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业银行的接管 3.接管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的 接管延期届满; (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 力; (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
(四)商业银行的接管 3.接管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的 接管延期届满; (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 力; (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常,商业银行的业务可以概括为负债业务、资产业 务、结算业务及其它业务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通常,商业银行的业务可以概括为负债业务、资产业 务、结算业务及其它业务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1.商业银行存款规贝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存款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 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储蓄业务禁止规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吸收储蓄存款。“不正当手段” 是指: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存款;发放各种名 目的揽储费;利用汇款、贷款或其他业务手段强迫储户 存款等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1.商业银行存款规则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存款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 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储蓄业务禁止规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吸收储蓄存款。“不正当手段” 是指: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存款;发放各种名 目的揽储费;利用汇款、贷款或其他业务手段强迫储户 存款等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3.商业银行贷款规贝 (1)国家政策指导。 (2)审贷分离制。 (3)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4)贷款期限规则。 (5)贷款利率、利息规则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3.商业银行贷款规则 (1)国家政策指导。 (2)审贷分离制。 (3)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4)贷款期限规则。 (5)贷款利率、利息规则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贝 4.商业银行结算规则 所谓结算是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或委 托收款等方式,了结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 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转移等经济活动而 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在 法律意义上,结算实际是当事人各方债权债务的清算和 了结。各银行和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 守以下3条规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付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4.商业银行结算规则 所谓结算是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或委 托收款等方式,了结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 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转移等经济活动而产 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在 法律意义上,结算实际是当事人各方债权债务的清算和 了结。各银行和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 守以下3条规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