)PPP 项目的收益风险 依法行政是我国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但当前市政服务 PPP 项 目仍可能出现无法进入或被移出“PPP 项目库”、政府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风险,价格 过低或者费用调整不具弹性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收入不及预期,PPP 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 险
2019年年度报告 (五)其他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1、现金政策分红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和2014年4月20 日分别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了《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 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公司章程》已于上市之日起生效。 同时,本公司制定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至2020年)利润分 配规划》,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利润分配 政策对分配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 划,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应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发表独立意见。 2、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为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在拟定利润分配前充分跟独立董事沟通,独立董事履职尽 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 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 分配股数296896955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登记日总股本299004,955股-2019年7月11日 回购注销的2,1080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677,69308 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26日实施完毕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8/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38 / 223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政策分红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 日和 2014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了《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 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公司章程》已于上市之日起生效。 同时,本公司制定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 至 2020 年)利润分 配规划》,并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利润分配 政策对分配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 划,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应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发表独立意见。 2、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为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在拟定利润分配前充分跟独立董事沟通,独立董事履职尽 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 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 分配股数 296,896,955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登记日总股本 299,004,955 股-2019 年 7 月 11 日 回购注销的 2,108,000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677,693.08 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每10股 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中 分红股送红派息数每10股 年度 股数园元(含我增数现金分红的数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 上市公司普通司普通股股东 额(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的净利润的比 股)税) 润 率(% 年 2.00 083,131,14740270,37038699 30.75 2019年中期0 0123,126,40143 2018年 07867769308236,331,754.26 33.29 2017 年 2.6 0 9,236,313.08260,049,701.99 0.47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39/223
2019 年年度报告 39 / 223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红 股数 (股) 每 10 股 派息数 (元)(含 税) 每10股 转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数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9 年 0 2.00 0 83,131,147.40 270,370,386.99 30.75 2019 年中期 0 0 4 0 123,126,401.43 0 2018 年 0 2.65 0 78,677,693.08 236,331,754.26 33.29 2017 年 0 2.65 0 79,236,313.08 260,049,701.99 30.47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时及及时履如未能 行应说及时履 承诺京W承请方 履 背景类型 承诺内容 命/分/~/明未行应说 期/卷成晨行明下 的具体步计划 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 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承诺:在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 董事 股份监事 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限售高级管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否是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 理人员股本、增发新脱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开发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关的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承诺 本公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司、实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其他|际控制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 否|是不适用不适用 人、控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 股股东|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019 年年度报告 40 / 223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诺 股 份 限售 董事、 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 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 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承诺:在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 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 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本 公 司、实 际控制 人、控 股股东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 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 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