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规〔2019〕1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发挥临时救助 兜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社 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 号)、《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 14 (本文与正式文件同等效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3 期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规 〔2019〕 13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ꎬ 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ꎬ 现印发给你们ꎬ 请认真贯彻执 行ꎮ 执行中遇到问题ꎬ 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ꎬ 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ꎬ 发挥临时救助 兜底线、 救急难作用ꎬ 解决居民突发性、 紧迫性、 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ꎬ 根据 «社 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4〕 47 号)、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 14 (本文与正式文件同等效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 作的意见》(民发〔20l8〕23号)、《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 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等有关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 病或由于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 急性、过渡性救助。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 安置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非本市户籍且无法提供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的临时救助申请人,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件的, 由市、区救助管理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临时救助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民为中心,应救尽救 (二)救急托底,高效精准; (三)公平公正,政策透明 (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开展全市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审批、临时救助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 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受理、调查核实、审核,受区民政部 门委托审批和发放临时救助金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临时救助对象的主动发现、协助申请、调查核 实等工作。 第六条全市各级教育、公安、财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 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来穗人员服务管理、 审计、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 (本文与正式文件同等效力) 15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3 期 作的意见» (民发 〔2018〕 23 号)、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 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 (民发 〔2019〕 87 号) 等有关规定ꎬ 结 合我市实际ꎬ 制定本办法ꎮ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ꎬ 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 意外伤害、 重大疾 病或由于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陷入困境ꎬ 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 急性、 过渡性救助ꎮ 因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 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ꎬ 需要开展紧急转移 安置的基本生活救助ꎬ 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ꎬ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ꎮ 非本市户籍且无法提供本市有效的 «广东省居住证» 或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的临时救助申请人ꎬ 符合生活无着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件的ꎬ 由市、 区救助管理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ꎮ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ꎮ 第四条 临时救助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 以人民为中心ꎬ 应救尽救ꎻ (二) 救急托底ꎬ 高效精准ꎻ (三) 公平公正ꎬ 政策透明ꎻ (四) 政府救助ꎬ 社会帮扶ꎮ 第五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开展全市临时救助工作ꎬ 组织实施本办法ꎮ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审批、 临时救助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 作ꎮ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负责临时救助受理、 调查核实、 审核ꎬ 受区民政部 门委托审批和发放临时救助金等工作ꎮ 村 (居) 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临时救助对象的主动发现、 协助申请、 调查核 实等工作ꎮ 第六条 全市各级教育、 公安、 财政、 司法行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住房城 乡建设、 卫生健康、 应急管理、 医疗保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 审计、 工会、 团委、 妇联、 残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ꎮ (本文与正式文件同等效力) 15